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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一) (復肥產品部分)

發布時間:2024-12-05    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瀏覽量:
 編號:(X)XK13-001
 
 
 
化肥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一)
(復肥產品部分)
 
 
 
 
 
 
 
 
 
 
 
2018-××-××公布                     2018-××-××實施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1
第二章 發證產品及標準 1
第三章 企業申請生產許可證的基本條件和資料 4
第四章 產品檢驗報告 8
第五章 證書許可范圍 9
第六章 獲證企業后置現場審查 9
第七章 附則 10
附件1 復肥產品檢驗項目及依據標準 11
附件2 復肥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后置現場審查辦法 19
附件3 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后置現場審查報告 25
附件4 本實施細則與舊版細則主要內容對比表 26
 
 
 
化肥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一)
(復肥產品部分)
 
第一章 總則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定〉有關事項的通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通則》(以下簡稱通則)等規定,制定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  本細則適用于復肥產品生產許可的后置現場審查等工作,應與通則一并使用。
  •  復肥產品由省級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下級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發證。
 
第二章 發證產品及標準
  • 本細則發證產品定義、范圍及單元劃分:
(一)定義
復合肥料:氮、磷、鉀三種養分中,至少有兩種養分標明量的由化學方法和(或)物理混合造粒方法制成的肥料。
摻混肥料:氮、磷、鉀三種養分中,至少有兩種養分標明量的由干混方法制成的顆粒狀肥料,也稱BB肥。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含有一定量有機質的復混肥料。
(二)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本細則規定的復肥產品的,應當依法取得生產許可證,任何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本細則規定的復肥產品。
按企業標準、地方標準等生產的復肥產品,屬于本細則列出的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范疇或適用范圍的,企業應按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取證。
(三)本細則中復肥產品單元劃分:(見表1)。
 
表1  復肥產品單元及說明
序號 產品
單元
單元產品說明 備注
1 復合
肥料
氮、磷、鉀三種養分中,至少有兩種養分標明量的由化學方法和(或)物理混合造粒方法制成的肥料。產品包含復合肥料、硝基復合肥料、緩釋復合肥料、控釋復合肥料、硫包衣緩釋復合肥料、脲醛緩釋復合肥料、穩定性復合肥料、無機包裹型復合肥料、腐植酸復合肥料、海藻酸復合肥料。 符合相關產品
標準
要求
序號 產品
單元
單元產品說明 備注
2 摻混
肥料
氮、磷、鉀三種養分中,至少有兩種養分標明量的由干混方法制成的顆粒狀肥料,產品包含摻混肥料、緩釋摻混肥料、控釋摻混肥料、硫包衣緩釋摻混肥料、脲醛緩釋摻混肥料、穩定性摻混肥料、無機包裹型摻混肥料、含部分海藻酸包膜尿素的摻混肥料。  
3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含有一定量有機質的復混肥料(包括各種專用肥料以及冠以各種名稱的以氮、磷、鉀為基礎養分的三元或二元固體肥料),產品包含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注:復混肥料產品和復合肥料產品合并為復合肥料產品單元。
  • 本細則發證產品應執行的產品標準和相關標準見表2。
表2  復肥產品執行標準和相關標準
序號 產品
單元
產品標準 相關標準
1 復合肥料 GB/T 15063-2009 復混肥料(復合肥料)
HG/T 4851-2016 硝基復合肥料
GB/T 23348-2009緩釋肥料
HG/T 4215-2011控釋肥料
GB/T 29401-2012硫包衣尿素
GB/T 34763-2017 脲醛緩釋肥料
GB/T 35113-2017穩定性肥料
HG/T 4217-2011無機包裹型復混肥料(復合肥料)
HG/T 5046-2016腐植酸復合肥料
HG/T 5050-2016 海藻酸類肥料
 
GB/T 8571-2008復混肥料 實驗室樣品制備
GB/T 8572-2010復混肥料中總氮含量的測定 蒸餾后滴定法
GB/T 8573-2017復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測定
GB/T 3597-2002肥料中硝態氮含量
NY/T 1116-2014肥料 硝態氮、銨態氮、酰胺態氮含量的測定
GB/T 8574-2010復混肥料中鉀含量的測定 四苯硼酸鉀重量法
GB/T 8576-2010復混肥料中游離水含量的測定 真空烘箱法
GB/T 8577-2010復混肥料中游離水含量的測定 卡爾·費休法
GB/T 22924-2008復混肥料(復合肥料)中縮二脲含量的測定
GB 18382-2001肥料標識 內容和要求
HG/T 2843-1997化肥產品 化學分析中常用標準滴定溶液、標準溶液、試劑溶液和指示劑溶液
GB/T 8170-2008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6679-2003固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T 8569--2009固體化學肥料包裝
GB/T 11957-2001 煤中腐植酸產率測定方法
GB/T 6682-2008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 22923-2008肥料中氮、磷、鉀的自動分析儀測定法
 
2 摻混肥料 GB/T 21633-2008摻混肥料(BB肥)
GB/T 23348-2009緩釋肥料
HG/T 4215-2011控釋肥料
GB/T 29401-2012硫包衣尿素
GB/T 34763-2017 脲醛緩釋肥料
GB/T 35113-2017穩定性肥料
HG/T 4217-2011無機包裹型復混肥料(復合肥料)
HG/T 5050-2016 海藻酸類肥料
GB/T 8170-2008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6679-2003固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T 8569-2009固體化學肥料包裝
GB/T 8571-2008復混肥料 實驗室樣品制備
GB/T 8572-2010復混肥料中總氮含量的測定 蒸餾后滴定法
GB/T 8573-2017復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測定
GB/T 8574-2010復混肥料中鉀含量的測定 四苯硼酸鉀重量法
GB/T 8576-2010復混肥料中游離水含量的測定 真空烘箱法
GB/T 8577-2010復混肥料中游離水含量的測定 卡爾·費休法
GB/T 9969-2008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 總則
GB/T 14540-2003復混肥料中銅、鐵、錳、鋅、硼、鉬含量的測定
GB/T 34764-2017 肥料中銅、鐵、錳、鋅、硼、鉬含量的測定 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
GB 15063-2001復混肥料(復合肥料)
GB 18382-2001肥料標識 內容和要求
GB/T 19203-2003復混肥料中鈣、鎂、硫含量的測定
HG/T 2843-1997化肥產品 化學分析中常用標準滴定溶液、標準溶液、試劑溶液和指示劑溶液
GB/T 6682-2008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3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GB/T 18877-2009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GB/T 17767.1-2008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的測定方法 第1部分:總氮含量
GB/T 8573-2017復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測定
GB/T 17767.3-2010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的測定方法 第3部分:總鉀含量
GB/T 8576-2010復混肥料中游離水含量的測定 真空烘箱法
GB/T 8577-2010復混肥料中游離水含量的測定 卡爾·費休法
GB 18382-2001肥料標識 內容和要求
HG/T 2843-1997化肥產品 化學分析中常用標準滴定溶液、標準溶液、試劑溶液和指示劑溶液
GB/T 24891-2010復混肥料粒度的測定
GB/T 24890-2010復混肥料中氯離子含量的測定
GB/T 8170-2008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6679-2003固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T 8569-2009固體化學肥料包裝
GB/T 19524.1-2004肥料中糞大腸菌群的測定
GB/T 19524.2-2004肥料中蛔蟲卵死亡率的測定
GB/T 23349-2009肥料中砷、鎘、鉛、鉻、汞生態指標
 
