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品牌與防偽雜志/中國品牌質量網訊 本刊記者從興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眾號“興化市場監管”獲悉,該局于2024年7月8日曝光了興化市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五興化市昭陽中學周邊某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品案的內容如下:
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市人民檢察院移交的涉案線索,查證興化市昭陽中學周邊某店向未成年人戴某銷售酒品,當事人獲取違法所得120元,也未查見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的標志。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并沒收違法所得120元,罰款5000元。
典型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煙、酒和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或者彩票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本案的查辦,讓校園周邊相關食品經營主體加強保護未成年人意識,積極落實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