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縣淑陽鎮某車行從事經營性改裝影響電動自行車安全性能行為案
廊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24年電動自行車和燃氣用具產品質量執法第2批典型案例(2024年市場監管領域第11批)案例五:香河縣淑陽鎮某車行從事經營性改裝影響電動自行車安全性能行為案
香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廊坊市 12345 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交辦的線索,對香河縣淑陽鎮某車行實施現場檢查,發現一款品牌為“臺鈴”電動自行車,經檢測,判定為車速限值、車速提示音項目不符合GB17761-2018 標準要求。經查,當事人應客戶要求對此車實施拆除限速裝置。
依據《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香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并處以罰款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