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某能源有限公司充裝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案
2023年1月18日,湘潭市雨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湘潭市某能源有限公司充裝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4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9月21日,根據上級交辦函,湘潭市雨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開展檢查,發現當事人充裝了1個應報廢未報廢氣瓶和2個非自有產權氣瓶。執法人員當場下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并對涉事氣瓶采取就地查封扣押行政強制措施。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參照《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試行)》第二百三十八條有關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為充裝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案,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氣瓶充裝涉及安全生產,責任重大,充裝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只能充裝本單位辦理使用登記且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本案摘自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