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品牌與防偽雜志/中國品牌質量網訊 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4日發布了“六安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第五批鐵拳行動行政處罰典型案例”,其中,舒城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舒城裕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具體內容如下:
2023年8月29日,舒城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舒城裕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24日,舒城縣市場監管局收到舒城縣委宣傳部輿情線索,稱舒城縣杭埠鎮上湖龍居一樓部分業主舉報當事人在銷售房產過程中存在虛假宣傳行為;2023年4月26日,舒城縣市場監管局收到安徽省信訪局信訪信息登記表,稱“上湖龍居業主薛某某等8人來訪,不服當地政府將他們購買的新濱湖上湖龍居一樓院子認定為違建”。該來訪信息反映當事人涉嫌虛假宣傳線索,舒城縣市場監管局上述兩份線索并案調查處理。
經查,當事人在銷售房產過程中,向前來營銷中心咨詢的消費者介紹稱:洋房一樓住宅是有院子的,面積40至55平方米不等。購買一樓住宅的業主院子后期可以根據物業提供的裝修方案改造,但不能封頂和搭建陽光房,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經與舒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核實,該小區一層未規劃院子,小區洋房一樓南側部分地塊為公共綠地。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舒城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