注:標準一經修訂,企業應當自標準實施之日起按新標準組織生產,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后置現場審查應按照新標準要求進行。
 
第三章  企業申請生產許可證的基本條件和資料
  • 凡生產復肥產品的企業應具備本條款規定的基本生產條件,內容包括: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等,具體要求見表3-1至表3-2。
表3-1  企業生產復肥產品應具備的生產設備
序號 產品單元 設備名稱 設備要求
1 復合肥料 1、配料計量設備 1、造粒設備:采用圓盤造粒工藝的,圓盤直徑≥3米或者配備兩個直徑≥2.8米的圓盤;采用轉鼓造粒工藝的,轉鼓造粒機直徑≥1.5米。采用擠壓造粒工藝的,擠壓造粒機產品說明書中規定的產能≥5萬噸/年或同一條生產線不同擠壓機混合后總和產能≥5萬噸/年;采用高塔造粒工藝的,高塔直徑≥9米。
2、干燥設備:干燥機至少一臺,直徑≥1.5米,長度≥15米。
3、冷卻設備(包裝前物料溫度≤50 ℃):冷卻機至少一臺,直徑≥1.2米,長度≥12米。
2、混合設備或化學合成設備
3、造粒設備
4、干燥設備
5、冷卻設備
6、干燥機進出口風溫度測定儀
7、成品篩分設備
8、成品包裝設備
9、成品包裝計量設備
10、從配料計量到產品包裝形成連續的機械化生產線
11、氣體除塵凈化回收設備
12、排風設備
2 摻混肥料 1、篩分設備 自動配料計量設備:必須是自動配料裝置(有自動控制系統),配料口≥3個。
2、自動配料計量設備
3、混合設備
4、成品包裝設備
5、成品包裝計量設備
6、從自動配料計量到產品包裝形成連續的機械化生產線
3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1、原料粉碎設備 1、造粒設備:采用圓盤造粒工藝的,圓盤直徑≥2.8米;采用轉鼓造粒工藝的,轉鼓造粒機直徑≥1.2米;采用擠壓造粒工藝的,擠壓造粒機產品說明書中規定的產能≥2萬噸/年或同一條生產線不同擠壓機混合后總和產能≥2萬噸/年。
2、干燥設備:干燥機至少一臺,直徑≥1.2米,長度≥12米。
3、冷卻設備(包裝前物料溫度≤50℃):冷卻機至少一臺,直徑≥1.0米,長度≥10米。
4、無害化處理設備設施為自產有機質原料需要進行無害化處理時適用。
2、配料計量設備
3、混合設備
4、造粒設備
5、干燥設備
6、冷卻設備
7、干燥機進出口風溫度測定儀
8、成品篩分設備
9、成品包裝設備
10、成品包裝計量設備
11、從配料計量到產品包裝形成連續的機械化生產線
12、氣體除塵凈化回收設備
13、排風設備
14、無害化處理設備設施
注:1、本表為企業應具備的基本生產設備,可與上述設備名稱不同,但應滿足上述設備的功能性能精度要求。
2、以上為典型工藝應必備的生產設備,對采用非典型生產工藝的企業,審查時可按企業工藝設計文件規定的生產設備進行。
3.無干燥工序的復合肥料和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生產工藝,生產設備中干燥設備、冷卻設備和干燥機進出口風溫度測定儀不作要求。
4.同一條生產線、同一套檢測儀器僅限于一家企業的生產許可證申請。同一企業的復合肥料、摻混肥料申請單元可以共用混合設備、成品包裝設備等。
5.企業生產具有緩控釋功能的復合肥料還應具備緩釋劑配制和噴涂設備。
表3-2  企業生產復肥產品應具備的檢驗設備
序號 產品
單元
檢驗
項目
依據標準及條款 檢驗設備 精度或測量范圍
1 復合
肥料
總氮 GB/T 15063-2009
復混肥料(復合肥料)
5.2
消化儀器 1000mL圓底蒸餾燒瓶(與蒸餾儀器配套)和梨形玻璃漏斗
蒸餾儀器 /
防爆沸裝置 /
消化加熱裝置 /
分析天平 精度0.1mg
蒸餾加熱裝置 /
滴定管 50mL
有效磷 GB/T 15063-2009
復混肥料(復合肥料)
5.3
電熱恒溫干燥箱 180℃±2℃
玻璃坩堝式濾器 4號,容積30mL
恒溫水浴振蕩器 60℃±2℃
分析天平 精度0.1mg
氧化鉀 GB/T 15063-2009
復混肥料(復合肥料)
5.4
玻璃坩堝式濾器 4號,容積30mL
電熱恒溫干燥箱 120℃±5℃
分析天平 精度0.1mg
水分 GB/T 15063-2009
復混肥料(復合肥料)
5.5
電熱恒溫真空干燥箱(真空烘箱) 50℃±2℃,真空度可控制在6.4×104pa~7.1×104pa
帶磨口塞稱量瓶 直徑50mm,高度30mm
分析天平 精度0.1mg
粒度 GB/T 15063-2009
復混肥料(復合肥料)
5.6
試驗篩 孔徑為1.00mm、4.75mm或3.35mm、5.60mm
天平 感量為0.5g
氯離子 GB/T 15063-2009
復混肥料(復合肥料)
5.7
滴定管 50mL
分析天平 精度0.1mg
縮二脲 GB/T 15063-2009
復混肥料(復合肥料)
5.8
電熱恒溫干燥箱 105℃±2℃
超聲波清洗器 /
恒溫水浴 30℃±5℃
分光光度計 /
2 摻混
肥料
總氮 GB/T 21633-2008
摻混肥料(BB肥)
5.2
消化儀器 1000mL圓底蒸餾燒瓶(與蒸餾儀器配套)和梨形玻璃漏斗
蒸餾儀器 /
防爆沸裝置 /
消化加熱裝置 /
分析天平 精度0.1mg
蒸餾加熱裝置 /
滴定管 50mL
有效磷 GB/T 21633-2008
摻混肥料(BB肥)
5.3
電熱恒溫干燥箱 180℃±2℃
玻璃坩堝式濾器 4號,容積30mL
恒溫水浴振蕩器 60℃±2℃
分析天平 精度0.1mg
氧化鉀 GB/T 21633-2008 摻混肥料(BB肥)
5.4
玻璃坩堝式濾器 4號,容積30mL
電熱恒溫干燥箱 120℃±5℃
分析天平 精度0.1mg
水分 GB/T 21633-2008
摻混肥料(BB肥)
5.5
電熱恒溫真空干燥箱(真空烘箱) 50℃±2℃,真空度可控制在6.4×104pa~7.1×104pa
帶磨口塞稱量瓶 直徑50mm,高度30mm
分析天平 精度0.1mg
粒度 GB/T 21633-2008
摻混肥料(BB肥)
5.6
試驗篩 孔徑為1.00mm、4.75mm或3.35mm、5.60mm
天平 感量為0.5g
氯離子 GB/T 21633-2008
摻混肥料(BB肥)
5.7
滴定管 50mL
分析天平 精度0.1mg
3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總氮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5.4
消化儀器 1000mL圓底蒸餾燒瓶
(與蒸餾儀器配套)和梨形玻璃漏斗
蒸餾儀器 /
防爆沸裝置  
消化加熱裝置 /
分析天平 精度0.1mg
蒸餾加熱裝置 /
滴定管 50mL
有效磷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5.5
電熱恒溫干燥箱 180℃±2℃
玻璃坩堝式濾器 4號,容積30mL
恒溫水浴振蕩器 60℃±2℃
分析天平 精度0.1mg
氧化鉀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5.6
玻璃坩堝式濾器 4號,容積30mL
分析天平 精度0.1mg
電熱恒溫干燥箱 120℃±5℃
水分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5.3
電熱恒溫真空干燥箱(真空烘箱) 50℃±2℃,真空度可控制在6.4×104pa~7.1×104pa
帶磨口塞稱量瓶 直徑50mm,高度30mm
分析天平 精度0.1mg
粒度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5.8
試驗篩 孔徑為1.00mm、4.75mm
或3.35mm、5.60mm
天平 感量為0.5g
有機質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5.7
水浴鍋 /
滴定管 50mL
分析天平 精度0.1mg
酸堿度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5.9
pH酸度計 靈敏度為0.01pH單位
分析天平 精度0.01g
氯離子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5.12
滴定管 50mL
分析天平 精度0.1mg
 
