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實施廣告業統計調查與企業年報“多報合一”改革試點
為進一步減少“多頭報送”,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經市場監管總局批準,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自2023年度年報起,實施廣告業統計調查與企業年報“多報合一”改革試點。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多報合一”試點范圍
廣告業統計“多報合一”改革適用對象為:2023年12月31日前在山東省注冊登記且屬于廣告業年度(季度)統計范圍內的規模以上企業和規模以下企業,其中規模以下企業通過抽樣方式確定。
廣告業統計“多報合一”試點范圍不包括經營廣告業務的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
屬于廣告業統計“多報合一”試點范圍企業(以下簡稱廣告企業)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將自動加掛廣告業統計年報和季報填報事項。
二、“多報合一”報送時間
2023年度廣告企業年報報送時間為1月1日至3月10日。廣告企業季報報送時間按《廣告業統計調查制度》要求執行。
非廣告企業年報報送時間不變,仍為1月1日至6月30日。
三、“多報合一”報送流程
自2023年度年報起,全省廣告企業不再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廣告業統計系統”(以下簡稱廣告業統計系統)報送廣告業統計數據,改為統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sd.gsxt.gov.cn,以下簡稱公示系統)報送信息。廣告業統計系統將關閉山東企業端的填報功能,并在系統首頁進行提示。
四、“多報合一”報送內容
廣告企業年報內容,在現有通過公示系統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年報信息基礎上,增加廣告信息表、廣告調查表等事項。新增廣告業統計事項不對社會公示。
新增廣告業統計事項中,上年同期數據參考廣告業統計系統原填報數據,自動帶入公示系統。首次報送廣告業統計事項的,需要按實際補充上年同期數據。
廣告企業季報內容仍按《廣告業統計調查制度》要求執行。
特此通告。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