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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房地產廣告合規指引等四個合規指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3-14    來源: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瀏覽量: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房地產廣告合規指引等四個合規指引的通知

深市監〔2022〕75號

  各有關單位、個人:

  為規范商業廣告活動,堅持正確廣告宣傳導向,提升廣告合規意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房地產、教育培訓、醫療、三品一械(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重點民生領域的廣告問題,組織研究制定了《房地產廣告合規指引》《教育培訓廣告合規指引》《深圳市醫療廣告合規指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合規指引》(詳見附件1-4),現予以發布。

  接下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委托深圳市廣告協會等行業協會組織開展推廣培訓,并加強宣傳推廣。請各有關單位及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組織開展學習培訓,推進廣告合規指引的落實,健全廣告發布審查機制,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服務深圳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建設。聯系人:吳先生,聯系電話:83070332。

  特此通知。

  附件:1.房地產廣告合規指引

  2.教育培訓廣告合規指引

  3.醫療廣告合規指引

  4.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合規指引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3月4日

  附件1

房地產廣告合規指引

  為規范房地產廣告活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商品房銷售辦法》《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政策要求,制定本合規指引。本合規指引為行業指導性意見,不具有強制性,請參照執行。隨著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的變化,合規指引將定期評估和動態調整。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強對房地產廣告的規范和指導,維護房地產市場良好秩序,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適用范圍

  本指引適用于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權利人、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發布的房地產項目預售、預租、出售、出租、項目轉讓以及其他房地產項目介紹等商業廣告。

  居民私人及非經營性售房、租房、換房廣告不適用本指引。

  三、合規提示

  1.提高政治站位,堅持正確的廣告導向。以健康的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

  2.恪守法律底線和道德底線。加強自律,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依法開展房地產經營活動。

  3.房地產廣告應當真實、合法。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從事廣告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誠實信用,公平競爭。

  4.健全廣告合規管理制度,及時清理撤除不合規廣告。全市各新聞機構、新媒體、公共場所管理者、網絡平臺、廣告經營發布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權利人、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廣告合規管理,建立、健全廣告審核制度,完善審核流程,嚴格審核標準,避免廣告風險。對已發布的房地產廣告進行全面清理,及時發現撤除不合規房地產廣告。

  5.廣告主須身份真實、經營資質齊全,宣傳內容應當與行政許可的內容相符合。營業執照、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土地使用權證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預售、銷售許可證證明、產權證明、業主委托證明等。

  6.慎用廣告代言人,堅決抵制違法失德人員。在選用代言人時要做好背景調查和風險防控,不能唯流量名氣,要把政治素養、道德品行、藝術水準、社會評價作為選用廣告代言人標準,立足正確政治立場,捍衛法律底線。

  7.房地產廣告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不得使用繁體字、異體字,如”傢俬行””薬房”;不得使用錯別字或者篡改成語,如“默默無蚊”“百衣百順”;不得單獨使用外國語言文字。

  8.房地產廣告用語應當理性客觀,嚴禁烘托、渲染緊張氛圍,故意造成房地產市場緊張情緒。如含有 “政策利好”、“新政”等描述。

  9.房地產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房地產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

  10.房地產廣告中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

  11.房地產廣告中使用他人名義或者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書面同意;使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名義或者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12.房源信息應當真實有效。包括房屋名稱、地址、樓層、朝向、建成時間、土地使用年限、房屋面積、預售許可證等信息。新房應當有銷售/預售許可證,二手房應當有房產證(產權證明)和業主委托書;不得宣傳銷售國家、廣東省和深圳市禁止交易的房產類型,包括但不限于小產權房、安居房、軍產房等。

  13.房地產預售、銷售廣告,應當載明以下事項:開發企業名稱;中介服務機構代理銷售的,載明該機構名稱;預售或者銷售許可證書號。廣告中僅介紹房地產項目名稱的,可以不必載明上述事項。

  14.房源面積應當標明為建筑面積或套內面積。不得使用諸如“120平米高拓房”“6平米精裝極小戶”等容易引起誤導的模糊用語。

  15.房地產廣告中涉及購房資格、首付比例、利率等房地產調控政策的,應當與本市最新政策一致。

  16.房地產廣告中涉及貸款服務的,應當載明提供貸款的銀行名稱及貸款額度、年期,符合本市最新政策。

  17.房地產廣告中涉及物業管理內容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尚未實現的物業管理內容,應當在廣告中注明“規劃中”等說明文字。

  18.房地產廣告中涉及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及其他市政條件等,如在規劃或者建設中,應當在廣告中注明“規劃中”“建設中”等說明文字。

