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浦口區2025年度電子計價秤強制檢定開始啦
中國品牌與防偽雜志/中國品牌質量網訊 (本刊通訊員 南京市浦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姜玲玲 ) 為進一步規范市場計量行為,維護公平交易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2025年3月初,浦口區市場監管局將會同南京市計量監督檢測院對浦口區集貿市場及零散商戶使用的電子計價秤開展強制檢定工作。
一、檢定對象
浦口區集貿市場及零散商戶,包括餐飲熟食、百貨、水果蔬菜、糧油、生鮮水產等各行業市場主體和臨時攤販在用的用于貿易結算的電子計價秤。
二、檢定安排
時間
2025年3月5日至3月20日(具體安排由各分局另行通知)。
地點
各集貿市場內,另零散商戶檢測點就近設置于各集貿市場內。
三、報檢方式
(一)集貿市場:
(二)零散商戶:
商戶自行掃描“流通領域電子秤強檢申報二維碼”進行申報新增電子計價秤 (已有檢定二維碼的電子計價秤無需再次申報),檢秤時攜帶營業執照(照片亦可)。
四、報檢流程
(一)集貿市場(新秤先備案再報檢,老秤直接報檢)
01
新秤備案操作步驟
?? (1)登錄:
通過電腦端打開“南京市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監管平臺”網站鏈接,通過注冊登錄名或手機號和密碼登錄平臺;
??(2)備案:
點擊快捷入口下的“強檢備案”
??
選擇“手工錄入”
(器具較少,逐個增加)
??
填寫計量器具信息
并逐個增加
??
點擊“保存”
顯示備案成功
??(3)多器具備案:
點擊快捷入口下的“強檢備案”
選擇“從Excel中導入”
??
下載導入模板
??
填寫器具信息
??
進行文件上傳
??
備案成功
02
備案后報檢操作步驟
點擊快捷入口下的“我要報檢”
??
進入南京市計量監督檢測院
“互聯網+計量”業務服務平臺
點擊“業務大廳”
??
點擊“強檢預約上門”進行報檢
??
進入報檢界面后
從下方的“備案中選擇”
??
勾選 已通過備案的計量器具
??
點擊“報檢”后,顯示“預約成功”
即可等待工作人員上門檢定
(二)零散商戶及臨時攤販(老秤無需申報,新秤掃描二維碼申報)
1. 零散商戶:掃描“流通領域電子秤強檢申報二維碼”進入申報頁面,按實際情況填寫后點擊“提交”;
2. 臨時攤販售賣農產品無營業執照者,申報步驟同零散商戶,進入申報頁面后,在“企業/商戶名稱”處填寫個人姓名,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處填寫個人身份證號,其余信息按實際情況填寫后點擊“提交”,即完成報檢流程。
??
五、注意事項
受檢單位及個人務必在規定時間內送檢電子計價秤,保持電子秤正常有電運行,無蓄電功能的自帶充電器,零散商戶需攜帶營業執照(復印件或手機照片均可),集貿市場內商戶無需攜帶。
計量相關法律法規小科普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節選)
(根據2022年3月29日國務院令第752號第四次修訂)
第十一條
使用實行強制檢定的計量標準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主持考核該項計量標準的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申請周期檢定。
使用實行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當地縣(市)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指定的計量檢定機構申請周期檢定。當地不能檢定的,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指定的計量檢定機構申請周期檢定。
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在工作崗位上使用無檢定合格印、證或者超過檢定周期以及經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
第四十三條
屬于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和屬于非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檢定或者送其他計量檢定機構定期檢定的,以及經檢定不合格繼續使用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可并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
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和偽造數據,給國家和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責令其賠償損失,沒收計量器具和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八條
制造、銷售、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的單位和個人,沒收其計量器具和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對個人或者單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