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農產品經營部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雙孢菇案
淮安市洪澤區市場監管局查處
某農產品經營部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雙孢菇案
中國品牌與防偽雜志/中國品牌質量網訊 本刊記者從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江蘇市場監管”獲悉,該局于2024年7月9日公布了2024江蘇省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第三批)。其中案例6的內容如下:
2023年11月8日,根據群眾舉報,淮安市洪澤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某農產品經營部加工車間進行檢查,現場對清洗后的雙孢菇及清洗水進行抽樣檢測,經檢驗,清洗水中二氧化硫殘留量為288mg/L。經查,雙孢菇屬于新鮮食用菌,當事人為提高雙孢菇清洗效果,使其外表顯白和延長保存時間等原因,在清洗水中加入焦亞硫酸鈉,超出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的焦亞硫酸鈉用于干制食用菌和藻類的使用范圍。經核算,貨值金額為5.37萬元。
當事人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雙孢菇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積極整改、初次違法、違法行為持續時間短等,2024年1月31日,淮安市洪澤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三項及《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5.37萬元、罰款10.74萬元的行政處罰。經后續抽查,當事人雙孢菇的清洗水中未檢出二氧化硫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