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計量條例對“民用四表”(水表、電能表、燃氣表、熱能表)管理是如何規定的?
問:山東計量條例對“民用四表”(水表、電能表、燃氣表、熱能表)管理是如何規定的?
答:建設單位安裝住宅用水表、電能表、燃氣表、熱能表等計量器具的,應當向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申請首次強制檢定。未經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的,不得安裝。前款規定的計量器具使用期限屆滿的,應當由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的經營者負責換裝經強制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
2025年第二期
2025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