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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試題題庫

發布時間:2024-08-22    來源:中國品牌質量網    瀏覽量: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試題題庫
 

  一、單選題(48題)

  1、根據《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負責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編號和對外通報。

  A. 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B. 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C.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D. 國務院

  參考答案:A

  依據法條: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九條 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全國標準化工作,負責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編號和對外通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責負責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項目提出、組織起草、征求意見和技術審查。強制性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批準發布或者授權批準發布。

  2、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的期限不得少于()。

  A.三十個工作日

  B.三十日

  C.十五個工作日

  D.十五日

  參考答案:B

  依據法條: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符合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緊急情況下可以縮短征求意見期限,但一般不得少于七日。

  3、對于不采用國際標準或者與有關國際標準技術要求不一致,并且對世界貿易組織(WTO)其他成員的貿易有重大影響的強制性國家標準,組織起草部門應當按照要求將強制性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和中英文通報表送給()。

  A. 國務院

  B.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C. 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D. 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參考答案:D

  依據法條: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對于不采用國際標準或者與有關國際標準技術要求不一致,并且對世界貿易組織(WTO)其他成員的貿易有重大影響的強制性國家標準,組織起草部門應當按照要求將強制性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和中英文通報表送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4、涉及兩個以上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牽頭組織起草部門應當會同其他組織起草部門成立審查專家組。審查專家組人數不得少于()人。

  A.十五人

  B.十人

  C. 二十人

  D. 五人

  參考答案:A

  依據法條: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組織起草部門可以委托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承擔對強制性國家標準送審稿的技術審查工作。

  未組成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組織起草部門應當成立審查專家組承擔強制性國家標準送審稿的技術審查。涉及兩個以上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牽頭組織起草部門應當會同其他組織起草部門成立審查專家組。審查專家組應當具有權威性和代表性,人數不得少于十五人。

  5、強制性國家標準報送編號前,組織起草部門在什么情況下可以重新組織起草?

  A.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議

  B.兩個以上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聯合提出重新起草建議

  C.相關技術要求存在重大問題或者出現政策性變化

  D.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決定重新起草

  參考答案:C

  依據法條: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強制性國家標準報送編號前,組織起草部門認為相關技術要求存在重大問題或者出現政策性變化的,可以重新組織起草或者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項目終止建議。

  6、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通過()平臺接收社會各方對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情況的意見建議,并及時反饋組織起草部門。

  A.全國信息公開服務平臺

  B.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

  C.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信息公開平臺

  D.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信息公開平臺

  參考答案:B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通過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接收社會各方對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情況的意見建議,并及時反饋組織起草部門。

  7、根據《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負責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項目提出、組織起草、征求意見和技術審查的是()。

  A. 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B. 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C.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D. 國務院

  參考答案:B

  法條依據:

  第九條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全國標準化工作,負責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編號和對外通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責負責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項目提出、組織起草、征求意見和技術審查。強制性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批準發布或者授權批準發布。

  8、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時,應當報送的材料是()。

  A.征求意見稿和項目申請書

  B.立項建議通知書和項目申報書

  C.項目申報書和標準立項草案

  D.技術要求建議書和項目申報書

  參考答案:C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時,應當報送項目申報書和標準立項草案。

  9、緊急情況下,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不得少于()天。

  A.7日

  B.5日

  C.3日

  D.10日

  參考答案:A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符合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緊急情況下可以縮短征求意見期限,但一般不得少于七日。

  10、對于公眾提出的意見,根據需要可以組織專家論證、召開會議進行協調或者反饋項目提出部門予以研究處理的是()。

  A. 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B. 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C.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D. 國務院

  參考答案:A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對于公眾提出的意見,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需要可以組織專家論證、召開會議進行協調或者反饋項目提出部門予以研究處理。

  11、根據《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情況下組織起草部門應當成立起草專家組承擔強制性國家標準起草工作。

  A.涉及兩個以上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B.實現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必要性、可行性

  C.具有專業技術要求的

  D.未組成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

  參考答案:D

  法條依據:

  第十八條組織起草部門可以委托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承擔起草工作。

  未組成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組織起草部門應當成立起草專家組承擔強制性國家標準起草工作。涉及兩個以上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牽頭組織起草部門應當會同其他組織起草部門成立起草專家組。起草專家組應當具有權威性和代表性。

  12、組織起草部門應當將強制性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以及擬訂的過渡期,通過本部門門戶網站和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期限不少于多少天?

  A.30日

  B.60日

  C.15日

  D.90日

  參考答案:B

  法條依據:

  第二十三條組織起草部門應當將強制性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以及擬訂的過渡期,通過本部門門戶網站和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公開征求意見期限不少于六十日。緊急情況下可以縮短公開征求意見期限,但一般不得少于三十日。

  13、組織起草部門應當將強制性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以及擬訂的過渡期,通過本部門門戶網站和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緊急情況下,公開征求意見期限可以縮短,一般不少于()天。

  A.30日

  B.7日

  C.15日

  D.20日

  參考答案:A

  法條依據:

  第二十三條組織起草部門應當將強制性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以及擬訂的過渡期,通過本部門門戶網站和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公開征求意見期限不少于六十日。緊急情況下可以縮短公開征求意見期限,但一般不得少于三十日。

  14、組織起草部門應當根據()修改形成強制性國家標準送審稿。

  A.國務院的意見

  B.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C.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D.各方的意見

  參考答案:D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組織起草部門應當根據各方意見修改形成強制性國家標準送審稿。

  15、組織起草部門可以委托()來承擔對強制性國家標準送審稿的技術審查工作。

  A.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B.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C.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D.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參考答案:B

  法條依據:

  第二十八條組織起草部門可以委托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承擔對強制性國家標準送審稿的技術審查工作。

  未組成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組織起草部門應當成立審查專家組承擔強制性國家標準送審稿的技術審查。涉及兩個以上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牽頭組織起草部門應當會同其他組織起草部門成立審查專家組。審查專家組應當具有權威性和代表性,人數不得少于十五人。

  起草人員不得承擔技術審查工作。

  16、強制性國家標準不能按照項目計劃規定時限報送的,組織起草部門應當提前( )天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說明情況,并申請延長期限。

  A.一個月

  B.30天

  C.兩個月

  D.60天

  參考答案:B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強制性國家標準不能按照項目計劃規定時限報送的,組織起草部門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說明情況,并申請延長期限。

  17、強制性國家標準不能按照項目計劃規定時限報送的,組織起草部門提前說明情況,并申請延長期限,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

