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機構資質的申請和批準程序是什么?
問:認證機構資質的申請和批準程序是什么?
答:(一)認證機構資質的申請人,應當向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文件;
(二)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自受理認證機構資質申請之日起45日內,應當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涉及國務院有關部門職責的,應當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決定批準的,向申請人出具批準文件,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公布依法取得認證機構資質的企業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