  19.房地產廣告涉及內部結構、裝修裝飾的,應當真實、準確。使用建筑設計、室內設計等效果圖或者模型照片的,應當在廣告中注明“效果圖”等說明文字。

  20.房地產廣告涉及抽獎式有獎銷售的,最高獎金額不得超過5萬元。

  21.房地產廣告中涉及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單位應當是有實際意義的完整的生產、生活空間。比如,不得宣傳“1萬元即可買到一個洗手間”。

  22.房地產廣告中對價格有表示的,應當清楚表示為實際的銷售價格,明示價格的有效期限。二手房掛牌價格應當以深圳市住建部門發布的二手房成交參考價為準,不得高于二手房成交參考價。

  房地產廣告中涉及房地產價格評估的,應當表明評估單位、估價師和評估時間。

  23.房地產廣告中的項目位置示意圖,應當準確、清楚,比例恰當。不得為了突顯位置優勢,在示意圖中縮短與周邊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及其他市政設施的距離。

  24.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發布的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所明示的事項,應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列明。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在符合以下三個條件時,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對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做出了說明和允諾;

  (2)該說明和允諾是具體明確的;

  (3)該說明和允諾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有重大影響。

  四、負面清單

  1.房地產廣告不得借重大國事和政治活動等名義從事商業營銷宣傳,恪守十個嚴禁。嚴禁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黨和政府重大慶?;顒訕酥緲俗R、慶祝活動宣傳報道、領導人講話等;嚴禁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以及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或者形象;嚴禁宣揚恐怖主義、民族分裂主義,含有民族歧視、種族歧視、宗教歧視、性別歧視、地域歧視、職業歧視等內容;嚴禁含有宣揚宗教極端思想內容;嚴禁含有淫穢、暴力、賭博、迷信等內容;嚴禁含有通過惡搞經典、歪曲歷史制造噱頭、吸引眼球,挑戰公序良俗、傷害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感情的內容;嚴禁含有各類色情、“軟色情”內容;嚴禁含有煽動過度消費、宣揚奢侈浪費等違背勤儉節約傳統美德的內容;嚴禁借黨史學習教育之名進行商業炒作;嚴禁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2.下列房地產,不得發布房地產廣告: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4)在未經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開發建設的;

  (5)在未經國家征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的(如村委集資房、統建樓等小產權房);

  (6)預售房地產,但未取得該項目預售許可證的;

  (7)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的;

  (8)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經驗收不合格的;

  (9)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10)權屬有爭議的;

  (11)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12) 尚未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

  (1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3.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如宣稱“中國空前,深圳絕版”、“5.1米極致層高,買一層送一層”、“主推戶型2小時勁銷90%,幾近售罄”、“140-165㎡山湖大邸 僅余十席”等。)

  4.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出現違反“房住不炒”政策的內容,不得以捏造或散布漲價信息、政策變化以及雇傭人員制造搶房假象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擾亂市場秩序。

  5.房地產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頂級”“極品”和“第一品牌”等用語。使用“獨家”“獨創”“全國領先”“遙遙領先”“領導品牌”等用語時,應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對無法量化、難以自證的用語,應當謹慎使用,否則,存在發布虛假廣告的風險。如某教育機構發布“是中國領先的教育招生網站”廣告,被市場監管部門按發布虛假廣告行政處罰。如某二手車網站使用"創辦一年,成交量就遙遙領先",被市場監管部門按發布虛假廣告重罰1250萬元。

  6.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不得宣傳“學位房”“學區房”,將住房與學位掛鉤。如宣稱“深中片區學位房” “帶某某學校學位” “盡享公立學校” “項目自帶一站式教育資源”等。

  7.房地產廣告不得混淆房屋土地使用性質或房屋用途。不得使用“商住兩用”等宣傳用語誤導消費者將非居住用地誤以為為居住用地;不得將實際用途為“辦公”“商鋪”等商業辦公性質的房地產宣傳為 “住宅”“公寓”“酒店式公寓”等;不得使用“定居”“安家”等詞語,或者起居室、臥室、廚房等裝修效果圖,使消費者誤認為是住宅。

  8.不得以欺騙方式誘使用戶點擊廣告內容,如編造“最新通知”“新政”等。

  9.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如宣稱“20年品牌 實力保障財富升值”“多重錢景保障”“買到即賺到”“年回報率高達14.2%”“開盤必爆搶 熱銷必升值”“現在買傳奇,一年凈賺百萬”等。

  10.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如宣稱“半小時內即達香港西九龍”“距前海、科技園10分鐘;30分鐘內抵達高鐵站、機場”“五首歌時間 速達前海中心”“5分鐘直達南頭關”等。

  11.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如虛標原價等。

  12.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對項目情況進行的說明、渲染,不得有悖社會良好風尚。

  13.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項目的形象、環境作為本項目的效果。

  14.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出現融資或者變相融資的內容。不得含有“經營貸”“首付貸”“消費貸”等任何違法違規的房地產金融活動。

  15.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宣傳下列銷售內容:

  (1)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內容。

  (2)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的內容。

  (3)分割拆零銷售商品住宅的內容。

  16.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擅自改變房屋單元空間分割及“買一層享兩層”“買一層送一層”“兩房變三房”等明示或者暗示內容。

  17.房地產中介機構及人員不得在門店、網站等不同渠道發布虛假房源信息,造謠、傳謠以及炒作學區房、炒作不實信息等誤導消費者或市場預期。

  附件2

教育培訓廣告合規指引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以下簡稱《雙減意見》),進一步規范教育培訓廣告發布,切實維護學生身心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政策的要求,制定本合規指引。本合規指引為行業指導性意見,不具有強制性,請參照執行。隨著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的變化,合規指引將定期評估和動態調整。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雙減”工作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政策的要求,規范教育培訓廣告活動,深化教育培訓行業治理,回歸教育本質,有效發揮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有效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有效緩解家長焦慮情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二、適用范圍

  本廣告合規指引適用于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各教育機構和培訓機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通過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教育培訓服務的商業廣告活動。教育涵蓋學歷教育、非學歷教育、學科教育、非學科教育、職業學校教育、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以及政治、經濟、文化、科學、技術、業務等方面的教育。

  三、合規提示

  1.提高政治站位,堅持正確的廣告導向。教育培訓廣告要以習近平總書記“廣告宣傳也要講導向”的重要指示為指導,強化廣告導向意識,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始終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立德樹人,突出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

  2.各教育培訓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雙減”工作要求,全面規范校外培訓行為。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堅持學生為本,尊重教育規律,著眼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確保“雙減”工作平穩有序、成效顯著,人民群眾對教育滿意度明顯提升。

  3.現有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應當按照“雙減”要求統一審核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在審核登記工作未完成前,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發布校外培訓廣告。

  4.各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履行主體責任,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教育培訓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

  5.廣告主身份真實、辦學資質齊全,宣傳內容應當與行政許可的內容相符合。如民辦學校需具備《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應當按照辦學許可證載明的培訓項目、內容,開設課程、選用教材、組織培訓。

  6.教育培訓廣告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不得使用繁體字、異體字,如”傢俬行””薬房”;不得使用錯別字或者篡改成語,如“默默無蚊”“百衣百順”;不得單獨使用外國語言文字。

  7.教育培訓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

  8.教育培訓廣告宣傳應當理性客觀,嚴禁烘托、渲染緊張氛圍,故意造成學生或者家長的焦慮情緒。如編造“自學考試即將取消”、“考綱變化”“考試難度加大”“學制延長”“加考數學外”等政策變化用語。

  9.教育培訓廣告中表明附帶贈送的課程、圖書禮包等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示所附帶贈送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如“買一送一”沒有明示所附帶贈送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構成違法。

  10.教育培訓廣告使用“升學率”“通過率”等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

  11.健全廣告合規管理制度,及時清理撤除不合規廣告。全市各新聞機構、新媒體、公共場所管理者、網絡平臺、廣告經營發布單位、教育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廣告合規管理,建立、健全廣告審核制度,完善審核流程,嚴格審核標準,避免廣告風險。對已發布的教育培訓廣告進行全面清理,及時發現撤除不合規教育培訓廣告。

  12.慎用廣告代言人,堅決抵制違法失德人員。廣告主在選用代言人時,要做好背景調查和風險防控,要把政治素養、道德品行、藝術水準、社會評價作為選用廣告代言人標準,立足正確政治立場,捍衛法律底線。

  13.教育培訓廣告中使用他人名義或者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書面同意;使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名義或者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14.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招生簡章和廣告內容應當具體明確,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相關規定,應當與審批機關備案的內容一致。招生簡章應當載明學校名稱、地址、性質、辦學層次、辦學形式、培養目標、招生專業、招生辦法、招生人數、住宿條件、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證書發放等事項。培訓機構應當按照招生簡章或廣告的承諾,開設培訓課程,保證培訓質量,不得進行虛假宣傳,欺騙或誤導學員及其家長。

  15.民辦學校在廣告中只能使用一個名稱。民辦學校的名稱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含有可能引發歧義的文字或者含有可能誤導公眾的其他法人名稱。營利性民辦學??梢栽趯W校牌匾、成績單、畢業證書、結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明、招生廣告和簡章上使用經審批機關批準的法人簡稱。

  16.公共場所的管理者或者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雙減”工作目標,加強廣告搜索巡查,采取有效措施攔截、屏蔽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和涉嫌違法教育培訓廣告,尤其注意防止以節(欄)目、“軟文”等方式變相發布校外培訓廣告。