注:1.本表為企業必備的檢驗設備,可與上述設備名稱不同,但應滿足上述設備的功能性能精度要求。
2.水分測定也可使用卡爾·費休法,所需檢測儀器可由卡爾·費休法規定的儀器替代真空烘箱法所需儀器設備。
3.企業如果使用氮、磷、鉀自動分析儀法對肥料中氮、磷、鉀含量進行測定,氮、磷、鉀檢測檢測儀器可由氮、磷、鉀自動分析儀替換。
4.當企業生產具有緩控釋功能復肥、硝基復肥、腐植酸復肥、海藻酸復肥時還應按照相應標準要求具備相應檢驗儀器設備。
5.當復合肥料生產企業生產時不以尿素為原材料,檢驗設備可不需要分光光度計和超聲波清洗器。
6.型式檢驗項目可進行委托檢驗,如企業和具備相關資質的檢驗機構簽訂了委托檢驗協議,型式檢驗項目所需儀器可不做要求。

第四章 產品檢驗報告

第七條  委托檢驗報告
企業提交產品委托檢驗報告的,應按照申報的產品單元分別提交單元內任意產品的報告,報告中的檢驗項目應當覆蓋本細則附件1中規定的相應產品的檢驗項目。有多個生產地址時,每個地址按照產品單元提供單元內任意產品委托檢驗報告。
第八條 型式試驗合格報告
企業提交型式試驗報告的,應按照申報的產品單元分別提交單元內任意產品的報告,報告中的檢驗項目應當覆蓋附件1中規定的相應產品的檢驗項目。每個地址按照產品單元提供單元內任意產品型式試驗報告。
第九條 政府監督檢驗報告
證書延續企業提交政府監督檢驗報告的,應當按照延續的產品單元分別提交單元內任意產品的報告。每個地址按照產品單元提供單元內任意產品政府監督檢驗報告。
第十條 企業提交的產品檢驗報告(委托檢驗報告、型式試驗報告、政府監督檢驗報告)的簽發日期應為一年以內,判定結論應為合格或符合標準要求。