  A.一年

  B.90日

  C.180日

  D.兩年

  參考答案:A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強制性國家標準不能按照項目計劃規定時限報送的,組織起草部門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說明情況,并申請延長期限。

  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18、強制性國家標準應當以()形式發布。

  A.公文

  B.部門公告

  C.國家公告

  D.規范性文件

  參考答案:B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務院授權批準發布強制性國家標準。強制性國家標準應當以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告的形式發布。

  19、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發布之日起()日內公開強制性國家標準文本。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參考答案:C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三十七條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發布之日起二十日內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免費公開強制性國家標準文本。

  20、強制性國家標準從項目計劃下達到報送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稿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

  A.兩年

  B.一年

  C.三年

  D.四年

  參考答案:A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強制性國家標準從項目計劃下達到報送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稿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兩年,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從收到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稿到授權批準發布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兩個月。

  21、根據《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相關部門從收到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稿到授權批準發布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

  A.一個月

  B.兩個月

  C.30日

  D.60日

  參考答案:B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強制性國家標準從項目計劃下達到報送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稿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兩年,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從收到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稿到授權批準發布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兩個月。

  22、強制性國家標準解釋草案由組織起草部門研究提出并報給()。

  A. 國務院

  B. 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C.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D. 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參考答案:D

  法條依據:

  第四十一條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務院授權解釋:

  (一)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

  (二)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強制性國家標準依據的;

  (三)需要解釋的其他事項。

  強制性國家標準解釋草案由組織起草部門研究提出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解釋與標準具有同等效力。解釋發布后,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發布之日起二十日內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免費公開解釋文本。

  屬于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過程中有關具體問題的咨詢,由組織起草部門研究答復。

  23、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后,()應當定期組織對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A.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B.組織起草部門

  C.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D.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有關部門

  參考答案:B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后,組織起草部門應當定期組織對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實施情況統計分析報告并送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24、根據《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復審周期一般不得超過()。

  A. 兩年

  B. 三年

  C. 四年

  D. 五年

  參考答案:D

  法條依據:

  第四十五條第二款復審周期一般不得超過五年。

  25、承擔地方標準管理工作的是()

  A. 縣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B.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C.省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D.省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參考答案:A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六條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指導、協調、監督全國地方標準的制定及相關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法定職責承擔地方標準管理工作。

  26、根據《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規定,負責組織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承擔地方標準的起草、技術審查工作的是()。

  A. 縣級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B. 縣級地方人民政府

  C. 省級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D. 省級地方人民政府

  參考答案:C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七條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承擔地方標準的起草、技術審查工作。設區的市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發揮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作用,承擔地方標準的起草、技術審查工作。

  27、根據《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起草單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為不少于()。

  A.十五日

  B.二十日

  C.三十日

  D.六十日

  參考答案:C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起草單位應當征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消費者組織和教育、科研機構等方面意見,并在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28、根據《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起草單位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A.全國標準信息公開服務平臺

  B.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門戶網站

  C.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平臺

  D.設區的市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局信息公開平臺

  參考答案:B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起草單位應當征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消費者組織和教育、科研機構等方面意見,并在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29、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自地方標準發布之日起()內公布其制定的地方標準的目錄及文本。

  A.十五日

  B.二十日

  C.三十日

  D.六十日

  參考答案:B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地方標準發布之日起二十日內在其門戶網站和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公布其制定的地方標準的目錄及文本。

  30、地方標準應當自發布之日起()內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A.15日

  B.20日

  C.30日

  D.60日

  參考答案:D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地方標準應當自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內由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案材料應當包括發布公告及地方標準文本。

  31、地方標準自發布之日起由()向國務院標準化主管部門備案。

  A.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B.省級人民政府

  C.設區的市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D.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

  參考答案:A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地方標準應當自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內由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案材料應當包括發布公告及地方標準文本。

  32、地方標準的復審周期一般不超過()年。

  A.二

  B.三

  C.五

  D.十

  參考答案:C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并根據反饋和評估情況,對其制定的地方標準進行復審。

  地方標準復審周期一般不超過五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復審:

  (一)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涉及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關鍵技術、適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應當及時復審的其他情形。

  33、下列標準屬于強制性標準范圍的是()。

  A. 涉及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

  B. 行業標準

  C. 實行安全認證所采用的標準

  D. 企業制定的產品標準

  參考答案:A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三條對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滿足經濟社會管理基本需要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

  34、省級地方標準代號包含()位行政區劃代碼。

  A.一位

  B.兩位

  C.三位

  D.四位

  參考答案:B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地方標準的編號,由地方標準代號、順序號和年代號三部分組成。

  省級地方標準代號,由漢語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區劃代碼前兩位數字組成。市級地方標準代號,由漢語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區劃代碼前四位數字組成。

  35、市級地方標準代號包含()位行政區劃代碼。

  A.一位

  B.兩位

  C.三位

  D.四位

  參考答案:D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地方標準的編號,由地方標準代號、順序號和年代號三部分組成。

  省級地方標準代號,由漢語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區劃代碼前兩位數字組成。市級地方標準代號,由漢語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區劃代碼前四位數字組成。

  36、地方標準為()標準。

  A.強制性

  B.通用性

  C.推薦性

  D.一致性

  參考答案:C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三條第二款 地方標準為推薦性標準。

  37、建立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對地方標準復審應根據()。

  A.反饋和實施情況

  B.實施和評估情況

  C.反饋和評估情況

  D.反饋和評價情況

  參考答案:C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并根據反饋和評估情況,對其制定的地方標準進行復審。

  38、強制性國家標準制定實施中出現爭議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協商;經協商未形成一致意見的()。

  A.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研究解決

  B.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研究解決

  C.提交國務院研究解決

  D.提交國務院標準化協調推進部際聯席會議研究解決

  參考答案:D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四十八條 強制性國家標準制定實施中出現爭議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協商;經協商未形成一致意見的,提交國務院標準化協調推進部際聯席會議研究解決。

  39、地方標準備案時,備案材料應包括()。

  A.地方標準文本

  B.發布公告和地方標準文本

  C.地方標準目錄及文本

  D.發布公告和地方標準目錄、文本

  參考答案:B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地方標準應當自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內由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案材料應當包括發布公告及地方標準文本。

  40、地方標準代號包含的漢字拼音字母是()。

  A.AD

  B.TD

  C.GD

  D.DB

  參考答案:D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地方標準的編號,由地方標準代號、順序號和年代號三部分組成。