  四、負面清單

  1.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借重大國事和政治活動等名義從事商業營銷宣傳,恪守十個嚴禁。嚴禁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黨和政府重大慶祝活動標志標識、慶?;顒有麄鲌蟮?、領導人講話等;嚴禁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以及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或者形象;嚴禁宣揚恐怖主義、民族分裂主義,含有民族歧視、種族歧視、宗教歧視、性別歧視、地域歧視、職業歧視等內容;嚴禁含有宣揚宗教極端思想內容;嚴禁含有淫穢、暴力、賭博、迷信等內容;嚴禁含有通過惡搞經典、歪曲歷史制造噱頭、吸引眼球,挑戰公序良俗、傷害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感情的內容;嚴禁含有各類色情、“軟色情”內容;嚴禁含有煽動過度消費、宣揚奢侈浪費等違背勤儉節約傳統美德的內容;嚴禁借黨史學習教育之名進行商業炒作;嚴禁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2.嚴格落實有關政策文件要求,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臺以及公共場所、居民區等線上線下空間不刊登、不播發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的學科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廣告。

  3.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教育培訓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商業廣告。

  4.不得誤導公眾教育觀念,制造家長焦慮。如使用“別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不學就會落后”等用語。

  5.校外培訓廣告禁止宣傳境外教育課程和境外外籍教師。

  6.不得發布學前教育階段的線上(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培訓廣告和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廣告。如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進行宣傳。

  7.禁止在廣告中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等方式進行宣傳。如“原價xx,立即購買享超值折扣”“1元課”“1折享”等。

  8.大眾傳播媒介不得以新聞報道、軟文等形式變相發布校外培訓廣告。

  9.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不得在廣告中宣傳使用境外教材。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廣告中不得宣傳規避監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職業資格證書、成績證明等。

  10.嚴禁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的廣告內容。如“包過”“不過退款”“初級會計考試 課程優勢:簽約保過;開課設置:VIP簽約保過班”。

  11.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如“某老師為中考命題組成員”。

  12.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如“2020秋季期末考試光榮榜……劉*鈺,**學校,九年級,數學,數學單科班級第一。”“中考之星訪談錄.理化歷史雙滿分,學長的這個方法你不試試?》”

  13.教育培訓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頂級”“極品”和“第一品牌”等用語。使用“獨家”“獨創”“全國領先”“遙遙領先”“領導品牌”等用語時,應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對無法量化、難以自證的用語,應當謹慎使用,否則,存在發布虛假廣告的風險。如某教育機構發布“是中國領先的教育招生網站”廣告,被市場監管部門按發布虛假廣告行政處罰。如某二手車網站使用"創辦一年,成交量就遙遙領先",被市場監管部門按發布虛假廣告重罰1250萬元。

  14.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在廣告中虛構教師資質、夸大培訓效果、夸大機構實力、編造用戶評價等。如“英語專業八級,高級教師資格證”“十年以上教學經驗,累積輸送到四大名校的學員500余人,考取四大名校的比例均在90%以上”“參與編寫中學教材《小升初實戰語法》、《中考實戰語法》、《小升初沖刺教材》”。

  15.除經批準設立的大學、學院以及由其設立的內部機構或由其發起并依法登記的組織機構外,其他教育培訓機構機構不得在廣告宣傳中使用“大學”“學院”字樣。

  16.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

  17.針對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勸誘其要求家長購買教育培訓服務和可能引發其模仿不安全行為等內容。

  18.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不得發布對學齡前未成年人進行小學課程教育的廣告。學校、幼兒園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參加商業廣告活動。

  19.不得以欺騙方式誘使用戶點擊廣告內容。如編造“最新通知。”“最后一次機會”“xx考試即將取消”等。

  20.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不得發布對學齡前未成年人進行小學課程教育的廣告。

  21.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刊登、播放、張貼或者散發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廣告。

  22.不得在學校、幼兒園播放、張貼或者散發商業廣告;不得利用校服、教材等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商業廣告。

  23.民辦學校不得發布含有實施軍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質教育的廣告。

  24.民辦學校在籌設期內不得發布招生廣告。

  25.民辦學校應當貫徹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原則,不得發布利用宗教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廣告。

  26.以未成年人為服務對象的在線教育網絡產品和服務,不得插入網絡游戲鏈接,不得推送廣告等與教學無關的信息。

  附件3

醫療廣告合規指引

  為進一步規范醫療廣告發布行為,維護良好醫療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我市醫療衛生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政策的要求,制定本指引。本指引為行業指導性意見,不具有強制性,請參照執行。隨著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的變化,合規指引將定期評估和動態調整。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醫療衛生工作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醫療衛生事業公益性原則,全面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有效維護我市醫療秩序,督促指導醫療機構及從業人員加強行業自律,遵守醫學倫理規范,加強和規范醫療廣告監管,不斷加大醫療廣告合規審查力度,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健康權益,努力實現我市醫療衛生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適用范圍

