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再次征求河南省食品小作坊 禁止生產品種目錄意見建議的公告
為加強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監管,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根據前期社會各界及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的反饋意見,省局對《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目錄(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現再次面向全省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如有意見,請于9月30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反饋我局。
聯系人:胡曉偉 聯系電話:0371—65569032(傳真)
電子郵箱:shipinscc@126.com
附件: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品種目錄(第一版)(征求意見稿)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品種目錄(第一版)
(征求意見稿)
總則:
1.依據《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食品小作坊通用衛生規范》(DBS 41/012-2020),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產加工場所,從業人員較少,生產加工規模較小,生產條件簡單,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活動的個體工商戶,加工場所面積不超過200㎡,不符合以上條件的禁止登記。
2.食品小作坊的生產加工活動必須涵蓋食品生產加工全工藝過程,禁止食品小作坊外購成品分裝銷售。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設施條例》第二十一條“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委托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委托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的生產者生產,并對其生產行為進行監督,對委托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安全負責。受托方應當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以及合同約定進行生產,對生產行為負責,并接受委托方的監督”之規定,食品小作坊不得接受委托加工食品。
4.依據《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發布本《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品種目錄》。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品種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