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眾留言:標準行業亂象叢生,到了該重典治亂的時候了留言日期:2023-05-29
標準行業亂象叢生,到了該重典治亂的時候了!本人所在的污水處理行業,天天各種行業協會、學會、第三方機構推銷各種各樣五花八門的標準,尤其是各類團體標準,邀請企業付費參編。說得好聽是參編,其實就是拉企業繳費,掛個名而已,見到過一些團標的參編企業數量多達幾十甚至上百家,實際上很多企業都只是繳費后掛個虛名而已,根本就沒有參與標準編制過程,標準的牽頭組織單位依靠拉企業繳費從而進行盈利賺錢,根本不考慮標準質量,導致現在標準行業亂象叢生,表面上看每年制訂的各類標準數量是提升了,但標準質量嚴重下降,毫無參考和指導價值。標準成為了一個盈利性的產業了。建議國家標準主管部門該好好整治一下當前的標準亂象了!
回復部門: 標準創新管理司回復時間:2023-05-31
國家鼓勵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產業技術聯盟等社會團體協調相關市場主體共同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團體標準,由本團體成員約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團體的規定供社會自愿采用。制定團體標準,應當遵循開放、透明、公平的原則,保證各參與主體獲取相關信息,反映各參與主體的共同需求,并應當組織對標準相關事項進行調查分析、實驗、論證。企業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可自主決定是否參與團體標準制定活動。團體標準制定機構在行業內影響力弱,對制定出來的團體標準無實施規劃和推廣措施的,不建議企業參加此類機構的團體標準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