  省級地方標準代號,由漢語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區劃代碼前兩位數字組成。市級地方標準代號,由漢語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區劃代碼前四位數字組成。

  41、根據《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應當堅持()。

  A.公開性原則

  B.通用性原則

  C.一致性原則

  D.公正性原則

  參考答案:B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四條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應當堅持通用性原則,優先制定適用于跨領域跨專業的產品、過程或者服務的標準。

  42、根據《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下列說法符合的有()。

  A.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據法定職責,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B.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建議。

  C.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責向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

  D.對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滿足經濟社會管理基本需要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

  參考答案:D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三條對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滿足經濟社會管理基本需要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

  第九條第二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法定職責,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第一款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建議,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研究決定。確有必要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明確項目提出部門,無需立項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第一款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責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

  43、根據《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下列不符合的是()。

  A.為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經其批準的設區的市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制定地方標準

  B. 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指導、協調、監督全國地方標準的制定及相關管理工作.

  C. 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承擔地方標準的起草、技術審查工作。

  D. 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可以向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地方標準立項建議。

  參考答案:B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三條第一款為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經其批準的設區的市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制定地方標準。

  第六條第一款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指導、協調、監督全國地方標準的制定及相關管理工作。

  第七條第一款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承擔地方標準的起草、技術審查工作。設區的市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發揮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作用,承擔地方標準的起草、技術審查工作。

  第八條第一款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可以向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地方標準立項建議。

  44、下列說法符合《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的是()。

  A.地方標準立項計劃應當明確項目名稱、提出立項申請的行政主管部門、起草單位、完成時限等。

  B.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地方標準相關事項進行調查分析、實驗、論證。

  C.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則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不少于二十日。

  D.組織對地方標準的相關事項進行技術審查時,無需審查地方標準的制定事項范圍

  參考答案:A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第二款地方標準立項計劃應當明確項目名稱、提出立項申請的行政主管部門、起草單位、完成時限等。

  第十二條第一款 起草單位應當對地方標準相關事項進行調查分析、實驗、論證。有關技術要求需要進行試驗驗證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能力的技術單位開展。

  第十三條起草單位應當征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消費者組織和教育、科研機構等方面意見,并在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第十五條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地方標準的下列事項進行技術審查:

  (一)是否符合地方標準的制定事項范圍;

  (二)技術要求是否不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并與有關標準協調配套;

  (三)是否妥善處理分歧意見;

  (四)需要技術審查的其他事項。

  45、關于地方標準的制定程序,下列說法符合《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是()。

  A. 起草單位應當將根據技術審查意見修改完善地方標準

  B.縣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地方標準報批稿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對報送材料齊全、制定程序規范的地方標準予以批準、編號。

  C.地方標準發布前,提出立項申請的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任何情況下,向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項目變更或者終止建議。

  D.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等,作出項目變更或者終止決定。

  參考答案:A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起草單位應當將根據技術審查意見修改完善的地方標準,與技術審查意見處理情況及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需要報送的其他材料一并報送立項的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第十七條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地方標準報批稿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對報送材料齊全、制定程序規范的地方標準予以批準、編號。

  第十九條地方標準發布前,提出立項申請的行政主管部門認為相關技術要求存在重大問題或者出現重大政策性變化的,可以向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項目變更或者終止建議。

  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等,作出項目變更或者終止決定。

  46、下列說法不符合《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的是()。

  A. 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其備案的地方標準通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B.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地方標準發布之日起二十日內公布其制定的地方標準的目錄及文本。

  C.地方標準由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布

  D.地方標準應當自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參考答案:C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地方標準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發布。

  第二十一條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地方標準發布之日起二十日內在其門戶網站和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公布其制定的地方標準的目錄及文本。

  第二十二條地方標準應當自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內由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案材料應當包括發布公告及地方標準文本。

  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其備案的地方標準通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47、下列說法符合《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的是()。

  A.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法定職責,對地方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B.縣級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并根據反饋和評估情況,對其制定的地方標準進行復審。

  C.關鍵技術、適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時,可以及時復審地方標準

  D.涉及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及時復審地方標準。

  參考答案:D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法定職責,對地方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并根據反饋和評估情況,對其制定的地方標準進行復審。

  地方標準復審周期一般不超過五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復審:

  (一)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涉及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關鍵技術、適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應當及時復審的其他情形。

  48、下列說法符合《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的是()。

  A.地方標準的復審周期一般不超過三年。

  B.復審地方標準的,縣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直接作出地方標準繼續有效、修訂或者廢止的復審結論。

  C.復審結論為廢止地方標準的,可以公告廢止。

  D.地方標準的技術要求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的,應當及時改正。

  參考答案:D

  法條依據:

  第二十四條第二款 地方標準復審周期一般不超過五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復審:

  (一)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涉及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關鍵技術、適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應當及時復審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復審地方標準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征求同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消費者組織和教育、科研機構等方面意見,并根據有關意見作出地方標準繼續有效、修訂或者廢止的復審結論。

  復審結論為修訂地方標準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地方標準制定程序執行。復審結論為廢止地方標準的,應當公告廢止。

  第二十六條第一款 地方標準的技術要求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的,應當及時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告廢止相關標準;由有權機關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二、多項選擇題(24題)

  1、需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范圍包括是()。

  A.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

  B.保障國家安全的

  C.保障生態環境安全的

  D.滿足經濟社會管理基本需要的

  參考答案:ABCD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三條對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滿足經濟社會管理基本需要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

  2、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應當在科學技術研究成果和社會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深入調查論證,保證標準的()。

  A.科學性

  B.規范性

  C.時效性

  D.公開性

  參考答案:ABC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五條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應當在科學技術研究成果和社會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深入調查論證,保證標準的科學性、規范性、時效性。

  3、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編號由()構成。

  A.強制性國家標準代號(GB)

  B.順序號

  C.年代號

  D.公告編號

  參考答案:ABC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三十五條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編號由強制性國家標準代號(GB)、順序號和年代號構成。

  4、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務院授權解釋()。

  A.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

  B.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強制性國家標準依據的

  C.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效果不適應發展需求

  D.需要解釋的其他事項

  參考答案:ABD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四十一條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務院授權解釋:

  (一)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

  (二)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強制性國家標準依據的;

  (三)需要解釋的其他事項。

  強制性國家標準解釋草案由組織起草部門研究提出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解釋與標準具有同等效力。解釋發布后,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發布之日起二十日內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免費公開解釋文本。

