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周邊文具店銷售標識不符合規定和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兒童玩具案
中國品牌與防偽雜志/中國品牌質量網訊 本刊記者從許昌市市場監管局官方微信公眾號“許昌市場監管”獲悉,該局于2024年7月9日發布了2024年全市市場監管民生領域“鐵拳”行動典型案例(三)。
其中案例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查處東城區學校周邊某文具店銷售標識不符合規定和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兒童玩具案的內容如下:
2024年5月23日,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對許昌市東城區學校周邊某文具店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經營商品:貓爪捏捏樂、彩虹馬麥芽糖捏捏樂、熱熔膠槍、牛奶小饅頭等玩具。當事人經營的上述兒童玩具主要購買群體為學生,兒童玩具為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產品;當事人銷售的熱熔膠槍沒有標注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
當事人銷售標識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當事人銷售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兒童玩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責令停止銷售上述“熱熔膠槍”,并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89.53元和罰款292.2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