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底線營銷!皇家美素佳兒廣告現五歲孩子騎馬、攀巖、沖浪等高危動作
“他們說,不要靠得太近,不要爬得太高,不要跑得太遠……但那又怎樣,成長沒什么不可以!皇家美素佳兒……非凡內護自然隨心所欲。”伴隨著奶聲奶氣的童音,在一段長達30秒的廣告視頻中,一名五歲左右的兒童先后完成了騎馬、攀巖、沖浪等高危動作。
近日,北京市海淀區家長宋先生向未來網記者反映稱,奶粉品牌Friso美素佳兒(皇家美素佳兒)于8月6日在新浪微博發布的一則廣告中,出現了很多不適合兒童的高危動作,身為家長的他感到頗為擔憂。
“這么小的孩子在廣告里做這么危險的動作,如果是造假那就是虛假廣告,如果是真拍,那也太危險了。拍這么無底線營銷的廣告,實在是太隨心所欲了!”宋先生直言道。
一位肖姓家長也在看了該廣告后向未來網記者表示,“這么小的孩子玩這么危險的運動,是不是有點過?”
未來網記者注意到,在該則廣告視頻下方,有網友發出了相類似的聲音:“這個廣告有問題!這么幼小的兒童適宜做這種危險運動么?!婦女兒童保護法呢?”“這廣告有毒!請問,這么幼小的兒童適宜做這種‘極限運動’嗎?”
對于上述家長的擔憂,未來網記者采訪了多位律師。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向未來網記者表示,從Friso美素佳兒發布的上述廣告來看,涉嫌違反《廣告法》及《未成年人保護法》。“Friso美素佳兒的這則廣告存在很大問題。5歲左右的孩子進行騎馬、攀巖、沖浪是非常危險的,廣告中的動作有可能是剪輯合成的,但家長和孩子并不知情,極大可能對家長甚至是孩子造成誤導,帶著孩子去學習一系列高危動作。”
此外,朱巍指出,據2015年新修訂的《廣告法》,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如果上述廣告中的兒童是表演者,則存在極大的危險及誤導性;如果是作為代言人,則還存在違反廣告法規定的問題。”
河南泰豫恒律師事務所劉浩律師對上述觀點表示贊同,他向未來網記者表示,依據我國《廣告法》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針對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不得含有‘可能引發其模仿不安全行為’的內容。”
“雖然說生活中也有適合兒童練習馬術的小馬品種,但對于絕大多數兒童而言,他們一般是分不清的,即使練習馬術也必須有專業人員的陪同。”劉浩指出。
公開資料顯示,Friso美素佳兒是荷蘭皇家菲仕蘭公司旗下的嬰幼兒奶粉品牌。荷蘭皇家菲仕蘭官網顯示,公司始創于1871年,迄今已有150年的歷史,是擁有荷蘭皇家稱號的乳品企業,產品暢銷全球100多個國家,旗下擁有“皇家美素佳兒”“美素佳兒”“美素佳兒媽媽”等系列產品。
值得注意的是,據媒體此前探訪調查,荷蘭皇家菲仕蘭公司旗下的“皇家美素佳兒”和“美素佳兒”兩個系列的3段、4段奶粉均含有香蘭素。
此外,2021年12月,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稱,Friso美素佳兒關聯公司菲仕蘭食品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因宣稱“天然含有乳磷脂、天然含有OPO類似結構脂、天然乳鐵蛋白……科技解密母乳珍稀營養”等,被罰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