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布2023民生領域案件第五批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
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一部署,天津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聚焦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重拳打擊擾亂商標代理秩序、生產銷售假冒知名品牌商品、惡意囤積商標等違法行為,查辦了一批知識產權類案件。
1、天津市市場監管委查處北京東靈通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使用偽造法律文件案
2023年5月17日,天津市市場監管委依法對北京東靈通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辦理商標事宜過程中使用偽造法律文件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對該公司直接責任人員罰款2萬元,并將線索通報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現已立案偵查。
2023年3月22日,市市場監管委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北京東靈通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涉嫌使用偽造法律文件。經查,當事人受某公司委托代理注冊申請某商標,該商標因商標近似兩次被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當事人為騙取委托人信任,其業務員武某某通過某網絡修圖店鋪偽造《商標注冊申請初步審定公告通知書》《商標注冊證》各1份,交付委托人,稱該商標注冊申請已完成。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的規定,市市場監管委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偽造或者變造《商標注冊證》或者其他商標證明文件的,依照刑法關于偽造、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案中,市場監管部門嚴格落實“處罰到人”,加強行刑銜接,嚴打擾亂商標代理秩序行為,營造風清氣正的商標代理行業發展環境。
2、天津市北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北江輕車汽車技術有限公司生產假冒點火線圈案
2023年7月13日,天津市北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北江輕車汽車技術有限公司生產假冒點火線圈的違法行為移送公安機關,違法經營額1717.5萬元。
2023年7月13日,北辰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前期排查線索,聯合公安北辰分局對途經本轄區一車輛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獲一批涉嫌侵權“豐田”牌點火線圈。經查,上述點火線圈系天津北江輕車汽車技術有限公司生產。7月13日當晚,兩部門連夜對當事人住所進行突擊檢查,現場發現員工正在加工生產點火線圈,并當場查獲帶有“TOYOTA”“DENSO”商標的點火線圈34350只,經商標權利人辨認均為侵權商品,違法經營額1717.5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因其涉嫌構成犯罪,北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點火線圈是汽車點火系統的組成部分,能夠將汽車上的低電壓轉換成足以擊穿火花塞間隙的高電壓。本案中,當事人生產假冒點火線圈,質量難以保證,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和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市場監管部門予以嚴懲。
3、天津市津南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張某銷售假冒名表案
2023年4月21日,天津市津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張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手表的違法行為移送公安機關,違法經營額1.37億元。
2022年3月15日,津南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張某住所進行檢查,現場查獲多款涉嫌侵權手表及網絡平臺銷售記錄,隨后立即聯合公安機關從張某的銷售渠道及消費者處追回部分涉嫌侵權手表。其中113塊手表經相關商標權利人辨認為侵權商品,涉及“歐米茄”“浪琴”“寶璣”“理查德米爾”“萬國”“卡地亞”“沛納海”“羅杰杜彼”“愛彼”“百達翡麗”“勞力士”等品牌。經查,當事人自2021年8月開始銷售侵權手表,至案發時違法經營額累計1.37億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因其涉嫌構成犯罪,津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本案中,當事人通過多個網絡平臺對外銷售假冒名表。市場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通過網絡途徑購買商品時要通過正規渠道,切勿相信遠低于市場價格的商品,以免上當受騙。
4、天津市河西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市河西區奕成仁和軒煙酒銷售中心銷售假冒白酒案
2023年6月26日,天津市河西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市河西區奕成仁和軒煙酒銷售中心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7.51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3日,河西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天津市河西區奕成仁和軒煙酒銷售中心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銷售侵權白酒。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5月以8000元從他人手中收購白酒30瓶,在店內擺放銷售。其中25瓶經相關商標權利人辨認為侵權白酒,涉及五糧液、劍南春、國窖1573、瀘州老窖等品牌,截至案發尚未售出,違法經營額1311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河西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中,當事人收購來路不明的白酒再對外進行銷售,存在安全隱患。市場監管部門鼓勵社會各界通過投訴舉報方式為執法辦案提供線索,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共同維護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5、天津市市場監管委查處董某某惡意申請商標注冊案
2023年7月4日,天津市市場監管委依法對董某某不以使用為目的惡意申請商標注冊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2023年5月10日,市市場監管委根據前期摸排對董某某住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惡意囤積商標。經查,當事人于2006年6月至2022年7月間,共計提起商標注冊申請378件,涉及全部45類商標國際分類,其中獲得注冊177件,被駁回201件。當事人主要從事教育培訓咨詢活動,上述大部分商標注冊申請與當事人的主營業務并無關聯,且當事人獲得注冊的大部分商標并未用于實際經營活動,處于囤積狀態,當事人無轉讓已申請注冊商標行為。本案無違法所得。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第一款、《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若干規定》第三條第一項的規定,市市場監管委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是我市市場監管領域查處的首例不以使用為目的惡意申請商標注冊案。當事人并非基于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而提交大量商標注冊申請,缺乏真實使用意圖,不正當占用商標資源,嚴重擾亂了商標注冊秩序。經過執法人員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當事人將152件注冊商標予以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