第五章  證書許可范圍
第十一條  企業申請的發證產品通過材料核實、符合本細則規定要求的,由省級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下級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確定產品生產許可范圍。
第十二條  產品生產許可范圍示例: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產品許可范圍示例(見表4):
表4  證書產品明細內容示例
序號 產品單元 企業申請內容 檢驗報告內容 確認證書產品許可范圍
1 復合肥料 復合肥料 提供任意復合肥料產品檢驗報告 復合肥料
2 摻混肥料 摻混肥料 提供任意摻混肥料產品檢驗報告 摻混肥料
3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提供任意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產品檢驗報告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注:如果企業申請的產品名稱與細則中的產品單元名稱不一致時,按細則中的產品單元名稱發證。
第六章  獲證企業后置現場審查
第十三條  申請發證、證書延續、許可范圍變更(許可范圍變更的情形含:生產地址遷移,增加生產廠點、生產線、產品單元等)需要進行后置現場審查的,企業應在后置現場審查前做好準備。
第十四條  后置現場審查時,企業最近一次獲證的產品應正常生產,相關人員應在崗到位。
第十五條  審查組現場對企業申請材料及證照等進行核實。
第十六條  審查組現場按照《復肥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后置現場審查辦法》(見附件2)進行后置現場審查,并做好記錄,完成《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后置現場審查報告》(見附件3)。
第十七條  審查判定原則
(一)審查組應對后置現場審查辦法的每一個條款進行審查,并根據其滿足生產合格產品的能力的程度分別作出符合、不符合的判定。
(二)對判為不符合項的須填寫詳細的不符合事實。
(三)審查結論的確定原則:
后置現場審查按產品單元審查,未發現不符合,審查結論為合格,否則為不合格。審查結論不合格則后置現場審查不合格。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化肥產品審查部聯系方式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化肥產品審查部設在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
地    址:上海市云嶺東路345號
郵政編碼:200062
電    話:021-52500134
傳    真:021-51685371-05
電子信箱:szc@ghs.cn;fp@ghs.cn
聯 系 人:商照聰、房朋、季敏
第十九條  本細則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細則自2018年 月 日起實施,原《化肥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一)復肥產品部分》作廢。
 

附件1
復肥產品檢驗項目及依據標準
表1  復合肥料產品檢驗項目、依據標準
序號 檢驗項目 檢驗依據標準及條款 檢驗方法依據標準或條款
1 總養分(N+P2O5+K2O) a的質量分數 GB/T 15063-2009復混肥料(復合肥料)中5.2、5.3、5.4款 GB/T 8572-2010 復混肥料中總氮含量的測定 蒸餾后滴定法
GB/T 8573-2017 復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測定
GB/T 8574-2010 復混肥料中鉀含量的測定 四苯硼酸鉀重量法
或GB/T 22923-2008 肥料中氮、磷、鉀的自動分析儀測定法
2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 b GB/T 15063-2009復混肥料(復合肥料)中5.3款 GB/T 8573-2017 復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測定
或GB/T 22923-2008 肥料中氮、磷、鉀的自動分析儀測定法
3 氯離子的質量分數c GB/T 15063-2009 復混肥料(復合肥料)中5.7款 GB/T 15063-2009 復混肥料(復合肥料)中5.7款
4 縮二脲的質量分數d GB/T 15063-2009 復混肥料(復合肥料)中5.8款 GB/T 22924-2008 復混肥料(復合肥料)中縮二脲含量的測定
備注:a)組成產品的單一養分含量不應小于4.0%,且單一養分測定值與標明值負偏差的絕對值不應大于1.5%。
b)以鈣鎂磷肥等枸溶性磷肥為基礎磷肥并在包裝容器上注明為“枸溶性磷”時,“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項目不做檢驗和判定。若為氮、鉀二元肥料,“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項目不做檢驗和判定。
c)氯離子的質量分數大于30.0%的產品,應在包裝袋上標明“含氯(高氯)”,標識“含氯(高氯)”的產品氯離子的質量分數可不做檢驗和判定。
d)縮二脲的質量分數不大于質量證明書標明值。
 
 
表2  硝基復合肥料產品檢驗項目、依據標準
序號 檢驗項目 檢驗依據標準及條款 檢驗方法依據標準或條款
1 總養分(N+P2O5+K2O)a的質量分數 HG/T 4851-2016 硝基復合肥料中5.2、5.3、5.4款 GB/T 8572-2010 復混肥料中總氮含量的測定 蒸餾后滴定法
GB/T 8573-2017 復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測定
GB/T 8574-2010 復混肥料中鉀含量的測定 四苯硼酸鉀重量法
或GB/T 22923-2008 肥料中氮、磷、鉀的自動分析儀測定法
2 硝態氮(NO3--N)的質量分數 HG/T 4851-2016 硝基復合肥料中5.2.2款 GB/T 3597-2002或GB/T 22923-2008 肥料中氮、磷、鉀的自動分析儀測定法或NY/T1116-2014
3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b HG/T 4851-2016 硝基復合肥料中5.3款 GB/T 8573-2017 復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測定或GB/T 22923-2008 肥料中氮、磷、鉀的自動分析儀測定法
4 氯離子的質量分數 c           HG/T 4851-2016 硝基復合肥料中5.8款 GB/T 24890-2010 復混肥料中氯離子含量的測定
5 硫(S)的質量分數                 HG/T 4851-2016 硝基復合肥料中5.9款 GB/T 19203-2003 復混肥料中鈣、鎂、硫含量的測定
備注:a)產品應含氮、磷、鉀中的至少兩種養分,標明的單一養分應不小于4.0%,測定值與標明值負偏差的絕對值不應大于1.5%。
b)包裝容器上注明為“枸溶性磷”時,“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項目不做檢驗和判定。若為氮、鉀二元肥料,“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項目不做檢驗和判定。
c)硝氯基型產品:氯離子的質量分數≤15.0%的產品,應在包裝袋上標明“含氯(低氯)”;氯離子的質量分數≤30.0%的產品,應在包裝袋上標明“含氯(中氯)”;氯離子的質量分數>30.0%的產品,應在包裝袋上標明“含氯(高氯)”;標識“含氯(高氯)”的產品,氯離子的質量分數可不做檢驗和判定。
 