  屬于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過程中有關具體問題的咨詢,由組織起草部門研究答復。

  5、下列國家標準中,不屬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是()。

  A. 工程建設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術標準

  B. 工程建設行業專用的實驗方法

  C.工程建設行業專用的術語、符號

  D.工程建設勘察行業專用的質量要求

  參考答案:BCD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四條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應當堅持通用性原則,優先制定適用于跨領域跨專業的產品、過程或者服務的標準。

  6、下列表述,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的是()。

  A.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實施前,企業必須執行新強制性國家標準

  B.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實施前,企業必須執行原強制性國家標準

  C.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實施前,企業可以執行原強制性國家標準

  D.新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后,原強制性國家標準同時廢止

  參考答案:CD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實施前,企業可以選擇執行原強制性國家標準或者新強制性國家標準。

  新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后,原強制性國家標準同時廢止。

  7、下列關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的說法,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的是()。

  A.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免費公開強制性國家標準文本

  B.強制性國家標準文本的效力強于其解釋文本的效力

  C.應當自發布之日起30日內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公開

  D.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有償提供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解釋文本

  參考答案:BCD

  依據法條: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三十七條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發布之日起二十日內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免費公開強制性國家標準文本。

  第四十一條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務院授權解釋:

  (一)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

  (二)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強制性國家標準依據的;

  (三)需要解釋的其他事項。

  強制性國家標準解釋草案由組織起草部門研究提出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解釋與標準具有同等效力。解釋發布后,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發布之日起二十日內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免費公開解釋文本。

  屬于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過程中有關具體問題的咨詢,由組織起草部門研究答復。

  8、關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說法,正確的是()。

  A.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編號和對外通報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B.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技術要求應當全部強制,并可驗證、可操作

  C.強制性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批準發布或者授權發布

  D.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解釋與標準具有同等效力

  參考答案:BCD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九條 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全國標準化工作,負責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編號和對外通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責負責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項目提出、組織起草、征求意見和技術審查。強制性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批準發布或者授權批準發布。

  第十九條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技術要求應當全部強制,并且可驗證、可操作。

  強制性國家標準編寫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并在前言中載明組織起草部門信息,但不得涉及具體的起草單位和起草人信息。

  第三十六條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務院授權批準發布強制性國家標準。強制性國家標準應當以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告的形式發布。

  第四十一條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務院授權解釋:

  (一)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

  (二)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強制性國家標準依據的;

  (三)需要解釋的其他事項。

  強制性國家標準解釋草案由組織起草部門研究提出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解釋與標準具有同等效力。解釋發布后,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發布之日起二十日內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免費公開解釋文本。

  9、根據社會各方對某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情況的意見反饋和評估情況,對該強制性國家標準進行復審,下列表述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的是()。

  A. 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意見反饋和評估情況,對強制性國家標準進行復審

  B. 復審結論為廢止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直接以公告形式廢止

  C. 復審結論為修訂的,由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通知組織起草部門進行修訂

  D. 強制性國家標準的修訂,按照規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制定程序執行

  參考答案:ABC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四十五條組織起草部門應當根據反饋和評估情況,對強制性國家標準進行復審,提出繼續有效、修訂或者廢止的結論,并送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復審周期一般不得超過五年。

  第四十七條復審結論為廢止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通過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實施監督管理部門意見。公開征求意見一般不得少于三十日。

  無重大分歧意見或者經協調一致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務院授權以公告形式廢止強制性國家標準。

  第四十六條復審結論為修訂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組織起草部門應當在報送復審結論時提出修訂項目。

  10、關于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就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說法,下列正確的是()。

  A. 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B. 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二十日。緊急情況下可以縮短征求意見期限,但一般不得少于五日

  C. 對于公眾提出的意見,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需要可以組織專家論證、召開會議進行協調或者反饋項目提出部門予以研究處理

  D. 國務院應當根據審查意見以及協調情況,決定是否立項

  參考答案:AC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符合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緊急情況下可以縮短征求意見期限,但一般不得少于七日。

  第十六條對于公眾提出的意見,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需要可以組織專家論證、召開會議進行協調或者反饋項目提出部門予以研究處理。

  第十七條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審查意見以及協調情況,決定是否立項。

  11、關于立項問題,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的有()。

  A. 決定予以立項的,應當下達項目計劃,明確組織起草部門和報送批準發布時限

  B. 涉及兩個以上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還應當明確牽頭組織起草部門

  C. 決定不予立項的,國務院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項目提出部門不予立項的理由。

  D. 應當根據審查意見以及協調情況,決定是否立項

  參考答案:ABD

  法條依據:

  第十七條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審查意見以及協調情況,決定是否立項。

  決定予以立項的,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下達項目計劃,明確組織起草部門和報送批準發布時限。涉及兩個以上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還應當明確牽頭組織起草部門。

  決定不予立項的,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項目提出部門不予立項的理由。

  12、下列說法,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的有()。

  A. 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要求對外通報,并將收到的意見反饋組織起草部門

  B. 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編號由強制性國家標準代號(GB)和順序號構成

  C. 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起草單位和起草人信息可以通過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予以查詢

  D. 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解釋發布后,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發布之日其一定期限內有償公開解釋文本。

  參考答案:AC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對于不采用國際標準或者與有關國際標準技術要求不一致,并且對世界貿易組織(WTO)其他成員的貿易有重大影響的強制性國家標準,組織起草部門應當按照要求將強制性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和中英文通報表送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要求對外通報,并將收到的意見反饋組織起草部門。

  第三十五條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編號由強制性國家標準代號(GB)、順序號和年代號構成。

  第四十條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起草單位和起草人信息可以通過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予以查詢。

  第四十一條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務院授權解釋:

  (一)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

  (二)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強制性國家標準依據的;

  (三)需要解釋的其他事項。

  強制性國家標準解釋草案由組織起草部門研究提出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解釋與標準具有同等效力。解釋發布后,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發布之日起二十日內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免費公開解釋文本。

  屬于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過程中有關具體問題的咨詢,由組織起草部門研究答復。

  13、地方部門組織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應當具備()。

  A.專業性

  B.獨立性

  C.廣泛代表性

  D.科學性

  參考答案:ABC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七條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承擔地方標準的起草、技術審查工作。設區的市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發揮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作用,承擔地方標準的起草、技術審查工作。

  未組織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應當成立專家組,承擔地方標準的起草、技術審查工作。

  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專家組應當具有專業性、獨立性和廣泛代表性。承擔起草工作的人員不得承擔技術審查工作。

