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抗原檢測試劑,河北省藥監局最新發布!
近期,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消費者對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的購買需求增加。為保障人民群眾用械安全,河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選購消費提示。
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
選購消費提示
提示一
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指新型冠狀病毒抗原自測產品,屬于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需取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醫療器械注冊證。
第三類醫療器械編號規則是:國械注準xxxx(首次注冊年份)x(產品管理類別)xx(產品分類編碼)xxxx(首次注冊流水號)(此注冊證號編排方式僅適用于境內醫療器械)。
抗原檢測并不能完全替代核酸檢測,核酸檢測依然是新冠病毒感染的確診依據。
提示二
一定要選擇在已經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并具備相應儲存條件的零售藥店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購買。
如需要網購,應選擇取得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備案的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不在未取得經營資質或無法提供經營主體信息的微信群、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平臺購買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等疫情防護物品。
提示三
購買時應選擇包裝完好和標識齊全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其包裝應有生產廠家、生產地址、生產日期等中文標識和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編號等信息。消費者可在國家藥監局官網查詢注冊證編號的真偽。
提示四
如果發現采購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存在質量問題或者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生產經營未經注冊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盒等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提示五
在購買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后需按照說明書要求的溫度儲存,自測前請仔細閱讀配套說明書并按規范操作。檢測時請即開即用,防止試劑吸潮,影響檢測結果的準確性。
提示六
檢測試劑要成套使用,不同廠家的檢測試劑卡和配套的樣本保存液成分不同,必須嚴格配套使用,不能交叉混用,交叉混用是無效檢測。
提示七
出結果前不要移動檢測卡,C線出現檢測結果才有效,T線出現說明檢測結果為陽性。
提示八
檢測結果顯示為陰性的,使用后的所有鼻(咽)拭子、采樣管、檢測卡等裝入密封袋后作為一般垃圾處理;
檢測結果陽性的,在人員轉運時一并交由醫療機構按照醫療廢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