  1.本指引適用于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間接介紹醫療機構或醫療服務的醫療廣告。

  2.本指引中的醫療機構,是指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機構。包括醫院(互聯網醫院)、衛生院、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疾病控制中心、??萍膊》乐卧?站)、護理院(站)、醫學檢驗實驗室、病理診斷中心、醫學影像診斷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寧療護中心、體檢中心、美容醫療機構、戒毒醫療機構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編制外的醫療機構等。

  3.本指引中的醫療服務,是指醫療機構及其衛生技術人員遵照執業技術規范提供的照護生命、診治疾病的健康促進服務,以及為實現這些服務提供的藥品、醫療器械、救助運輸、病房住宿等服務。照護生命主要是指對生命由孕育到衰亡的自然進程的關照、護衛,如孕期保健、分娩支持、臨終關懷、預防保健等;診治疾病主要是指對人體在受到病因損害后,進行識別,并對出現的功能紊亂或損傷進行調整,以求改善機能、恢復健康的過程。通俗來說,醫療服務就是采用適宜藥物、適宜技術、適宜設備對市民提供疾病預防、保健、診斷、治療、護理、康復、安寧療護、戒毒治療等服務。

  4.為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醫療機構依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的內容、形式和途徑主動公開的醫療服務信息,包括執業登記主要事項(名稱、地址、主要負責人、所有制形式、診療科目、床位);醫療技術及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情況;批準使用的大型醫用設備名稱、從業人員資質及其使用管理情況;醫療服務項目、內容、流程情況;職能科室設置,就診程序,醫師出診安排,衛生技術人員基本情況;醫療服務價格;醫療糾紛處理程序、醫療服務投訴信箱和投訴咨詢電話;行風建設;醫院簡介;便民服務措施等信息,原則上不適用本廣告合規指引。

  5.非醫療機構發布醫療廣告的行為,構成非法行醫,不適用本廣告合規指引。

  三、合規提示

  1.提高政治站位,堅持正確的廣告導向。發布醫療廣告應當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廣告宣傳也要講導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堅持公益性原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心全意為人民健康服務。

  2.健全廣告合規管理制度,及時清理撤除不合規廣告。全市各新聞機構、新媒體、公共場所管理者、網絡平臺、廣告經營發布單位、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廣告合規管理,建立、健全廣告審核制度,完善審核流程,嚴格審核標準,避免廣告違規風險。對已發布的醫療廣告進行全面清理,及時發現撤除不合規醫療廣告。

  3.醫療機構的身份應當真實、有效,經營資質齊全。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應當依法查驗醫療機構相應資質。營利性醫療機構須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營業執照》,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須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4.醫療廣告實行發布前審查制度。發布醫療廣告,應當在發布前向深圳市衛生和健康委員會申請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未經審查,不得發布。

  經審查獲準發布的醫療廣告,應當按照《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核準的廣告成品樣件進行發布,不得剪輯、拼接、修改。

  醫療機構在門診病歷、內部期刊或者自設網站、擁有合法使用權的互聯網媒介中,登載本機構簡介、??铺攸c、疾病防治知識以及專家門診安排等內容暫不納入醫療廣告審查范圍。但是,醫療機構通過該種方式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明確,嚴禁以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患者。

  5.醫療廣告中的醫療機構第一名稱、醫療機構地址、所有制形式、醫療機構類別、診療科目、床位數、接診時間、聯系電話應當與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核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其副本載明的內容一致。

  6.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和發布醫療廣告。

  7.醫療機構名稱經核準登記,于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后方可使用。醫療廣告宣傳中使用的名稱應當名副其實,與醫療機構類別或者診療科目相適應。如不得將核準登記的“門診部”對外宣傳為“醫院”。

  8.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醫療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

  9.醫療廣告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不得使用繁體字、異體字,如“醫院”“藥房”;不得使用錯別字或者篡改成語,如“默默無蚊”“百衣百順”;不得單獨使用外國語言文字。

  10.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布醫療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發布醫療廣告還應當標注醫療機構第一名稱和《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文號。

  11.醫療廣告使用的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

  12.醫療廣告中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應當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

  13.醫療廣告中使用他人名義或者形象,應當事先取得其書面同意;使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名義或者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14.有關醫療機構的人物專訪、專題報道等宣傳內容,可以出現醫療機構名稱。時政新聞類節(欄)目不得以醫療機構冠名。有關人物專訪、醫療機構專題報道等節目中不得出現有關醫療機構的地址、電話、微信、QQ等聯系方式;不得在同一媒介的同一時間段或者版面發布該醫療機構的廣告。

