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涉嫌餐具消毒不合格被處罰
中國品牌與防偽雜志/中國品牌質量網訊 ( 作者 張忠 ) 近日,北京師范大學涉嫌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被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沒款15262.6元。
違法事實顯示,2024年12月31日,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北京市食品檢驗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檢驗報告No:BCS24121307,顯示:經抽樣檢驗,被抽檢批次大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經查,抽檢不合格批次餐具為當事人提供給學生就餐使用。當事人餐具洗消在洗碗間進行,具體操作步驟為:去殘渣、使用洗滌劑洗滌、凈水沖洗、放入洗碗機清洗烘干、運行45秒,溫度85°C以上。當事人提供了洗碗機檢修維護記錄,提供了洗潔精的供貨商資質、檢驗報告和購進票據。經當事人自查,由于食堂洗碗機設備老舊,加上沖洗不到位,沖洗時間不足,最終導致餐飲具陰離子檢測超標。再查,當事人已經對餐飲具抽檢不合格進行了整改,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細化了整改措施。重新加強對洗消作業人員的培訓,增加陰離子自行檢測頻率,重新購買了新款洗碗機和新款不含陰離子的洗潔精。
綜上,當事人涉嫌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處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