 
表3  摻混肥料產品檢驗項目、依據標準
序號 檢驗項目 檢驗依據標準及條款 檢驗方法依據標準或條款
1 養分(N+P2O5+K2O)a質量分數 GB/T 21633-2008 摻混肥料(BB肥)中5.2、5.3、5.4款 GB/T 8572-2010 復混肥料中總氮含量的測定 蒸餾后滴定法
GB/T 8573-2017 復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測定
GB/T 8574-2010 復混肥料中鉀含量的測定 四苯硼酸鉀重量法
2 水溶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b GB/T 21633-2008 摻混肥料(BB肥)中5.3款 GB/T 8573-2017 復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測定
3 氯離子的質量分數c GB/T 21633-2008 摻混肥料(BB肥)中5.7款 GB 15063-2001復混肥料(復合肥料)中5.7款
4 中量元素單一養分的質量分數d GB/T 21633-2008 摻混肥料(BB肥)中5.8款 GB/T 19203-2003 復混肥料中鈣、鎂、硫含量的測定
5 微量元素單一養分的質量分數e GB/T 21633-2008 摻混肥料(BB肥)中5.9款 GB/T 14540-2003 復混肥料中銅、鐵、錳、鋅、硼、鉬含量的測定
備注:a) 組成產品的單一養分質量分數不得低于4.0%,且單一養分測定值與標明值負偏差的絕對值不得大于1.5%。
b) 以鈣鎂磷肥等枸溶性磷肥為基礎磷肥并在包裝容器上注明為“枸溶性磷”,可不控制“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指標。若為氮、鉀二元肥料,也不控制“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指標。
c) 包裝容器標明“含氯”時不檢測本項目。
d) 包裝容器標明含有鈣、鎂、硫時檢測本項目。
e) 包裝容器標明含有銅、鐵、錳、鋅、硼、鉬時檢測本項目。
 
表4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產品檢驗項目、依據標準
序號 檢驗項目 檢驗依據標準及條款 檢驗方法依據標準或條款
1 總養分(N+P2O5+K2O)a的質量分數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中5.4、5.5、5.6款 GB/T 17767.1-2008或
GB/T 22923-2008 肥料中氮、磷、鉀的自動分析儀測定法中3.1
GB/T 8573-2017 復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測定
GB/T 17767.3-2010
2 有機質的質量分數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中5.7款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中5.7款
3 酸堿度(pH)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中5.9款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中5.9款
4 蛔蟲卵死亡率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中5.10款 GB/T 19524.2-2004肥料中蛔蟲卵死亡率的測定
5 糞大腸菌群數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中5.11款 GB/T 19524.1-2004肥料中糞大腸菌群的測定
6 氯離子的質量分數b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中5.12款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中5.12款
7 砷及其化合物的質量分數(以As計)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中5.13款 GB/T 23349-2009 肥料中砷、鎘、鉛、鉻、汞生態指標
8 鎘及其化合物的質量分數(以Cd計)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中5.13款 GB/T 23349-2009 肥料中砷、鎘、鉛、鉻、汞生態指標
9 鉛及其化合物的質量分數(以Pb計)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中5.13款 GB/T 23349-2009 肥料中砷、鎘、鉛、鉻、汞生態指標
10 鉻及其化合物的質量分數(以Cr計)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中5.13款 GB/T 23349-2009 肥料中砷、鎘、鉛、鉻、汞生態指標
11 汞及其化合物的質量分數(以Hg計)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中5.13款 GB/T 23349-2009 肥料中砷、鎘、鉛、鉻、汞生態指標
備注:
a)標明的單一養分含量不得低于3.0%,且單一養分測定值與標明值負偏差的絕對值不得大于1.5%。
b) 如產品氯離子含量大于3.0%,并在包裝容器上標明“含氯”,該項目可不做要求。
 
 


表5  緩釋復合肥料產品檢驗項目、依據標準
序號 檢驗項目 檢驗依據標準及條款 檢驗方法依據標準或條款
1 總養分(N+P2O5+K2O)a的質量分數 GB/T 23348-2009 緩釋肥料中6.2、6.3、6.4款 核芯肥料產品標準或
GB/T 22923-2008 肥料中氮、磷、鉀的自動分析儀測定法
2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質量分數b GB/T 23348-2009 緩釋肥料中6.3款 核芯肥料產品標準或
GB/T 22923-2008 肥料中氮、磷、鉀的自動分析儀測定法
3 初期養分釋放率c GB/T 23348-2009 緩釋肥料中6.7款 GB/T 23348-2009 緩釋肥料中6.7款
4 28天累積養分釋放率 GB/T 23348-2009 緩釋肥料中6.7款 GB/T 23348-2009 緩釋肥料中6.7款
備注:
a) 組成產品的單一養分質量分數不得低于4.0%,且單一養分測定值與標明值負偏差的絕對值不得大于1.5%。
b)以鈣鎂磷肥等枸溶性磷肥為基礎磷肥并在包裝袋上注明為“枸溶性磷”的產品、未標明磷含量的產品、緩釋氮肥以及緩釋鉀肥,“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質量分數”這一指標不做檢驗和判定。
c)三元或二元緩釋肥料的養分釋放率用總氮釋放率來表征;對于不含氮的緩釋肥料,其養分釋放率用鉀釋放率來表征。
緩釋肥料產品應符合上述要求,同時應符合其核芯肥料標準和包裝標明值的要求,相應核芯肥料檢驗項目具體見表1。
 
 
表6  緩釋摻混肥料產品檢驗項目、依據標準
序號 檢驗項目 檢驗依據標準及條款 檢驗方法依據標準或條款
1 緩釋養分量 GB/T 23348-2009
緩釋肥料中6.10款
GB/T 23348-2009
緩釋肥料中6.10款
2 緩釋養分28天的累積養分釋放率 GB/T 23348-2009
緩釋肥料中6.7款
GB/T 23348-2009
緩釋肥料中6.7款
備注:
部分緩釋肥料的緩釋性能應符合上述要求,同時應符合其核芯肥料標準和包裝標明值的要求,相應核芯肥料檢驗項目具體見表3。
 
 


表7  控釋復合肥料產品檢驗項目、依據標準
序號 檢驗項目 檢驗依據標準及條款 檢驗方法依據標準或條款
1 總養分(N+P2O5+K2O)的質量分數 HG/T 4215-2011 控釋肥料中6.2、6.3、6.4款 核芯肥料產品標準或
GB/T 22923-2008 肥料中氮、磷、鉀的自動分析儀測定法
2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質量分數a HG/T 4215-2011 控釋肥料中6.3款 核芯肥料產品標準或
GB/T 22923-2008 肥料中氮、磷、鉀的自動分析儀測定法
3 初期養分釋放率 HG/T 4215-2011 控釋肥料中6.7款 HG/T 4215-2011 控釋肥料中6.7款
4 28天累積養分釋放率 HG/T 4215-2011 控釋肥料中6.7款 HG/T 4215-2011 控釋肥料中6.7款
備注:
a)以鈣鎂磷肥等枸溶性磷肥為基礎磷肥并在包裝袋上注明為“枸溶性磷”的產品、未標明磷含量的產品、控釋氮肥以及控釋鉀肥,“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質量分數”這一指標不做檢驗和判定。
除表中的指標外,其他指標應符合其核芯肥料標準的規定,相應核芯肥料檢驗項目具體見表1。
 