  14、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制定地方標準立項計劃。

  A.論證評估

  B.調查結果

  C.審查意見

  D.征求意見稿

  參考答案:ABC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論證評估、調查結果以及審查意見,制定地方標準立項計劃。

  地方標準立項計劃應當明確項目名稱、提出立項申請的行政主管部門、起草單位、完成時限等。

  15、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地方標準的()事項進行技術審查。

  A.是否符合地方標準的制定事項范圍

  B.技術要求是否不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并與有關標準協調配套

  C.是否妥善處理分歧意見

  D.需要技術審查的其他事項

  參考答案:ABCD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地方標準的下列事項進行技術審查:

  (一)是否符合地方標準的制定事項范圍;

  (二)技術要求是否不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并與有關標準協調配套;

  (三)是否妥善處理分歧意見;

  (四)需要技術審查的其他事項。

  16、根據《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地方標準的實施承擔監督檢查責任的是()。

  A.縣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B.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C.縣級以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D.設區的市級以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參考答案:AC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法定職責,對地方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17、地方標準應當及時復審的情況有()。

  A. 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B. 涉及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發生重大變化的

  C. 關鍵技術、適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的

  D. 應當及時復審的其他情形

  參考答案:ABCD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并根據反饋和評估情況,對其制定的地方標準進行復審。

  地方標準復審周期一般不超過五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復審:

  (一)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涉及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關鍵技術、適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應當及時復審的其他情形。

  18、關于地方標準的復審結論,下列說法符合《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的是()。

  A. 復審結論為修訂地方標準的,應當按照規定的地方標準制定程序執行。

  B.復審結論為廢止地方標準的,應當公告廢止。

  C.地方標準未依照規定進行復審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其說明情況,并限期改正。

  D.地方標準未依照規定進行復審的,且拒不改正的,由有權機關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參考答案:ABC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復審地方標準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征求同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消費者組織和教育、科研機構等方面意見,并根據有關意見作出地方標準繼續有效、修訂或者廢止的復審結論。

  復審結論為修訂地方標準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地方標準制定程序執行。復審結論為廢止地方標準的,應當公告廢止。

  第二十六條地方標準的技術要求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的,應當及時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告廢止相關標準;由有權機關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地方標準未依照本辦法規定進行編號或者備案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其說明情況,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撤銷相關標準編號或者公告廢止未備案標準;由有權機關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地方標準未依照本辦法規定進行復審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其說明情況,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權機關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利用地方標準實施排除、限制市場競爭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19、地方標準編號由()組成。

  A.地方標準代號

  B.地方標準代碼

  C.順序號

  D.年代號

  參考答案:ACD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第一款地方標準的編號,由地方標準代號、順序號和年代號三部分組成。

  20、地方標準的復審結論包含()。

  A.繼續有效

  B.修訂、廢止

  C.修改、廢止

  D.宣布失效

  參考答案:AB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復審地方標準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征求同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消費者組織和教育、科研機構等方面意見,并根據有關意見作出地方標準繼續有效、修訂或者廢止的復審結論。

  21、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可以()。

  A. 統一指導、協調、監督全國地方標準的制定及相關管理工作

  B. 公告廢止相關標準

  C. 撤銷相關標準編號

  D. 對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進行審查

  參考答案:ABCD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六條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指導、協調、監督全國地方標準的制定及相關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條地方標準的技術要求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的,應當及時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告廢止相關標準;由有權機關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地方標準未依照本辦法規定進行編號或者備案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其說明情況,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撤銷相關標準編號或者公告廢止未備案標準;由有權機關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地方標準未依照本辦法規定進行復審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其說明情況,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權機關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利用地方標準實施排除、限制市場競爭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地方標準的制定事項范圍或者制定主體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由上一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告廢止相關標準。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對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進行審查:

  (一)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三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原則;

  (二)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是否與有關強制性標準的技術要求協調銜接;

  (三)是否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的要求;

  (四)需要審查的其他內容。

  22、下列說法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的是()。

  A. 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應當結合國情采用國際標準

  B. 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應當在科學技術研究成果和社會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深入調查論證,保證標準的科學性、規范性、時效性

  C. 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應當堅持通用性原則,優先制定適用于跨領域跨專業的產品、過程或者服務的標準

  D. 對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滿足經濟社會管理基本需要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

  參考答案:ABCD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三條對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滿足經濟社會管理基本需要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

  第四條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應當堅持通用性原則,優先制定適用于跨領域跨專業的產品、過程或者服務的標準。

  第五條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應當在科學技術研究成果和社會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深入調查論證,保證標準的科學性、規范性、時效性。

  第六條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應當結合國情采用國際標準。

  23、下列說法符合《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的是()。

  A.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適用于地方標準的制定、組織實施及其監督管理

  B. 地方標準為推薦性標準。

  C. 制定地方標準應當遵循開放、透明、公平的原則,有利于科學合理利用資源,推廣科學技術成果,做到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

  D. 地方標準的技術要求可以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并做到與有關標準之間的協調配套。

  參考答案:ABC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條地方標準的制定、組織實施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第二款地方標準為推薦性標準。

  第四條制定地方標準應當遵循開放、透明、公平的原則,有利于科學合理利用資源,推廣科學技術成果,做到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

  第五條第一款地方標準的技術要求不得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并做到與有關標準之間的協調配套。

  24、下列說法不符合《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的是()。

  A. 禁止通過制定產品質量及其檢驗方法地方標準等方式,利用地方標準實施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

  B. 國務院統一指導、協調、監督全國地方標準的制定及相關管理工作

  C.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法定職責承擔地方標準管理工作

  D. 縣級以上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承擔地方標準的起草、技術審查工作

  參考答案:BCD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五條第二款禁止通過制定產品質量及其檢驗方法地方標準等方式,利用地方標準實施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

  第六條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指導、協調、監督全國地方標準的制定及相關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法定職責承擔地方標準管理工作。

  第七條第一款第七條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承擔地方標準的起草、技術審查工作。設區的市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發揮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作用,承擔地方標準的起草、技術審查工作。

  三、判斷題(24題)

  1、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項目提出、組織起草、征求意見和技術審查。(錯)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九條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全國標準化工作,負責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編號和對外通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責負責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項目提出、組織起草、征求意見和技術審查。強制性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批準發布或者授權批準發布。

  2、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建議;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可以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建議。(錯)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建議,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研究決定。確有必要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明確項目提出部門,無需立項的應當說明理由。

  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可以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建議,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認為需要立項的,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研究決定。確有必要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明確項目提出部門,無需立項的應當說明理由。

