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銀箔粉不可食用!四部門聯合發文嚴剎“食金之風”
人民網北京7月14日電 (記者楊曦)記者獲悉,為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金(銀)粉類物質(以下簡稱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及海關總署四部門聯合制定并發布《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于2022年7月12日起施行。
《規定》指出,金銀箔粉未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不屬于食品添加劑,不是食品原料,不能用于食品生產經營。
《規定》要求,相關廣告主體在食品廣告中不得宣傳金銀箔粉可食用,不得宣傳食品中添加金銀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療功效等,不得以食品添加金銀箔粉為噱頭宣揚奢靡享樂、拜金主義等。
圖片來源:市場監管總局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