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口市市場監管局2024年度“鐵拳”行動第一批典型案例(二)
典型案例
為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在保障高品質生活上取得新突破,龍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場監管風險和壓力最大的重點領域,集中力量,重拳出擊,依法嚴厲查處18個重點領域的違法行為。為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現公布本年度第一批典型案例(二)。
案例三
龍口市翰諾商貿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2024年2月5日,我局對龍口市翰諾商貿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2023年12月15日,我局收到群眾對龍口市翰諾商貿店的舉報,稱該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經查,該店貨架上有“翰諾喜鞋皮革護理”抗菌洗衣液15瓶。商標注冊人針對涉案商品出具了假冒翰諾產品侵權認定書。當事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目的是保護權利人在科技和文化領域的智力成果,進一步激發創新創造的活力。商標權是知識產權中重要的一部分,也是最常見的知識產權。目前,有不法分子通過假冒注冊商標,謀取不法利益,既侵害了權利人的知識產權,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經營者,應守法經營,尊重知識產權,消費者也要擦亮雙眼,積極舉報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維護自身利益。
案例四
龍口市黃城徳益電動車商店銷售不合格電動自行車案
2024年2月5日,我局對龍口市黃城徳益電動車銷售不合格電動自行車的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2023年12月29日,我局執法人員接到不合格檢驗線索通報,顯示龍口市黃城徳益電動車商店銷售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防篡改項目不合格。經查,當事人私自把電動自行車的電池盒進行了改裝,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構成了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產品的行為。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
近年來電動車事故頻繁發生,電動車本身的質量安全問題更需要得到重視。無論是生產企業還是銷售單位,一定要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本案通過處罰,提醒電動車生產企業和經營者,要高度重視電動車安全,嚴把質量關,筑牢生產銷售領域電動車質量安全底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