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陽區某電動自行車經營部從事經營性改裝影響電動自行車安全性能行為案
廊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24年電動自行車和燃氣用具產品質量執法第2批典型案例(2024年市場監管領域第11批)案例二:廣陽區某電動自行車經營部從事經營性改裝影響電動自行車安全性能行為案
廊坊市廣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廣陽區某電動自行車經營部銷售的1臺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信息中標示的蓄電池型號為鋰電,但該臺電動自行車安裝的蓄電池為雅迪專用鉛酸電池,與該臺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標注的信息不一致。依據《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廊坊市廣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改裝行為,并處以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