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 安徽省公安廳關于2023年度生態環境監(檢)測機構、機動車檢驗機構聯合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
各市、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公安局:
為切實加強生態環境監(檢)測機構、機動車檢驗機構監管,進一步規范檢驗檢測市場,按照《安徽省商事制度改革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安徽省市場監管領域2023年度“一業一查”部門聯合抽查工作計劃的通知》(皖商改聯辦〔2023〕3號)要求,2023年10月至12月,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對全省生態環境監(檢)測機構、機動車檢驗機構開展了聯合監督抽查。現通報如下:
一、監督抽查情況
根據《2023年度安徽省生態環境監(檢)測機構、機動車檢驗機構聯合監督抽查工作方案》,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隨機抽取生態環境監(檢)測機構15家開展現場檢查,其中安徽壹博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銷、安徽科鑒啟真檢測校準有限公司已停業待注銷未開展現場檢查,實際檢查13家;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隨機抽取75家機動車檢驗機構,由公安部門、生態環境部門進行視頻檢查,對發現問題較多的20家機構開展了現場檢查。
二、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生態環境監(檢)測機構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1.資質認定及證后監管方面。機構檢測人員檔案材料保管不善,部分材料缺失;儀器設備缺乏環境監控措施、設備標識標簽不全;標準物質及耗材管理混亂,樣品登記、交接手續不全;質量手冊規定的內審和管理評審內容未全部覆蓋;個別機構人員流失,不能持續滿足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規定。
2.報告規范性方面。報告封面檢測項目與正文不一致;缺少檢測樣品狀態描述;分包管控措施不嚴,存在檢測報告未對分包情況清晰描述、分包樣品超期檢驗、檢驗項目缺少標準依據等情況。
3.原始記錄符合性方面。原始記錄表信息不全,存在漏項、缺項及人員未簽字等問題;部分檢測數據譜圖、點位示意圖信息不全;原始數據和報告未按要求傳輸、保存;檢測原始記錄與采樣時間邏輯關系矛盾。
4.質控措施符合性方面。部分現場檢測儀器缺少現場校準記錄;樣品的采集、標識、保存不符合標準規定;分析過程中未按標準要求開展平行樣分析、空白試驗、精密度控制和準確度控制等質控措施。
(二)機動車檢驗機構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1.場所和設施方面。路試車道未有效隔離或被占用;安全標識和安全防護措施缺失或設置不正確;排放檢驗設備設施物理隔離不到位,采樣管長度不符合規范要求、不具備抗擠壓功能;部分儀器設備校準證書依據錯誤,確認依據與校準證書不一致。
2.管理體系方面。授權簽字人職稱和能力不符合要求;內審未覆蓋質量手冊規定的全部內容;未按要求開展管理評審,未將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作為管理評審輸入。
3.報告及原始記錄方面。排放檢驗方法變更原因描述不準確;評級車輛報告單存在作廢標準;高標氣體自檢記錄不符合標準規范;檢驗報告數據存在邏輯性錯誤;未記錄欄板高度數據;在檢測過程中有明顯可視煙,但出具了合格檢驗報告。
4.檢驗視頻方面。排放檢驗視頻不完整,缺少采樣探頭插入過程視頻,采樣探頭插入深度不足;移動攝像頭使用不規范;排放檢驗視頻無法識別車輛唯一性;外檢視頻不能覆蓋全部檢測區域;檢驗過程不規范,減少、遺漏標準規定的檢驗項目;檢測過程中移動視頻時間、后置視頻時間、檢測過程數據時間不同步。
三、處理意見
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提出以下處理意見:
生態環境監(檢)測機構:提醒糾正1家,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5家,立案進一步調查處理6家,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市場監管部門進一步核查1家。
機動車檢驗機構:提醒糾正3家;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3家,立案進一步調查處理3家;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整改12家,責令整改并對部分問題進一步核查處理5家;屬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一步核查處理14家。其余視頻檢查55家機構發現的問題由屬地監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四、有關要求
(一)請有關市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公安局要按照《2023年度安徽省生態環境監(檢)測機構“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督抽查處理意見通報表》(附件1)、《2023年度安徽省機動車檢驗機構“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督抽查處理意見通報表》(附件2)要求,結合監督檢查現場反饋的不符合問題確認記錄,按職責督促被檢查機構認真整改。相關生態環境監(檢)測機構、機動車檢驗機構應于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將整改報告報屬地市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公安局。各市應組織聯合驗收,并于2024年3月30日前將整改確認表(附件3、附件4)報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
(二)對生態環境監(檢)測機構和機動車檢驗機構存在涉嫌數據弄虛作假、出具虛假報告等違法行為的,請有關市生態環境局、公安局及市場監管局按職責進一步核查,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并于通報印發后3個月內將查處結果報上級部門。
(三)各市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公安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轄區生態環境監(檢)測機構、機動車檢驗機構監管,查找問題并督促整改,依法依規嚴厲查處和打擊違反檢驗檢測技術規范,篡改、偽造監(檢)測數據等弄虛作假行為。
附件:1.2023年度安徽省生態環境監(檢)測機構“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督抽查處理意見通報表
2.2023年度安徽省機動車檢驗機構“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督抽查處理意見通報表
3.2023年生態環境監(檢)測機構省級雙隨機抽查整改確認表
4.2023年機動車檢驗機構省級雙隨機抽查整改確認表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
安徽省公安廳
2024年2月8日
附件1
2023年度安徽省生態環境監(檢)測機構“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督抽查處理意見通報表
序號 | 機構名稱 | 處理意見 |
1 | 安徽國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涉嫌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案進一步調查處理。 |
2 | 安徽省馬鞍山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 存在不符合《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問題,依據第二十四條提醒糾正。 |
3 | 馬鞍山潤潔水質檢測 有限責任公司 |
涉嫌違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案進一步調查處理。 |
