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藥店未憑處方銷售復方曲馬多片被罰60萬,店員被罰1050元
自治區藥監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組織全區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扎實開展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持續加大執法辦案力度,依法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案件,嚴厲打擊了危害藥品安全違法行為。現公布12起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典型案例。
一、呼和浩特市楊某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銷售藥品案
根據舉報人提供的線索,自治區藥監局執法人員經過近1個月的摸排蹲守,在楊某租用的庫房內現場查獲中藥飲片2055.05公斤。經查,當事人在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從某中藥材市場購進中藥飲片用于銷售。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自治區藥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責令當事人關閉場所,處以沒收尚未銷售的中藥飲片,沒收違法所得207623.41元,罰款4303162.86元的行政處罰。
二、赤峰市森康大藥房有限公司未憑處方銷售復方曲馬多片和氨酚曲馬多片及未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案
赤峰市松山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移送的案件線索,對赤峰市森康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了監督檢查。經查,當事人多次在未索要處方的前提下銷售曲馬多復方制劑。同時,還存在其它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行為。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赤峰市松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條,對當事人處以罰款600000.00元,法定代表人石某、執業藥師周某、店員徐某十年內禁止從事藥品生產經營等活動,沒收店員徐某工資10500.00元,并處工資百分之十罰款105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孫某妨害藥品管理案
呼和浩特市回民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對回民區某寫字樓內的素美人美業生活店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店存放有外包裝無中文標識的產品8盒,當事人稱上述產品是用于顧客美容時添加使用。經查,上述產品為“A型肉毒素”,且未在我國合法上市,當事人業不能提供境外合法上市和正規渠道購進等證據。經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認定,涉案產品足以危害人體健康,已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四、崔某銷售假藥案
針對近期群眾舉報“有人無證銷售鼻炎藥”的線索,錫林郭勒盟烏拉蓋管理區市場監管局聯合烏拉蓋管理區生態環境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大隊對崔某住所進行檢查時發現,其住所冰柜中存放標有“鼻炎通”字樣的產品35瓶,且說明書標注有了主要成份、適用范圍、用量用法、注意事項等內容。經查,當事人自稱上述產品是治療鼻炎的藥品,從錫林浩特市孟某處購買的配方,然后通過快遞郵寄至沈陽市加工,每瓶21g-22g,以220元/瓶價格進行銷售,上述產品銷售額約為14萬元。經錫林郭勒盟市場監管局認定,該產品為假藥,已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五、通遼市仁信醫藥有限公司分公司未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案
通遼市科爾沁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稱通遼市仁信醫藥有限公司分公司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執法人員立即對該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2023年5月16日銷售的“門冬胰島素30注射液”為個人所贈,不能提供相關資質和票據。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通遼市科爾沁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41.00元、罰款11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六、扎蘭屯市成吉思汗鎮家樂大藥房銷售劣藥案
扎蘭屯市市場監管局對扎蘭屯市成吉思汗鎮家樂大藥房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當事人經營的“皂白散”等藥品均已超過有效期。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五項之規定,扎蘭屯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對當事人處以沒收超過有效期的藥品,罰款3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七、呼和浩特市京康中醫院使用超過有效期的醫療器械案
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市場監管局對呼和浩特市京康中醫院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當事人二樓化驗室冷藏柜內存放的“凝血酶時間測定試劑盒(凝固法)”和“纖維蛋白原含量測定試劑盒(Clauss法)”均已超過有效期。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第三項之規定,對當事人處以沒收已超過有效期的醫療器械,罰款3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八、烏蘭察布市懷遠醫院使用未經注冊的醫療器械案
烏蘭察布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對烏蘭察布懷遠醫院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醫院2個針灸針無任何標識。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之規定,烏蘭察布市市場監管局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當事人處以沒收涉案產品,罰款2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九、巴彥淖爾市五原縣魏大平西醫診所未按規定建立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案
2023年7月18日,巴彥淖爾市五原縣市場監管局對五原縣魏大平西醫診所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診所未按規定建立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整改期滿當事人未提交整改報告。2023年7月28日,巴彥淖爾市五原縣市場監管局對該診所整改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該診所仍未按規定進行整改。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巴彥淖爾市五原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2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十、鄂爾多斯市萬國優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經營化妝品標簽不符合規定案
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市場監管局對鄂爾多斯市萬國優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經營場所貨架上陳列的化妝品無中文標簽。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市場監管局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五項之規定,對當事人處以沒收標簽不符合《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的化妝品、罰款14000.00元的行政處罰。
十一、包頭市九原區法姿娜化妝品(深圳)有限公司銷售未備案的化妝品案
包頭市九原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九原區法姿娜化妝品(深圳)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在某電商平臺上展售的“法姿娜馬鞭草酮迷迭香純露”在取消備案后未重新備案。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包頭市九原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842.70元,罰款1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十二、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圣潔堂美容院經營過期化妝品及未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案
通遼市市場監管局對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圣潔堂美容院檢查時發現,該經營場所的柜臺和貨架中擺放有3種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且當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化妝品的進貨票據及檢驗報告,未按照規定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九條之規定。通遼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五項、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當事人處以警告、沒收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罰款2500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