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宗“朋友圈發布虛假廣告”案入選最高法典型案例
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姜某某訴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海口市人民政府食品廣告行政處罰及行政復議案入選,成為海南唯一入選案例。
本次發布的15個典型案例,是從全國法院征集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優秀司法案例中,經過認真研究、征求意見和多次論證,精心挑選出來的,運用“小案例”闡釋“大道理”,積極傳播真善美、傳遞正能量,講好中國法治故事。
裁判結果
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姜某某長期在微信朋友圈中發布虛假廣告信息,將屬于普通食品而非藥品的富迪小分子肽,虛假宣傳成能夠治療疾病,混淆藥品和普通食品的區別,誤導不明真相的消費者或患者,尤其是辨別能力不強的老年人,很可能耽誤最佳治療時機,給消費者或患者帶來無法挽回的人身損害,依法應當予以處罰。故判決駁回姜某某的訴訟請求。
典型意義
虛假藥品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
行為人通過朋友圈大肆虛假宣傳普通食品能治療各種疾病甚至“包治百病”,誤導不明真相的消費者或患者。分辨能力較差的老年患者,甚至重癥患者信以為真,購買大量產品,耽誤最佳治療時機,最后落個“人財兩空”。
姜某某等人長期在微信朋友圈中發布虛假廣告信息,誤導不明真相的消費者或患者,不僅違背了誠信原則,還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微信朋友圈等網絡平臺不是法外之地,在朋友圈進行虛假宣傳必將受到法律嚴懲,本判決既打擊了虛假廣告行為,又維護了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弘揚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大家以案為鑒
請不要抱著“朋友圈是私人領域”“以分享好產品為目的信息不是廣告”“刪除信息抓不著”等心態在朋友圈進行虛假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