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順義分公司因食品標簽不合格被處罰
中國品牌與防偽雜志/中國品牌質量網訊 ( 作者 張忠 ) 近日,北京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順義分公司因食品標簽未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被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沒款5116.4元。
違法事實顯示,2025年01月23日收到市民舉報,市民反映當事人銷售的厚切玉子燒未按照《Gb7718-2011》的規定標識產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涉嫌違法。調查經過:2025年01月23日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到當事人處現場檢查,當事人銷售的厚切玉子燒已銷售完畢。經查,當事人于2024年12月25日從江蘇翼揚食品有限公司購進厚切玉子燒20袋,進貨價2.98元/袋,銷售價8.8元/袋,截止到2025年1月23日已全部銷售完畢。經調查,被舉報食品包裝標示產品名稱為“厚切玉子燒(原味)”,食品標簽未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涉嫌違反《Gb7718-2011》4.1.2的規定。涉案食品貨值金額176元,違法所得116.4元。
綜上,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九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1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