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擊,以案釋法!浦口區市場監管局通報一批電動自行車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中國品牌與防偽雜志/中國品牌質量網訊 (本刊通訊員 南京市浦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郭然 ) 為進一步整治電動自行車行業亂象,嚴厲打擊電動自行車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南京市浦口區市場監管局堅持重拳出擊,持續加大專項執法力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以作警示。
案例一:浦口區山鑫響電動車經營部銷售不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案
南京市浦口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浦口區山鑫響電動車經營部開展現場檢查時發現,該經營主體銷售的2輛愛瑪品牌電動自行車外觀參數與產品合格證不一致,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涉案車輛經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檢驗,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標準產品尺寸限值的規定。該經營主體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本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罰款12004元,沒收2輛不合格愛瑪牌電動自行車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南京市浦口區魯峰電動車專賣店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南京市浦口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南京市浦口區魯峰電動車專賣店開展現場檢查時發現,該經營主體銷售的10輛愛瑪品牌電動自行車改裝了鞍座、加裝了車簍、后備箱,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該經營主體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本局依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對其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南京市浦口區益中摩托車配件經營部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浦口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南京市浦口區益中摩托車配件經營部門店開展現場檢查時發現,該經營主體銷售的2輛新日品牌電動自行車加裝了靠背和尾翼倉,2輛九號品牌電動自行車改裝了鞍座,加裝了尾翼倉,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該經營主體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該經營主體曾因加裝電動自行車受到本局行政處罰,且在參加過本局組織的電動自行車專題培訓、簽訂了《電動自行車經營單位規范承諾書》后仍從事經營加改裝行為,依法予以從重處罰。本局依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對其作出罰款365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南京源億圓商貿有限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南京市浦口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南京源億圓商貿有限公司電動自行車倉庫開展現場檢查時發現,該經營主體銷售的10輛綠源品牌電動自行車存在更改電池接口、更換電池充電器的行為,另有10輛星光、立馬品牌電動自行車更換了不符合標準的鞍座,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該經營主體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該經營主體在通過政策指導、張貼宣傳單的方式進行法律知識宣傳普及,參加過本局組織的電動自行車專題培訓、簽訂了《電動自行車經營單位規范承諾書》后仍從事經營改裝行為,且改裝后的電動自行車存在危害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隱患,依法予以從重處罰。本局依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對其作出罰款40000元的行政處罰。
南京市浦口區市場監管局提示經營銷售者,合規經營,自覺抵制非法拼改裝違法行為;同時提醒廣大市民,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切勿購置無正規經營場所、非法拼改裝電動自行車,共同防范電動自行車火災風險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