  3、對于公眾提出的意見,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需要可以組織專家論證、召開會議進行協調或者反饋項目提出部門予以研究處理。(對)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對于公眾提出的意見,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需要可以組織專家論證、召開會議進行協調或者反饋項目提出部門予以研究處理。

  4、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技術要求應當全部強制,并且可驗證、可操作。(對)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技術要求應當全部強制,并且可驗證、可操作。

  強制性國家標準編寫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并在前言中載明組織起草部門信息,但不得涉及具體的起草單位和起草人信息。

  5、強制性國家標準中有關技術要求需要進行試驗驗證的,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能力的技術單位開展。(錯)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強制性國家標準應當對相關事項進行調查分析、實驗、論證。

  有關技術要求需要進行試驗驗證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能力的技術單位開展。

  6、組織起草部門可以以公告形式向涉及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消費者組織和教育、科研機構等方面征求意見。(錯)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組織起草部門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涉及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消費者組織和教育、科研機構等方面征求意見。

  7、強制性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以及擬定的過渡期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期限不少于三十日。緊急情況下可以縮短公開征求意見期限,但一般不得少于十五日。(錯)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組織起草部門應當將強制性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以及擬訂的過渡期,通過本部門門戶網站和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公開征求意見期限不少于六十日。緊急情況下可以縮短公開征求意見期限,但一般不得少于三十日。

  8、組織起草部門應當自行形成強制性國家標準送審稿。(錯)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組織起草部門應當根據各方意見修改形成強制性國家標準送審稿。

  9、技術審查應當采取會議形式,重點審查技術要求的科學性、合理性、適用性、規范性,與相關政策要求的符合性,以及與其他強制性標準的協調性。(對)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技術審查應當采取會議形式,重點審查技術要求的科學性、合理性、適用性、規范性,與相關政策要求的符合性,以及與其他強制性標準的協調性。

  10、兩個以上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聯合起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聯合起草部門應當經其他組織起草部門同意后,共同送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編號。(錯)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組織起草部門根據技術審查意見決定報送批準發布的,應當形成報批稿,送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編號。

  兩個以上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聯合起草的,牽頭組織起草部門應當經其他組織起草部門同意后,送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編號。

  11、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查詢不到起草單位和起草人信息。

  (錯)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四十條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起草單位和起草人信息可以通過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予以查詢。

  12、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解釋與標準具有同等效力。(對)

  法條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四十一條第三款 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解釋與標準具有同等效力。解釋發布后,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發布之日起二十日內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免費公開解釋文本。

  13、縣級以上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發揮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作用,承擔地方標準的起草、技術審查工作。(錯)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七條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承擔地方標準的起草、技術審查工作。設區的市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發揮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作用,承擔地方標準的起草、技術審查工作。

  14、根據《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禁止地方通過制定產品質量及檢驗方法地方標準等方式來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對)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五條地方標準的技術要求不得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并做到與有關標準之間的協調配套。

  禁止通過制定產品質量及其檢驗方法地方標準等方式,利用地方標準實施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

  15、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可以向縣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地方標準立項建議。(錯)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八條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可以向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地方標準立項建議。

  16、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收到的立項建議通報上一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錯)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八條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可以向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地方標準立項建議。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收到的立項建議通報同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17、省級地方標準代號,由漢語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區劃代碼前四位數字組成。(錯)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地方標準的編號,由地方標準代號、順序號和年代號三部分組成。

  省級地方標準代號,由漢語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區劃代碼前兩位數字組成。市級地方標準代號,由漢語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區劃代碼前四位數字組成。。

  18、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其備案的地方標準通報國務院。(錯)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地方標準應當自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內由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案材料應當包括發布公告及地方標準文本。

  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其備案的地方標準通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19、為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經其批準的設區的市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在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制定的地方標準為推薦性標準。(對)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三條為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經其批準的設區的市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制定地方標準。

  地方標準為推薦性標準。

  20、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法定職責,對地方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錯)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法定職責,對地方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21、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大推動作用的地方標準,可以按照地方有關規定申報科學技術獎勵。(對)

  法條依據: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大推動作用的地方標準,可以按照地方有關規定申報科學技術獎勵。

  22、《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的適用范圍,包括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定(包括項目提出、立項、組織起草、征求意見、技術審查、對外通報、編號、批準發布)、組織實施以及監督工作。(對)

  法律依據: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條 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定(包括項目提出、立項、組織起草、征求意見、技術審查、對外通報、編號、批準發布)、組織實施以及監督工作,適用本辦法。

  23、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應當公開、透明,按照便捷有效的原則采取多種方式,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對)

  24、對已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要求的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適用。(對)

  四、簡答題(12題)

  1、相關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時,應當報送的項目申報書應當包含哪些內容?

  參考答案: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時,應當報送項目申報書和標準立項草案。項目申報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必要性、可行性;

  (二)主要技術要求;

  (三)國內相關強制性標準和配套推薦性標準制定情況;

  (四)國際標準化組織、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情況;

  (五)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實施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對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行為進行處理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依據;

  (六)強制性國家標準所涉及的產品、過程或者服務目錄;

  (七)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意見的情況;

  (八)經費預算以及進度安排;

  (九)需要申報的其他事項。

  2、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對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有哪些審查要求?

  參考答案: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對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進行審查:

  (一)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三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原則;

  (二)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是否與有關強制性標準的技術要求協調銜接;

  (三)是否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的要求;

  (四)需要審查的其他內容。

  3、起草強制性國家標準時編制的編制說明應包含哪些內容?

  參考答案: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起草強制性國家標準應當同時編寫編制說明。編制說明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工作簡況,包括任務來源、起草人員及其所在單位、起草過程等;

  (二)編制原則、強制性國家標準主要技術要求的依據(包括驗證報告、統計數據等)及理由;

  (三)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強制性標準的關系,配套推薦性標準的制定情況;

  (四)與國際標準化組織、其他國家或者地區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比對分析;

  (五)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過程、處理意見及其依據;

  (六)對強制性國家標準自發布日期至實施日期之間的過渡期(以下簡稱過渡期)的建議及理由,包括實施強制性國家標準所需要的技術改造、成本投入、老舊產品退出市場時間等;

  (七)與實施強制性國家標準有關的政策措施,包括實施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對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行為進行處理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依據等;

  (八)是否需要對外通報的建議及理由;

  (九)廢止現行有關標準的建議;

  (十)涉及專利的有關說明;

  (十一)強制性國家標準所涉及的產品、過程或者服務目錄;

  (十二)其他應當予以說明的事項。

  4、組織起草部門對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稿的內容負責,其報送時應當提供的材料包括哪些?

