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南寧市某公司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案
一、案件處理結果 2023年11月20日,南寧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南寧市某公司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食品同時處以罰款人民幣12000元。
二、基本案情 2023年9月5日,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到南寧市某公司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檢查發現該公司門頭招牌為“某某日式料理”,從事日式料理餐飲服務,在該經營場所發現在廚房操作臺的調料盒里放置一瓶標示“HIMALAYAN PINK SALT”的無中文標簽的調料,已開封使用;在冷食及生食操作專區的冰柜內發現兩包標示“Made in japan”“FRESH WASABI”“NET 750g”“KEEP FROZEN”的無中文標簽的調料,其中一包已開封使用,一包未開封。當事人經營無中文標簽的進口預包裝食品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條“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有中文標簽”的規定。2023年9月8日,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立案調查。
三、案件處理依據 經查實,涉案標示“Made in japan”的預包裝食品的制造商為株式會社マル井(MARUI股份有限公司)長野縣安云野市豐科4932,日本長野縣的食品為我國禁止進口食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二項及第九十七條的規定。
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決定對當事人給予沒收上述違法商品及罰款人民幣12000元的行政處罰。
為了進一步追查貨源,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31日將案件線索移送廣州市荔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典型意義 自日本福島核泄漏事件之后,我國對核污染區的食物進口限制更為嚴格,為了保證民眾的食品安全, 2011年,我國國家質檢總局發布公告,禁止從日本福島縣、長野縣等10個都縣進口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今年,自日本正式排放核廢水后,人們對來自日本的食品安全更為擔憂。海關總署及時發布公告,自2023年8月24日起全面暫停進口原產地為日本的水產品(含食用水生動物)。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我局加大對日式料理店及超市進口食品的檢查和普法宣傳力度,發現經營者和企業管理者都清楚核污染的危害性,沒有發現從日本進口的水產品。但由于部分經營者沒有嚴格履行進貨查驗制度,未查驗進貨材料或商品,還是有無中文標簽的食品流入市場造成食品安全隱患。如本案的當事人,已經查驗了進貨材料,但由于沒有查驗中文標簽,導致收到的食品與進貨材料不相符,購進了禁止進口的食品而不知。通過查處此類案件,不僅規范了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并可以警示消費者,在購買進口食品、特別是日本食品時,一是關注國家的公告,勿購買列入問題產品或有風險警示的產品;二是要看是否印有或加貼合格的中文標簽;三是消費者在購買時可向經銷商索取“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