 
表8  控釋摻混肥料產品檢驗項目、依據標準
序號 檢驗項目 檢驗依據標準及條款 檢驗方法依據標準或條款
1 總養分(N+P2O5+K2O)的質量分數 HG/T 4215-2011 控釋肥料中6.2、6.3、6.4款 核芯肥料產品標準或
GB/T 22923-2008 肥料中氮、磷、鉀的自動分析儀測定法
2 控釋養分量 HG/T 4215-2011 控釋肥料中6.10款 HG/T 4215-2011 控釋肥料中6.10款
3 控釋養分28天的累積養分釋放率 HG/T 4215-2011 控釋肥料中6.7款 HG/T 4215-2011 控釋肥料中6.7款
備注:
部分控釋肥料的控釋性能應符合上述要求,同時應符合包裝標明值和其核芯肥料標準的要求,相應核芯肥料檢驗項目具體見表3。
 
 


表9  硫包衣緩釋復合肥料、硫包衣緩釋摻混肥料產品檢驗項目、依據標準
序號 檢驗項目 檢驗依據標準及條款 檢驗方法依據標準或條款
1 緩釋氮養分量 GB/T 29401-2012 硫包衣尿素中5.8.1款 GB/T 29401-2012 硫包衣尿素中5.8.1款
2 中量元素單一養分的質量分數a GB/T 29401-2012 硫包衣尿素中5.8.2款 GB/T 19203-2003 復混肥料中鈣、鎂、硫含量的測定
GB/T 29401-2012 硫包衣尿素中5.8.2款
3 微量元素單一養分的質量分數b GB/T 29401-2012 硫包衣尿素中5.8.3款 GB/T 14540-2003 復混肥料中銅、鐵、錳、鋅、硼、鉬含量的測定
備注:
a)包裝容器標明含有鈣、鎂、硫時檢測該項指標。
b)包裝容器標明含有銅、鐵、錳、鋅、硼、鉬時檢測該項指標。
同時應符合包裝標明值和其核芯肥料標準的要求,相應核芯肥料檢驗項目具體見表1或表3。
 
 
表10  脲醛緩釋復合肥料、脲醛緩釋摻混肥料產品檢驗項目、依據標準
序號 檢驗項目 檢驗依據標準及條款 檢驗方法依據標準或條款
1 緩釋有效氮的質量分數(脲醛緩釋復合肥料以脲醛氮UFN計、脲醛緩釋摻混肥料以冷水不溶性氮CWIN計) GB/T 34763-2017 脲醛緩釋肥料中5.8款或5.6款 GB/T 34763-2017 脲醛緩釋肥料中5.8款或5.6款
2 中量元素單一養分的質量分數a GB/T 34763-2017 脲醛緩釋肥料中5.11款 GB/T 19203-2003 復混肥料中鈣、鎂、硫含量的測定
3 微量元素單一養分的質量分數b GB/T 34763-2017 脲醛緩釋肥料中5.12款 GB/T 14540-2003 復混肥料中銅、鐵、錳、鋅、硼、鉬含量的測定或GB/T 34764-2017 肥料中銅、鐵、錳、鋅、硼、鉬含量的測定 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
備注:
a)容器標明含有鈣、鎂、硫時檢測該項指標。
b)包裝容器標明含有銅、鐵、錳、鋅、硼、鉬時檢測該項目指標。
同時應符合包裝標明值和其核芯肥料標準的要求,相應核芯肥料檢驗項目具體見表1或表3。
 
 


表11  穩定性復合肥料、穩定性摻混肥料產品檢驗項目、依據標準
序號 檢驗項目 檢驗依據標準及條款 檢驗方法依據標準或條款
1 尿素殘留差異率 GB/T 35113-2017 穩定性肥料中5.2款 GB/T 35113-2017 穩定性肥料中5.2款
2 硝化抑制率 GB/T 35113-2017 穩定性肥料中5.3款 GB/T 35113-2017 穩定性肥料中5.3款
備注:同時應符合包裝標明值和其核芯肥料標準的要求,相應核芯肥料檢驗項目具體見表1或表3。
 
 
表12  無機包裹型復合肥料產品檢驗項目、依據標準
序號 檢驗項目 檢驗依據標準及條款 檢驗方法依據標準或條款
1 總養分(N+P2O5+K2O)a質量分數 HG/T 4217-2011 無機包裹型復混肥料(復合肥料)中6.2、6.3、6.4款 GB/T 8572-2010 復混肥料中總氮含量的測定 蒸餾后滴定法
GB/T 8573-2017 復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測定
GB/T 8574-2010 復混肥料中鉀含量的測定 四苯硼酸鉀重量法
2 核心包裹率 HG/T 4217-2011 無機包裹型復混肥料(復合肥料)中6.9款 HG/T 4217-2011 無機包裹型復混肥料(復合肥料)中6.9款
3 緩釋氮占總氮的質量分數 HG/T 4217-2011 無機包裹型復混肥料(復合肥料)中6.7、6.8款 HG/T 4217-2011 無機包裹型復混肥料(復合肥料)中6.7、6.8款
備注:
a)組成產品的單一養分質量分數不得低于4.0%,且單一養分測定值與標明值負偏差的絕對值不得大于1.5%。
 