4 | 安徽國科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依據第二十五條責令限期改正。 |
5 | 安徽水材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涉嫌違反第十三條,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案進一步調查處理。 |
6 | 安徽質環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涉嫌違反第十三條,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案進一步調查處理。 |
7 | 安徽明誠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依據第二十五條責令限期改正。 |
8 | 安徽國邦檢測有限公司 | 涉嫌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案進一步調查處理。 |
9 | 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 | 違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責令限期改正。 |
10 | 安徽省邁森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涉嫌違反《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交由屬地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進一步核查。 |
11 | 安徽精檢分析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依據第二十五條責令限期改正。 |
12 | 安徽經緯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涉嫌違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案進一步調查處理。 |
13 | 安徽省滁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 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依據第二十五條責令限期改正。 |
序號 | 機構名稱 | 處理意見 |
1 | 安慶市宜誠機動車輛檢測有限公司 | 1.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四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條,由屬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一步核查。 2.涉嫌違反《機動車排放定期檢驗規范》(HJ1237—2021)等,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整改。 |
2 | 淮南市飛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有限公司 | 1.涉嫌違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案進一步調查處理。 2.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四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條,由屬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一步核查。 3.涉嫌違反《機動車排放定期檢驗規范》(HJ1237—2021)等,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整改,并對部分問題進一步核查處理。 |
3 | 六安市途安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 | 存在不符合《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汽車排放定期檢驗信息采集傳輸技術規范》規定的問題,提醒糾正。 |
4 | 青陽縣青春機動車輛檢測有限公司 | 1.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四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條,由屬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一步核查。 2.涉嫌違反《汽車排放定期檢驗信息采集傳輸技術規范》(HJ1238—2021)等,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整改。 |
5 | 舒城盛通機動車檢測 有限公司 |
1.涉嫌違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案進一步調查處理。 2.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四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條,由屬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一步核查。 3.涉嫌違反《汽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雙怠速及建議工況法)》(GB18285-2018)、《柴油貨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載減速法)》(GB 3847-2018),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整改。 |
6 | 安徽順通汽車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1.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四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條,由屬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一步核查。 2.涉嫌違反《汽車排放定期檢驗信息采集傳輸技術規范》(HJ1238—2021),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整改。 |
7 | 太和縣皖通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 | 1.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第二十五條責令限期改正。 2.涉嫌違反《汽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雙怠速及建議工況法)》(GB18285-2018)等,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整改。 |
8 | 安徽安泰機動車檢測 有限公司 |
1.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四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條,由屬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一步核查。 2.涉嫌違反《柴油貨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載減速法)》(GB 3847-2018)等,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整改。 |
9 | 合肥為源機動車檢測 有限公司 |
1.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四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條,屬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一步核查。 2.涉嫌違反《汽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雙怠速及建議工況法)》(GB18285-2018)、《柴油貨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載減速法)》(GB 3847-2018)等,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整改。 |
