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國“憲法宣傳周”總體要求是什么?
根據“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 全國普法辦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憲法宣傳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全國“憲法宣傳周”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文化思想,認真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憲法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大力加強憲法學習宣傳,強化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全社會蔚然成風,推動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
2023年全國“憲法宣傳周”的時間安排
全國“憲法宣傳周”時間為12月1日至7日。各地各部門從實際出發,可在時間上適當延展。
憲法日設立的意義是什么?
1、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
2、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
3、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于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力屬于人民,權力服從憲法。公職人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于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歷年憲法日的主題是什么?
2014年: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
2015年:弘揚憲法精神,推動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
2016年: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
2017年: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維護憲法權威。
2018年: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 。
2019年:弘揚憲法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020年: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揚憲法精神。
2021年: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2022年: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
中國首個國家憲法日是哪一天?
國家憲法日是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而設立的節日,于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時間為每年的12月4日。2014年12月4日是中國首個國家憲法日。
憲法與其他法律的關系是什么?
1、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
2、其他法律是憲法的具體化。
3、任何法律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4、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5、憲法是最高行為準則。
6、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憲法的作用是什么
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保證國家權力有效運行機制的規范和制約國家權力。憲法通過賦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國家機關公共權力,使國家權力在憲法的軌道上有效運行,避免國家權力缺位、越位和錯位。
2、確認和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在人民主權原則下,憲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體現。人民通過憲法使自己的基本權利得到最明確的確認和最有效的保障。
3、調整國家最重要的社會關系,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在國家的各種社會關系中,最重要的關系是由憲法來規范和調整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憲法是社會穩定的調解器和安全閥,對于解決各種重大社會矛盾和沖突,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長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憲法的核心價值是什么?
憲法最主要、最核心的價值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
為什么說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強制性和約束力。由于憲法所規定的內容是國家生活中帶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問題,是國家立法活動的基礎,因此,它在國家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我國憲法明確規定,“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現在:
第一,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據。
第二,憲法與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第三,憲法是一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
什么是憲法精神?
1、堅持社會主義本質特征的精神。
2、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的精神。
3、改革開放的精神。
4、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的精神。

憲法賦予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有哪些?
1、平等權。
2、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3、言論、出版、集會、游行、結社、示威自由。
4、人身自由。
5、宗教信仰自由。
6、文化教育權利。
7、社會經濟權利。
8、監督權與請求權。
9、特定主權權利。
為什么說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我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也都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2、任何人的合法權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護,對違法行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絕不允許任何違法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3、在法律面前,不允許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權,任何人不得強制任何公民承擔法律以外的義務,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處罰。
憲法對選民資格有什么規定?
《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
什么是憲法宣誓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誓制度是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2018年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憲法宣誓制度作出修訂,新的誓詞為:“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斗!”
2023年全國“憲法宣傳周”的活動主題是什么?
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
2023年全國“憲法宣傳周”重點宣傳內容是什么?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文化思想;憲法;社會主義法治文化;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依法治國取得的成就。

什么是憲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適用于國家全體公民,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系,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
憲法的地位是怎樣的?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我國現行憲法包括哪幾個部分?
我國現行憲法共有5個部分。分別是:序言、第一章“總綱”、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第三章“國家機構”、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
憲法規定了哪些內容?
《憲法》規定了國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國旗、國徽等重要內容,涉及到生活的各個方面。
憲法與一般普通法律的區別是什么?
1、內容不同:憲法作為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它確立了一個國家的根本制度。主要涉及國體、政體、國家結構形式,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國家機關與公民之間的關系。憲法與法律之間的關系、憲法實施的保障機制等等。法律、法規在內容上也涉及憲法所規定的各個方面的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但是,法律、法規必須以憲法的有關規定為基礎,不得與憲法規定相抵觸。
2、效力不同:我國現行憲法第五條第三款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睉椃ㄗ鳛楦痉ň哂凶罡叩姆尚Я?。它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現在任何法律、法規必須基于憲法而產生,法律、法規的內容應當符合憲法的要求或者法律、法規的內容與憲法的規定相抵觸時,為了維護憲法作為根本法的權威性,應當宣布有問題的法律、法規違憲。
3、創制程序不同:憲法創制一般需要經過特殊的程序。從制定憲法的過程來看,憲法制定者應當是屬于一個國家統治階級的人民,憲法制定權也只能屬于人民,任何國家機關或者個人都無權制定憲法。人民制定憲法的方式通常表現為一部新的憲法的制定必須由一個國家所有符合條件的公民參與議論、提出立憲的建議,然后通過特殊的程序予以通過。
4、監督、調控的方式和手段不同:作為根本法的憲法一般是由憲法制定者直接來監督實施。在具體監督實施憲法的實踐中,憲法往往將監督憲法實施的權力授予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或者是專門的國家權力機關。因此,在憲法實施的實踐中,為了保障憲法的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只有憲法明確授予享有憲法監督權的國家機關或者是特定的主體才可以有權監督憲法的實施。
憲法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有哪些?
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歸納起來有四個方面:
1、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監督權,議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
2、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
3、社會救濟權利和文化教育權利。
4、保障婦女的權利,保護婚姻、家庭、母親、兒童和老人,保護華僑、歸僑、僑眷的合法正當權利等。
我國的國體和政體分別是什么?
我國的根本制度是社會主義制度,國體是人民民主專政,政體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公民的定義是什么?
公民指具有某一國國籍,并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每個國民都應該具有公民資格,都應該成為公民,都應該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我國公民必須履行的基本義務有哪些?
1、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
2、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
4、勞動的義務。
5、受教育的義務。
6、保衛祖國、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7、依法納稅。
8、夫妻雙方有義務實行計劃生育,父母有義務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義務贍養扶助父母。
憲法如何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12.4“國家憲法日”的來歷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設立國家憲法日為12月4日。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
我國的國家標志有哪些?
1、國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五星紅旗。
2、國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
3、國徽。國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的象征和標志。
4、首都。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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