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復合肥料案
寶應縣市場監管局查處
某公司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復合肥料案
中國品牌與防偽雜志/中國品牌質量網訊 本刊記者從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江蘇市場監管”獲悉,該局于2024年7月9日公布了2024江蘇省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第三批)。其中案例7的內容如下:
2023年11月8日,寶應縣市場監管局對某公司銷售的麥動Ⅷ號復合肥料進行質量抽檢。經檢驗,該批次復合肥料“總養分”和“有效磷含量”項目均不符合《復合肥料》(GB/T 15063-2020)要求,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經查,該批次復合肥料貨值金額為4.75萬元,當事人獲利0.25萬元。
當事人銷售不符合標準復合肥料的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2024年3月27日,寶應縣市場監管局依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0.25萬元、罰款2.75萬元的行政處罰。目前,當事人對已銷售的復合肥料采取召回措施。寶應縣局已將不合格復合肥料案件線索通報生產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