  參考答案: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組織起草部門應當提供下列材料,并對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稿的內容負責:

  (一)報送公文;

  (二)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稿;

  (三)編制說明;

  (四)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

  (五)審查會議紀要;

  (六)需要報送的其他材料。

  報送公文應當包括過渡期的建議。

  5、強制性國家標準被予以編號需要滿足哪些要求?

  參考答案: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符合下列要求的強制性國家標準予以編號:

  (一)制定程序規范、報送材料齊全;

  (二)符合本辦法第三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原則;

  (三)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并與有關強制性標準的技術要求協調銜接;

  (四)妥善處理重大分歧意見。

  6、簡述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務院授權解釋的情形有哪些?

  參考答案: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四十一條第一款 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務院授權解釋:

  (一)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

  (二)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強制性國家標準依據的;

  (三)需要解釋的其他事項。

  7、簡述需要及時對地方標準進行復審的情形有哪些?

  參考答案: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并根據反饋和評估情況,對其制定的地方標準進行復審。

  地方標準復審周期一般不超過五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復審:

  (一)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涉及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關鍵技術、適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應當及時復審的其他情形。

  8、簡述對復審的地方標準應做哪些處理?

  參考答案: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復審地方標準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征求同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消費者組織和教育、科研機構等方面意見,并根據有關意見作出地方標準繼續有效、修訂或者廢止的復審結論。

  復審結論為修訂地方標準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地方標準制定程序執行。復審結論為廢止地方標準的,應當公告廢止。

  9、簡述地方標準的技術要求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情形的應如何處理?

  參考答案: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地方標準的技術要求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的,應當及時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告廢止相關標準;由有權機關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10、簡述地方標準未依照規定進行編號或備案的應如何處理?

  參考答案: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第二款 地方標準未依照本辦法規定進行編號或者備案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其說明情況,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撤銷相關標準編號或者公告廢止未備案標準;由有權機關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11、簡述地方標準未依照規定進行復審的應如何處理?

  參考答案: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第三款 地方標準未依照本辦法規定進行復審的,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其說明情況,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權機關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12、簡述地方標準的起草單位在起草過程中應做哪些工作?

  參考答案: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起草單位應當對地方標準相關事項進行調查分析、實驗、論證。有關技術要求需要進行試驗驗證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能力的技術單位開展。

  第十三條 起草單位應當征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消費者組織和教育、科研機構等方面意見,并在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第十四條 起草單位應當根據各方意見對地方標準進行修改完善后,與編制說明、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征求意見采納情況等材料一并報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技術審查。

  五、論述題(12題)

  1、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標準化工作的重要論述。(參考答案僅供參考)

  參考答案:

  2023年

  (一)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穩步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增強在國際大循環中的話語權。

  (二)習近平在中央黨校建校90周年慶祝大會暨2023年春季學期開學典禮上發表重要講話

  堅守黨校初心,就必須始終堅持從嚴治校、質量立校,遵循最嚴格的政治標準、學術標準、教學標準、管理標準,發揮不正之風“凈化器”、黨性鍛煉“大熔爐”、全面從嚴治黨“風向標”的作用。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和俄羅斯聯邦總統關于2030年前中俄經濟合作重點方向發展規劃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以下稱“雙方”)將在以下八個重點方向開展雙邊經濟合作:

  推動工業合作提質升級。在對接行業標準和技術要求基礎上,打造由兩國本土工業企業參與的新產業鏈,提升附加值。

  (四)習近平向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23年年會致賀信

  中國將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堅定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不斷以中國新發展為世界提供新機遇。中國將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推動各國各方共享制度型開放機遇。

  (五)習近平在江蘇考察時發表重要講話

  要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持續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扎實開展城鄉精神文明創建,加強公民道德建設,推進書香社會建設,提高社會現代文明程度。

  (六)習近平出席金磚國家領導人第十五次會晤并發表重要講話

  要進一步拓展人工智能合作,加強信息交流和技術合作,共同做好風險防范,推動建立普遍參與的國際機制,形成具有廣泛共識的治理框架和標準規范,不斷提升人工智能技術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公平性。

  (七)習近平向2023年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全球服務貿易峰會發表視頻致辭

  放寬服務業市場準入,有序推進跨境服務貿易開放進程,提升服務貿易標準化水平,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

  (八)習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要更加主動對接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加快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

  (九)習近平在江西考察發表重要講話

  深化重點領域改革,加強營商環境建設,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

  (十)習近平在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發表重要講話

  完善機構定位,支持國有大型金融機構做優做強,當好服務實體經濟的主力軍和維護金融穩定的壓艙石,嚴格中小金融機構準入標準和監管要求,立足當地開展特色化經營,強化政策性金融機構職能定位,發揮保險業的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發揮好地方黨委金融委員會和金融工委的作用,落實屬地責任。

  (十一)習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發表重要講話

  要立足更好服務和支撐公共決策,加強專家參與公共決策行為監督管理,完善體制機制,規范流程標準,強化全過程管理,營造人盡其才、富有活力、風清氣正的專家參與公共決策環境。

  (十二)習近平在北京河北考察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時發表重要講話

  既要建好用好水庫等控制性工程,也要完善山區道路、房屋等建筑物的防洪標準,切實提高防汛抗洪能力。

  (十三)習近平在深入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座談會發表重要講話

  要循序漸進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銜接、政策協同、標準趨同,分類推進各領域公共服務便利共享。要加強各類交通網絡基礎設施標準跨區域銜接,提升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水平。

  要促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和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深度融合,推動長三角優勢產能、優質裝備、適用技術和標準“走出去”。

  (十四)習近平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發表重要講話

  完善新型舉國體制,實施制造業重點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行動,加強質量支撐和標準引領,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要大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數字經濟,加快推動人工智能發展。

  要以提高技術、能耗、排放等標準為牽引,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

  2022年

  (一)習近平總書記在2022年世界經濟論壇視頻會議上的演講

  中國將繼續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穩步拓展規則、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落實外資企業國民待遇,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中國將忠實履行義務,深化同協定各方經貿聯系。中國還將繼續推進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和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進程,進一步融入區域和世界經濟,努力實現互利共贏。

  (二)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體學習上的講話

  完善綠色低碳政策體系。要進一步完善能耗“雙控”制度,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要健全“雙碳”標準,構建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推動能源“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要健全法律法規,完善財稅、價格、投資、金融政策。