  四、負面清單

  1.醫療廣告不得借重大國事和政治活動等名義從事商業營銷宣傳,恪守十個嚴禁。嚴禁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黨和政府重大慶?;顒訕酥緲俗R、慶?;顒有麄鲌蟮?、領導人講話等;嚴禁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以及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或者形象;嚴禁宣揚恐怖主義、民族分裂主義,含有民族歧視、種族歧視、宗教歧視、性別歧視、地域歧視、職業歧視等內容;嚴禁含有宣揚宗教極端思想內容;嚴禁含有淫穢、暴力、賭博、迷信等內容;嚴禁含有通過惡搞經典、歪曲歷史制造噱頭、吸引眼球,挑戰公序良俗、傷害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感情的內容;嚴禁含有各類色情、“軟色情”內容;嚴禁含有煽動過度消費、宣揚奢侈浪費等違背勤儉節約傳統美德的內容;嚴禁借黨史學習教育之名進行商業炒作;嚴禁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比如,“慶祝建國72周年,免費洗牙等十大優惠享不停”。

  2.醫療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3.醫療廣告不得違背醫學倫理規范。禁止發布含有“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代孕”“人體器官交易”等內容。

  4.醫療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頂級”“極品”和“第一品牌”等用語。使用“獨家”“獨創”“全國領先”“遙遙領先”“領導品牌”等用語時,應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對無法量化、難以自證的用語,應當謹慎使用,否則,存在發布虛假廣告的風險。如某教育機構發布“是中國領先的教育招生網站”廣告,被市場監管部門按發布虛假廣告進行行政處罰。如某二手車網站使用“銷量遙遙領先”,被重罰1250萬元。

  5.非醫療機構不得發布醫療廣告,醫療機構不得以內部科室名義發布醫療廣告。

  6.禁止變相發布醫療廣告。禁止利用新聞報道形式、醫療資訊服務類專題節(欄)目和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廣告。禁止在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欄目(節目)中,出現相關醫療機構人物的電話號碼、電子信箱、網址、二維碼、互聯網即時通訊工具等信息。

  7.醫療廣告不得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在針對未成年人的大眾傳播媒介上發布醫療廣告;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醫療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者變相發布醫療廣告。

  8.不得在醫療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禁止在醫療廣告中使用未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和已經終止、撤銷、無效的專利。

  9.醫療廣告不得宣傳未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批、備案的診療科目和服務項目等內容。

  10.不得在醫療廣告中宣傳用于戒毒治療的藥品、醫療器械和治療方法。

  11.醫療廣告不得宣傳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如含有“安全”“安全無副作用”“副作用小”。

  12.醫療廣告不得出現宣傳治愈率、有效率等保證診療效果的用語。如“三天病痛消失”“徹底治愈”“無效退款、保險公司保險”、治療前后對比圖等。

  13.醫療廣告不得含有“免費治療、免費贈送“等誘導性內容,如“來我院可免費治療男科疾病”。

  14.醫療廣告不得含有“評比、排序、推薦、指定、選用、獲獎”等綜合性評價內容,如“指定婦科醫院”“醫學研究協會推薦機構”等。

  15.醫療廣告不得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物,如“血堵融通術”“白癜風””“阿司匹林”等。

  16.醫療廣告不得與其他醫療機構比較,不得貶低其他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如通過貶低其他醫療機構的服務、醫資力量等,突出自身的優勢。

  17.醫療廣告不得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含有淫穢、迷信、荒誕和誘發焦慮等內容。如醫療美容廣告制造“容貌焦慮”,將容貌不佳與“低能”“懶惰”“貧窮”等負面評價因素做不當關聯,或者將容貌出眾與“高素質”“勤奮”“成功”等積極評價因素做不當關聯。

  18.醫療廣告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醫療廣告中出現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以自己真實名義或者真實形象為醫療機構或醫療服務做推薦證明,或者使用患者真實名義或者形象進行診療前后效果對比或者作證明,均應視為廣告代言行為。廣告中將未依法取得醫師執業資格或醫療教育、科研相關職稱的人宣稱為“醫生”“醫學專家”等醫學專業人士的,或者假冒患者名義的,足以對消費者造成誤導,則構成發布虛假醫療廣告。

  19.醫療廣告不得使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名義。

  20.醫療機構應當規范使用識別名稱和通用名稱,不得發布含有下列名稱的醫療廣告:

  (1)有損于國家、社會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稱;

  (2)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稱;

  (3)以外文字母、漢語拼音組成的名稱;

  (4)以醫療儀器、藥品、醫用產品命名的名稱。

  (5)含有“疑難病”“專治”“專家”“名醫”或者同類含義文字的名稱以及其他宣傳或者暗示診療效果的名稱;

  (6)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名稱;

  (7)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得使用的名稱。

  21.未經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核準,醫療機構名稱不得含有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及其簡稱、國際組織名稱和“中國”“全國”“中華”“國家”等字樣以及跨省地域名稱;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設置的醫療機構的識別名稱中不得省略有行政區劃名稱。

  22.未經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準,不得以“中心”作為醫療機構通用名稱進行宣傳。

