中國品牌與防偽雜志/中國品牌質量網訊 本刊記者從興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眾號“興化市場監管”獲悉,該局于2024年7月8日曝光了興化市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典型案例。其中案例四興化市千垛中心校周邊某店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案的內容如下:
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中發現,興化市千垛中心校周邊某店貨架上有一包待售的洽洽牌香瓜子,其凈含量:110克,生產日期為2022年10月14日,保質期:八個月(常溫),至檢查當日已超過保質期近1年。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并對當事人加強普法宣傳教育。
典型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禁止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本案的查辦,讓學校及校園周邊相關食品經營主體提高對校園食品安全的認識,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安全,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