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臨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臨澧縣某化妝品店發布虛假違法廣告案
2023年4月,臨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臨澧縣某化妝品店發布虛假違法廣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2月14日,臨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常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廣告違法線索交辦函》,當日,臨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案件線索進行核查。
經查,2021年2月以來,當事人為推銷“YANLANXI”多肽小分子多效水光原液和藍銅勝肽干粉,在其經營的抖音平臺店鋪“穎兒燕蘭熹小店”主頁面發布“升級10倍補水力、逆轉肌齡減10歲、皮膚含水量+155.1%、刺痛反映-60%、水分流失率-32.3%、炎癥-24%”等廣告內容;且宣傳的產品性能、功效等內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其內容虛假,容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解。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臨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依照《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試行)》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經營主體通過電子商務平臺從事經營活動,應與線下實體店鋪一樣,依法誠信經營,不得發布虛假廣告。執法機關對此類網絡違法經營行為通過大數據排查等手段加強監管執法,有效保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凈化了網絡市場交易環境。本案摘自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