 
表13  無機包裹型摻混肥料產品檢驗項目、依據標準
序號 檢驗項目 檢驗依據標準及條款 檢驗方法依據標準或條款
1 緩釋氮的質量分數 HG/T 4217-2011 無機包裹型復混肥料(復合肥料)中6.10款 HG/T 4217-2011 無機包裹型復混肥料(復合肥料)中6.10款
2 中量元素單一養分的質量分數a HG/T 4217-2011 無機包裹型復混肥料(復合肥料) GB/T 19203-2003 復混肥料中鈣、鎂、硫含量的測定
3 微量元素單一養分的質量分數b HG/T 4217-2011 無機包裹型復混肥料(復合肥料) GB/T 14540-2003 復混肥料中銅、鐵、錳、鋅、硼、鉬含量的測定
或GB/T 34764-2017 肥料中銅、鐵、錳、鋅、硼、鉬含量的測定 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
備注:
a)包裝容器上標明含有中量元素時,檢測該項指標。
b)包裝容器上標明含有微量元素時,檢測該項指標。
表中未列明的指標,按包裝標明值和GB/T 21633-2008 摻混肥料(BB肥)執行。
 


表14  腐植酸復合肥料產品檢驗項目、依據標準
序號 檢驗項目 檢驗依據標準及條款 檢驗方法依據標準或條款
1 總養分(N+P2O5+K2O) a的質量分數 HG/T 5046-2016 腐植酸復合肥料中5.4、5.5、5.6款 HG/T 5046-2016 腐植酸復合肥料中5.4、5.5、5.6款
2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b HG/T 5046-2016 腐植酸復合肥料中5.5款 HG/T 5046-2016 腐植酸復合肥料中5.5款
3 氯離子的質量分數c HG/T 5046-2016 腐植酸復合肥料中5.11款 HG/T 5046-2016 腐植酸復合肥料中5.11款
4 活化腐植酸含量 HG/T 5046-2016 腐植酸復合肥料中5.7款 HG/T 5046-2016 腐植酸復合肥料中5.7款
5 總腐植酸含量 HG/T 5046-2016 腐植酸復合肥料中5.8款 HG/T 5046-2016 腐植酸復合肥料中5.8款
6 砷、鎘、鉛、鉻、汞 HG/T 5046-2016 腐植酸復合肥料中5.12款 HG/T 5046-2016 腐植酸復合肥料中5.12款
備注:
a)組成產品的單一養分含量不應小于4.0%,且單一養分測定值與標明值負偏差的絕對值不應大于1.5%。
b)以鈣鎂磷肥等枸溶性磷肥為基礎磷肥并在包裝容器上注明為“枸溶性磷”時,“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項目不做檢驗和判定。若為氮、鉀二元肥料,“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項目不做檢驗和判定。
c)氯離子的質量分數大于30.0%的產品,應在包裝袋上標明“含氯(高氯)”,標識“含氯(高氯)”的產品氯離子的質量分數可不做檢驗和判定。
 
 
表15  海藻酸復合肥料產品檢驗項目、依據標準
序號 檢驗項目 檢驗依據標準及條款 檢驗方法依據標準或條款
1 海藻酸的質量分數 HG/T 5050-2016 海藻酸類肥料中6.5款 HG/T 5050-2016 海藻酸類肥料中6.5款
備注:
同時應符合包裝標明值和復合肥料標準的要求,復合肥料檢驗項目具體見表1。
 
 
表16  含部分海藻酸包膜尿素的摻混肥料產品檢驗項目、依據標準
序號 檢驗項目 檢驗依據標準及條款 檢驗方法依據標準或條款
1 海藻酸的質量分數 HG/T 5050-2016 海藻酸類肥料中6.5款 HG/T 5050-2016 海藻酸類肥料中6.5款
2 海藻酸包膜尿素氮占尿素總氮的質量分數 HG/T 5050-2016 海藻酸類肥料中6.4款 HG/T 5050-2016 海藻酸類肥料中6.4款
備注:
同時應符合包裝標明值和摻混肥料標準的要求,摻混肥料檢驗項目具體見表3。
 
 
表1-表16中的產品標準一經修訂,檢驗機構自標準實施之日起按新標準進行檢驗。
 附件2

 
 
復肥產品生產許可證
獲證企業后置現場審查辦法
 
 
 
 
企業名稱:                                   
 
生產地址:                                   
 
產品名稱:                                   
 
獲證產品單元:                               
 
生產許可證編號:                              
 
發證日期: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1. 本辦法審查內容分為4大部分11條13款,應逐條款進行審查,并根據其滿足程度和相關條款“備注”欄中給出的認定原則分別作出符合、不符合。
2. 每款審查內容逐個判斷,并在對應的“是”或“否”的選項框中打“√”,凡在“否”的選項框中打“√”的,均須填寫詳細的不符合事實。
3. 審查結論的確定原則:經審查未發現不符合的,審查結論為合格,否則審查結論為不合格。
4. 審查組依據本辦法對獲證企業后置現場審查后,填寫《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后置現場審查報告》。
 
