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的標準問題
問:經營者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的標準
留言日期:2023-12-19
經營者經營的某種食品檢測不合格, 超市提供了該食品供貨商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復印件,以及該食品但不是同一批的檢驗報告。經營者認為其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要求案機關依據《食品安全法》136條,對免予罰款。請問本案的情況,能算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嗎?能對其兔予罰款嗎?謝謝
回復時間:2023-12-25
不同批次的檢驗報告無法證明企業不知道這批次產品是不合格的。在日常監管工作中,各地都發布了首違不罰、免于處罰、減輕處罰的清單,請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