  23.未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準,除??萍膊》乐螜C構以外,醫療機構不得以具體疾病名稱作為識別名稱進行廣告宣傳。

  24.互聯網醫院發布的醫療廣告不得超出所依托的實體醫療機構診療科目范圍。

  25.廣播電視禁止發布治療惡性腫瘤、肝病、性病或者提高性功能的醫療廣告。

  26.電影、電視劇劇場或者節(欄)目不得以治療皮膚病、癲癇、痔瘡、腳氣、婦科、生殖泌尿系統等疾病的醫療機構作冠名。

  27.媒體發布醫療廣告應當尊重公眾生活習慣。在公眾用餐時間,廣播、電視不得播出治療皮膚病、痔瘡、腳氣、婦科、生殖泌尿系統等疾病的醫療廣告。

  附件4

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合規指引

  為進一步規范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簡稱“三品一械”)廣告活動,維護“三品一械”廣告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和促進公眾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藥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政策要求,制定本合規指引。本合規指引為行業指導性意見,不具有強制性,請參照執行。隨著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的變化,合規指引將定期評估和動態調整。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全面規范“三品一械”廣告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督促指導廣告活動主體加強自律,遵守倫理規范,不斷加大“三品一械”廣告合規審查力度,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二、適用范圍

  本指引適用于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間接介紹自己所推銷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商業廣告活動。

  為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對“三品一械”產品名稱、價格、成份、規格、上市許可持有人及其地址、生產企業及其地址、批準文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等信息進行客觀描述的,不認定為“三品一械”廣告。

  三、合規提示

  1.提高政治站位,堅持正確的廣告導向。以健康的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恪守法律底線和道德底線。

  2.健全廣告合規管理制度,及時清理撤除不合規廣告。全市各新聞機構、新媒體、公共場所管理者、網絡平臺、廣告經營發布單位、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廣告合規管理,建立、健全廣告審核制度,完善審核流程,嚴格審核標準,避免廣告違規風險。對已發布的“三品一械”廣告進行全面清理,及時發現和撤除不合規“三品一械”廣告。

  3.“三品一械”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如不可使用“能改變基因構造,重組基因”等虛假描述。

  4.藥品廣告的內容應當以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說明書為準。藥品廣告涉及藥品名稱、藥品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藥理作用等內容的,不得超出說明書范圍。如產品說明書中適應癥為“補血潤燥,滋陰益腎”,不可宣傳產品具有“治療糖尿病、心肌損傷”等功效。

  5.藥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禁忌、不良反應,處方藥廣告還應當顯著標明“本廣告僅供醫學藥學專業人士閱讀”,非處方藥廣告還應當顯著標明非處方藥標識(OTC)和“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6.醫療器械廣告的內容應當以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說明書內容為準。醫療器械廣告涉及醫療器械名稱、適用范圍、作用機理或者結構及組成等內容的,不得超出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說明書范圍。推薦給個人自用的醫療器械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或者在醫務人員的指導下購買和使用”。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中有禁忌內容、注意事項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禁忌內容或者注意事項詳見說明書”。

  7.保健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說明書內容為準,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如保健品推廣時,使用“治療各類心血管損傷疾病”等虛假描述。保健食品廣告涉及保健功能、產品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含量、適宜人群或者食用量等內容的,不得超出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說明書范圍。保健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并顯著標明保健食品標志、適宜人群和不適宜人群。

  8.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批準的注冊證書和產品標簽、說明書為準。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涉及產品名稱、配方、營養學特征、適用人群等內容的,不得超出注冊證書、產品標簽、說明書范圍。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適用人群、“不適用于非目標人群使用”“請在醫生或者臨床營養師指導下使用”。

  9.“三品一械”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批準文號。

  10.“三品一械”廣告中依法應當顯著標明的內容,其字體和顏色必須清晰可見、易于辨認,在視頻廣告中應當持續顯示。

  11.發布“三品一械”廣告,應當在發布前向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或者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申請廣告審查證明,并嚴格按照審查通過的內容發布,不得進行剪輯、拼接、修改。已經審查通過的廣告內容需要改動的,應當重新申請廣告審查。

  12.“三品一械”廣告中只宣傳產品名稱(含藥品通用名稱和藥品商品名稱)的,在發布前不需要進行審查。

  13.廣告主身份應當真實、經營資質應當齊全,廣告宣傳內容應當與行政許可范圍相符合。如藥品生產企業應當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藥品經營企業應當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

  14.“三品一械”廣告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不得使用繁體字、異體字,如“醫院”“藥房”;不得使用錯別字或者篡改成語,如“默默無蚊”“百衣百順”;不得單獨使用外國語言文字。

  15.“三品一械”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發布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批準文號。