 
1 證件材料
1.1 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等 1)營業執照與生產許可證信息是否一致; o 是;o 否: o 符合
o 不符合
1.經營范圍是廣義的概念,可按行業或大類分,只要涵蓋申請許可證產品即可;
2. 1)~2)款,若為填寫、打印錯誤允許勘誤,此類情況不作為不符合。
3.任一款出現否,則此條判為不符合。
2)實際生產地址與生產許可證是否一致; o 是;o 否:
3)經營范圍是否涵蓋申請許可證產品。 o 是;o 否:
1.2 檢驗報告 4)企業申請時提交的合格的型式試驗報告和合格的產品檢驗報告的出具機構是否獲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認定的檢驗范圍是否包含本實施細則要求的產品標準和檢驗標準,且在有效期內;檢驗報告的檢驗項目是否覆蓋本實施細則規定的產品檢驗項目(見附件1)。 o 是;o 否; o 符合
o 不符合
出現任一條不滿足條件,即判為不符合。
2 人員能力
2.1 檢驗人員 5)現場觀察檢驗人員進行進貨檢驗、過程檢驗、出廠檢驗,檢驗人員是否能夠規范操作,其操作是否符合檢驗規程,并正確作出判斷。 o 是;o 否 o 符合
o 不符合
檢驗人員操作不正確,不符合標準要求,則判不符合。
2.2 操作工人 6)現場核查每一關鍵工序、質量控制點、特殊過程實際生產操作情況,工人是否能夠規范操作,其操作是否符合技術工藝文件的規定。 o 是;o 否 o 符合
o 不符合
關鍵工序、質量控制點、特殊過程工人操作不正確,則判不符合。
3 生產和檢驗設施設備
3.1 基礎設施 7)是否具備滿足其生產、檢驗所需的工作場所和設施,并運行正常。 o 是;o 否: o 符合
o 不符合
生產和檢驗場所與設施不能滿足生產檢測要求,則判為不符合。
3.2 生產設備 8)企業是否具有《細則》表3-1規定、與其生產產品、生產工藝及生產方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并運行正常。 o 是;o 否: o 符合
o 不符合
生產設備不能滿足生產需要,或缺少必要生產設備,或設備不能正常運行則判為不符合。
3.3 檢驗設備 9)企業是否具有《細則》表3-2規定、與其生產產品、生產工藝及生產方式相適應的檢驗儀器設備,并運行正常。 o 是;o 否: o 符合
o 不符合
檢驗設備不能滿足生產需要,或缺少必要檢驗設備,或主要檢驗設備未校準,則判為不符合。型式檢驗項目如采用委托檢驗,應提供委托檢驗協議。
4 過程控制
4.1 生產記錄 10)是否對配料計量、干燥、造粒等關鍵工序生產過程進行如實的記錄。 o 是;o 否: o 符合
o 不符合
1.檢查受理之日至后置現場審查之日的記錄。
2. 記錄存在系統性問題或記錄不真實則判為不符合。
4.2 進貨檢驗 11)采購原材料是否按規定進行檢驗,檢驗記錄應完整、規范并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是否制定了原材料評價規定。不得使用未經證實安全性的工業廢棄物、城市垃圾、污泥、色素、包膜材料、防結塊劑等作為復肥生產原料。 o 是;o 否: o 符合
o 不符合
1.檢查受理之日至后置現場審查之日的記錄。
2.采購原材料未按規定進行檢驗; 記錄存在系統性問題或記錄不真實;未制定原材料評價規定;使用未經證實安全性的工業廢棄物、城市垃圾、污泥、色素、包膜材料、防結塊劑等作為復肥生產原料;以上四種情況出現其中之一即判定為不符合。
4.3 出廠檢驗 12)成品出廠前是否按相關標準進行出廠檢驗,檢驗記錄應完整、規范并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o 是;o 否: o 符合
o 不符合
1.檢查受理之日至后置現場審查之日的記錄。
2.出廠檢驗未按標準規定進行;記錄存在系統性問題或記錄不真實;涉及到檢驗結果的記錄不準確。以上三種情況出現其中之一即判為不符合。
4.4 不合格品控制 13)是否對不合格品的控制和處置作出明確規定并執行到位。 o 是;o 否: o 符合
o 不符合
未對不合格品控制和處置做出規定或因處置不當導致不合格品出廠即判定為不符合。
 
 
 

附件3

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后置現場審查報告

企業名稱: 生產地址: 郵編:
產品名稱: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生產許可證編號: 發證日期:
產品單元:
審查
結論
審查組根據《化肥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一)(復肥產品部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_ _日對該企業進行了審查,共計審查出:符合_____條、不符合      條。
其他情況說明:                                                     
經綜合評價,本審查組對該企業的審查結論是:                   。(注:審查結論填寫:合格或不合格)
監管人員 姓名(簽字) 單    位 職務 證件編號
       
       
審查組成員 姓名(簽字) 單    位 職務(組長、組員) 核查分工(條款) 審查員證書編號
         
         
         
         
企業負責人簽字   企業(蓋章)                     年    月    日
 
審查組織單位(章):                      年    月    日  
注:“其他情況說明”欄中填寫的內容為:企業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且不能體現在后置現場審查記錄中的情況,如企業存在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絕核查的情況等。
 

附件4

本實施細則與舊版細則主要內容對比表

表1  產品單元對比表
序號 新版 舊版 說明
產品單元 產品單元 產品品種
1 復合肥料 復合肥料 復合肥料 取消產品品種
硝基復合肥料
緩釋復合肥料
控釋復合肥料
硫包衣緩釋復合肥料
脲醛緩釋復合肥料
穩定性復合肥料
無機包裹型復合肥料
2 摻混肥料 摻混肥料 摻混肥料 取消產品品種
緩釋摻混肥料
控釋摻混肥料
脲醛緩釋摻混肥料
穩定性摻混肥料
硫包衣緩釋摻混肥料
無機包裹型摻混肥料
3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取消產品品種
 
注:本細則新列入發證的產品,自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無證查處公告之日起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表2  產品標準變化對比表
序號 新版 新版 舊版 說明
產品單元 產品標準 產品標準
1 復合肥料 GB/T 15063-2009
復混肥料(復合肥料)
GB 15063-2009
復混肥料(復合肥料)
更新
2 摻混肥料 GB/T 21633-2008
摻混肥料(BB肥)
GB 21633-2008
摻混肥料(BB肥)
更新
3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GB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更新
 
 
表3  必備生產設備變化對比表
序號 產品單元(新版) 主要設備(新版) 主要設備(舊版) 說明
1 復合肥料 -- 原料庫≥500m2(自產原料減半) 取消
2 -- 成品庫≥500m2 取消
3 -- 原料粉碎設備 取消
4 摻混肥料 -- 原料庫≥300m2(自產原料減半) 取消
5 -- 成品庫≥300m2 取消
6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 原料庫≥300m2(自產原料減半) 取消
7 -- 成品庫≥300m2 取消
 
注:新細則取消產品品種,合并為產品單元。企業如生產具有緩控釋功能的復合肥料還應具備緩釋劑配制和噴涂設備。
 
表4  必備檢測設備變化對比表
序號 產品單元
(新版)
主要檢測設備
(新版)
主要檢測設備
(舊版)
說明
1 復合肥料 按照復合肥料單元進行設置 按照復合肥料不同產品品種進行設置 將不同產品品種的復合肥料必備檢測設備合并為單元,特殊檢測設備在備注說進行了說明。
2 摻混肥料 按照摻混肥料單元進行設置 按照摻混肥料不同產品品種進行設置 將不同產品品種的摻混肥料必備檢測設備合并為單元,特殊檢測設備在備注說進行了說明。
 
注:新舊必備檢驗設備無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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