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2020年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領域“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廣州市市場監管局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總體部署,結合市場監管領域掃黑除惡行業治理,認真落實“六穩”“六保”工作任務,圍繞減輕企業負擔,增進民生福祉的工作目標,嚴厲打擊哄抬物價、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開展了疫情防控期間防疫物資及重要民生商品價格監督檢查專項行動、涉企收費專項整治行動、醫療教育領域收費檢查專項整治等一系列重點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共立案查處價格違法及不正當競爭案件521宗,實施經濟制裁金額4834萬元。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綜合案件典型性、查辦質量、社會效應等多方因素,向社會發布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領域“十大典型案例”(分兩批)。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涉及人民群眾最為關心的教育醫療及房地產價格收費、哄抬防疫物資價格、涉企收費、市場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賄賂、商業詆毀、不正當有獎銷售等多種類型,具有較強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案例一】廣州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未在商品房交易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價格及相關信息,并通過虛假原價、虛假打折的方式銷售商品房,構成價格欺詐及不明碼標價違法行為。越秀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按照當事人未明碼標價的商品房套數作出罰款80萬元的行政處罰。
商品房是最大宗的消費品之一,一個百分點的價格變動都是幾萬元的利益,個別房地產開發商、銷售中介往往通過不明標價,隱瞞真實價格和房源信息,從而實施欺詐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敢于對房地產領域價格違法行為“亮劍”,嚴厲打擊商品房價格違法行為,對維護消費者權益,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具有重大的意義。
【案例二】廣州某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廣州某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通過組織刷單人員對其網店的部分商品進行虛假交易,虛構商品的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所指的虛假宣傳違法行為。增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39萬元的行政處罰。
隨著消費者購物方式逐漸從線下向線上轉移,電商平臺的信用評價體系對消費者購物行為的影響作用愈發突顯。大部分消費者在網購時習慣先看搜索排名,排名靠前的再看銷量,銷量大的再看好評,許多不法商家也正是基于這一點,企圖通過刷單炒信虛構交易信息擾亂視聽,這不僅欺騙了消費者,也破壞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查處電商企業刷單炒信違法行為,有利于嚴厲打擊電商行業的刷單炒信“潛規則”,切實維護消費者和其他商家的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案例三】廣州某物業公司違規收取物業費案
當事人在調整小區物業服務收費過程中,未經法定調價程序即以新標準進行收費,違反了廣州市物業管理關于物業公司調整物業管理費的相關程序規定,構成價格違法行為。荔灣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要求當事人改正未按法定程序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行為并退還多收價款81.77萬元。
《廣州市物業管理條例》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管理條例從增加操作可行性、增強業主自主管理等角度,對包括物業服務費調價在內的規定作出了一定調整,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立足職能,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
【案例四】廣州某供能公司不執行政府定價案
廣州某大型供能公司通過用戶委托的的施工單位違規收取帶氣接駁作業費,構成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行為。天河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其退還多收款項372.4萬元,并沒收其違法所得。
為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保障降費政策紅利足額足量惠及企業,廣州市場監管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減稅降費的部署,開展了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產階段水電氣價格檢查,持續加大涉企違規收費行為查處力度,確保各項減稅降費政策落到實處,共推動落實國家降費政策紅利逾20億元,對違規收費主體實施經濟制裁金額0.25億元。
【案例五】廣州某某貿易有限公司不正當有獎銷售案
廣州某某貿易有限公司在進行有獎銷售時,未在抽獎券上標明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中獎概率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所指的不正當有獎銷售違法行為。番禺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8萬元的行政處罰。
在市場經營活動中,商家為提高產品銷量,往往會采用有獎銷售等經營手段刺激市民的消費欲望。但部分商家通過虛構獎項、獎品、獎金金額等手段,利用消費者不了解有獎銷售規則的信息差,牟取不當利益。嚴厲打擊商家不正當有獎銷售違法行為,不僅維護了參加有獎銷售活動的市民的合法權益,也規范了商家的有獎銷售規則,營造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