  16.“三品一械”廣告中使用的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如“研究表明,1萬個案例中90%可以調理為易瘦體質”的數據引證,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

  17.“三品一械”廣告中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應當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

  18.廣告中使用他人名義或者形象,應當事先取得其書面同意。使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名義或者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四、負面清單

  1.“三品一械”廣告不得借重大國事和政治活動等名義從事商業營銷宣傳,恪守十個嚴禁。嚴禁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黨和政府重大慶?;顒訕酥緲俗R、慶祝活動宣傳報道、領導人講話等;嚴禁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以及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或者形象;嚴禁宣揚恐怖主義、民族分裂主義,含有民族歧視、種族歧視、宗教歧視、性別歧視、地域歧視、職業歧視等內容;嚴禁含有宣揚宗教極端思想內容;嚴禁含有淫穢、暴力、賭博、迷信等內容;嚴禁含有通過惡搞經典、歪曲歷史制造噱頭、吸引眼球,挑戰公序良俗、傷害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感情的內容;嚴禁含有各類色情、“軟色情”內容;嚴禁含有煽動過度消費、宣揚奢侈浪費等違背勤儉節約傳統美德的內容;嚴禁借黨史學習教育之名進行商業炒作;嚴禁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2.“三品一械”廣告不得違背社會良好風尚,不得制造“健康焦慮”, 引起公眾對所處健康狀況和所患疾病產生不必要的擔憂和恐懼,或者使公眾誤解不使用該產品會患某種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內容。如“遲一天用某某藥,早一天見活閻王”等使公眾誤解不使用該藥品會患某種疾病或加重病情的描述。

  3.“三品一械”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4.“三品一械”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頂級”“極品”和“第一品牌”等用語。使用“獨家”“獨創”“全國領先”“遙遙領先”“領導品牌”等用語時,應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對無法量化、難以自證的用語,應當謹慎使用,否則,存在發布虛假廣告的風險。如某教育機構發布“是中國領先的教育招生網站”廣告,被市場監管部門按發布虛假廣告進行行政處罰。如某二手車網站使用“銷量遙遙領先”,被重罰1250萬元。

  5.“三品一械”廣告不得使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行業協會或者專家、學者、醫師、藥師、臨床營養師、患者等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如以患者名義發布就診經歷;醫師、藥師作為主播以自己的名義、形象通過直播、短視頻銷售“三品一械”產品。

  6.“三品一械”廣告廣告中將未依法取得醫師執業資格或醫療教育、科研相關職稱的人宣稱為“醫生”“醫學專家”等醫學專業人士的,足以誤導消費者認為其屬于醫生等專業人士的,應認定為虛假廣告。

  7.“三品一械”廣告不得違反科學規律,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療所有疾病、適應所有癥狀、適應所有人群,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療病癥所必需等內容。違規描述如“包治百病,老少皆宜”等。

  8.“三品一械”廣告不得含有“安全”“安全無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證等內容,如“所有成分均為天然藥材,安全有保障無毒副作用”。

  9.“三品一械”廣告不得含有“熱銷、搶購、試用”“家庭必備、免費治療、免費贈送”等誘導性內容,“評比、排序、推薦、指定、選用、獲獎”等綜合性評價內容,“無效退款、保險公司保險”等保證性內容,慫恿消費者任意、過量使用藥品、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內容,如“家庭居家旅游必備良藥,多年熱銷,限時免費”等。

  10.“三品一械”廣告不得含有醫療機構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診療項目、診療方法以及有關義診、醫療咨詢電話、開設特約門診等醫療服務的內容。

  11.廣告主資格證照被吊銷、撤銷、注銷的;產品注冊證明文件、備案憑證或者生產許可文件被撤銷、注銷的,不得繼續發布審查批準的廣告,并應當主動申請注銷“三品一械”廣告批準文號。

  12.下列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不得發布廣告: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以及戒毒治療的藥品、醫療器械;軍隊特需藥品、軍隊醫療機構配制的制劑;醫療機構配制的制劑;依法停止或者禁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13.“三品一械”廣告不得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在針對未成年人的大眾傳播媒介上發布“三品一械”廣告;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三品一械”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者變相發布“三品一械”廣告。

  14.不得在“三品一械”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禁止在“三品一械”廣告中使用未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和已經終止、撤銷、無效的專利。

  15.“三品一械”廣告不得宣傳治愈率、有效率等診療效果。如“三天病痛消失”、治療前后對比圖等。

  16.“三品一械”廣告不得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進行比較,如通過貶低其他藥品的療效,突出推廣藥品的療效。

  17.禁止利用廣播電視發布治療惡性腫瘤、肝病、性病或者提高性功能“三品一械”廣告。

  18.電影、電視劇劇場或者節(欄)目不得以治療皮膚病、癲癇、痔瘡、腳氣、婦科、生殖泌尿系統等疾病的藥品作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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