10 | 肥西縣警安機動車輛檢測有限公司 | 1.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四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條,由屬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一步核查。 2.涉嫌違反《汽車排放定期檢驗信息采集傳輸技術規范》(HJ1238—2021)、《汽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雙怠速及建議工況法)》(GB18285-2018)等,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整改,并對部分問題進一步核查處理。 |
11 | 合肥和聯機動車檢測 有限公司 |
1.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四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條,由屬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一步核查。 2.涉嫌違反《柴油貨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載減速法)》(GB 3847-2018),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整改,并對部分問題進一步核查處理。 |
12 | 合肥金陽機動車檢測 有限公司 |
1.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四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條,由屬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一步核查。 2.涉嫌違反《機動車排放定期檢驗規范》(HJ1237—2021)等,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整改。 |
13 | 黃山車馳機動車檢測 有限公司 |
存在不符合《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汽車排放定期檢驗信息采集傳輸技術規范》規定的問題,提醒糾正。 |
14 | 旌德縣旌安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 | 1.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第二十五條責令限期改正。 2.涉嫌違反《汽車排放定期檢驗信息采集傳輸技術規范》(HJ1238—2021)等,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整改。 |
15 | 銅陵悅安機動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 1.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四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條,由屬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一步核查。 2.涉嫌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并對涉嫌違反《柴油貨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載減速法)》(GB 3847-2018)等標準規范的行為,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整改。 |
16 | 蕪湖市三聯機動車檢測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 1.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第二十五條責令限期改正。 2.涉嫌違反《柴油貨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載減速法)》(GB 3847-2018)等,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整改,并對部分問題進一步核查處理。 |
17 | 蕪湖市順安機動車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 1.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四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條,由屬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一步核查。 2.涉嫌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并對涉嫌違反《柴油貨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載減速法)》(GB 3847-2018)等標準規范的,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整改。 |
18 | 滁州安通機動車檢測 有限公司 |
1.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四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條,由屬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一步核查。 2.涉嫌違反《柴油貨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載減速法)》(GB 3847-2018)等,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整改。 |
19 | 固鎮縣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有限公司 | 存在不符合《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汽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雙怠速及建議工況法)》規定的問題,提醒糾正。 |
20 | 宿州市皇蒄暢達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 | 1.涉嫌違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案進一步調查處理。 2.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四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條,由屬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一步核查。 3.涉嫌違反《機動車排放定期檢驗規范》(HJ1237—2021)等,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整改。 |
2023年生態環境監(檢)測機構省級雙隨機抽查整改確認表 | |||
機構名稱(蓋公章) | |||
聯系人姓名、職務 | 聯系人手機號碼 | ||
存在問題和整改情況 | 存在主要問題 | 整改情況 | 佐證材料 |
市、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管局核查意見(蓋公章或分管負責人簽名) | 市、省直管縣(市)生態環境局核查意見(蓋公章或分管負責人簽名) |
2023年機動車檢驗機構省級雙隨機抽查整改確認表 | ||||||||
機構名稱(蓋公章) | ||||||||
聯系人姓名、職務 | 聯系人手機號碼 | |||||||
存在問題和整改情況 | 存在主要問題 | 整改情況 | 佐證材料 | |||||
市、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管局核查意見(蓋公章或分管負責人簽名) | 市、省直管縣(市)公安局核查意見(蓋公章或分管負責人簽名) | 市、省直管縣(市)生態環境局核查意見(蓋公章或分管負責人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