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 關于晉中市跨部門行使商務和糧食領域 行政處罰權的批復
山西省人民政府
關于晉中市跨部門行使商務和糧食領域
行政處罰權的批復
晉政函〔2023〕 28號
晉中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晉中市市場監管部門在榆次轄區相對集中行使市發展改革委和市商務局相關行政處罰權的請示》(市政發〔2022〕4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市跨部門行使商務和糧食領域行政處罰權工作。
二、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范圍:晉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榆次轄區集中行使商務和糧食領域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三、上述領域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后,法律、法規規定的與上述范圍內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檢查權、行政強制權也依法由晉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晉中市發展改革委和市商務局依法承擔日常監管工作,行使與日常監管相關的行政檢查權和行政強制權。
你市應根據本批復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統籌推進市場監管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