  (三)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的講話

  要通過完善財政制度,破除地方保護主義、消除市場壁壘,健全持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保障制度和標準體系,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欠發達地區的財政支持力度,完善區域支持政策,推動建立縣級財力長效保障機制。

  (四)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二十五屆圣彼得堡國際經濟論壇上的致辭

  推動經濟全球化進程。要加強發展政策、國際規則和標準的軟聯通,摒棄脫鉤、斷供、單邊制裁、極限施壓,消除貿易壁壘,維護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攜手應對日趨嚴峻的糧食、能源危機,實現世界經濟復蘇。

  (五)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上的講話

  要完善行政區劃調整標準體系,加強行政區劃同相關政策、規劃、標準的協調銜接,依法加強行政區劃管理。

  (六)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的講話

  要增強全民節約意識,推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對奢侈浪費和過度消費,努力形成全民崇尚節約的濃厚氛圍。要綜合運用好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加快建立體現資源稀缺程度、生態損害成本、環境污染代價的資源價格形成機制,不斷完善和逐步提高重點產業、重點產品的能耗、水耗、物耗標準,促進資源科學配置和節約高效利用。

  (七)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講話

  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依托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以國內大循環吸引全球資源要素,增強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聯動效應,提升貿易投資合作質量和水平。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

  完善支持綠色發展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和標準體系,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加快節能降碳先進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倡導綠色消費,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八)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五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開幕式上的致辭

  中國將推動各國各方共享制度型開放機遇,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實施好新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深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建設。

  (九)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

  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實事求是、尊重規律、系統觀念、底線思維,把實踐作為檢驗各項政策和工作成效的標準;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堅持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

  要落實好外資企業國民待遇,保障外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招投標、標準制定,加大知識產權和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要積極推動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和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等高標準經貿協議,主動對照相關規則、規制、管理、標準,深化國內相關領域改革。

  2、試論述《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制定的原因?

  參考答案:

  一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需要。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以下簡稱“新《標準化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定、實施和監督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對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等單位的工作職責進行了規定,并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范圍、實施、復審等要求予以進一步明確。為了貫徹落實新《標準化法》要求,有必要制定《辦法》。

  二是完善標準化管理制度體系的需要。強制性國家標準是我國標準體系中的一個重要層級,但是現行標準化管理制度體系中,并沒有專門針對強制性國家標準全面系統性的管理文件。原國家技術監督局1990年發布的《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對強制性國家標準和推薦性國家標準的管理作了統一規定,但二者在標準屬性、功能定位上都有所不同,特別是新《標準化法》發布后,已不再適應新的工作要求。為了完善標準化管理制度體系,構建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的體制機制,有必要制定《辦法》。

  三是實現與國際接軌的需要。我國于2001年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并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是技術法規在我國的主要體現形式之一。《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WTO/TBT)關于技術法規制定、通報等都有非常明確和具體的要求。為了體現WTO/TBT的相關要求,與國際協議更好接軌,有必要制定《辦法》。

  3、試論述如何確保社會各方有效參與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定與修訂工作。

  參考答案:

  為促進社會各方有效參與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加強制修訂過程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辦法》在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項目提出、立項、征求意見、對外通報、實施監督等階段均提供了社會各方參與標準制修訂的途徑或方式。這里的社會各方,包括了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消費者組織、科研教育機構以及公民。比如,項目提出階段,社會各方可以向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建議,也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建議;立項階段,社會各方可以在項目公示時提出有關意見建議等。

  為貫徹落實最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強制性國家標準對內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平等適用;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和內資企業平等參與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

  4、試論述強制性國家標準取消條文強制、實行技術要求全部強制的原因。

  參考答案:

  強制性國家標準取消條文強制、實行技術要求全部強制,是《辦法》作出的重要改變。根據2000年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關于強制性標準實行條文強制的若干規定》,過去存在很多條文強制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即標準文本中,僅有少部分技術要求是強制的,其他大部分技術要求都是推薦的。這樣的標準往往針對單一產品制定,技術要求除了涉及健康、安全等底線要求,還包括不需要強制的一般性能或功能要求。這樣造成了強制性標準數量眾多、內容分散,不同標準之間指標不協調、不一致等問題。2016年國辦印發的《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方案》要求將條文強制逐步整合為全文強制。新《標準化法》將強制性國家標準嚴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滿足經濟社會管理基本需要的技術要求。因此,只要強制性國家標準技術內容符合新《標準化法》所限定的范圍,便應當全部強制,為此《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技術要求應當全部強制……”。技術要求全部強制后,將改變過去一個產品制定一個強制性標準的做法,優先制定適用于跨行業跨領域產品、過程或服務的通用強制性國家標準。

  5、試論述如何處置強制性國家標準涉及專利權和版權的情形。

  參考答案: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避免引起法律糾紛,《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強制性國家標準涉及專利的,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涉及專利的有關管理規定執行”。根據2013年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的《國家標準涉及專利的管理規定(暫行)》,強制性國家標準一般不涉及專利,確有必要涉及專利的,應當及時要求專利權人或者專利申請人作出專利實施許可聲明。如果專利權人或者專利申請人拒絕作出公平、合理、無歧視條件下的專利實施許可聲明,應當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國家知識產權局及相關部門和專利權人或者專利申請人協商專利處置辦法。

  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采用國際標準的,可能會涉及到相關國際標準化組織的版權。為了保護相關方的版權,對于參考、采用相關國際標準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參考相關國際標準的,應當遵守相關國際標準化組織的版權政策”。因此,有關部門在參考、采用國際國外標準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時,應當了解和遵守相關國際標準化組織的版權政策。

  6、試論述設置強制性國家標準過渡期的原因及具體做法。

  參考答案:

  強制性國家標準過渡期是指從標準發布到標準實施的時間段。之所以設置過渡期,既是為企業開展技術改造、順利過渡到生產(或提供)滿足新標準的產品(或服務)留出時間,也是為消化已經上市的產品留出時間。

  由于不同產品(或服務)涉及的技術改造、成本投入、生產周期、銷售周期等差別很大,無法對過渡期進行統一規定,《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了過渡期的設置原則,即在標準起草時,應充分研究標準實施所涉及的技術改造、成本投入、老舊產品退出市場時間等各類復雜因素,謹慎提出過渡期的建議。征求意見時,要求將擬訂的過渡期同標準一起征求意見。

  此外,為了避免造成資源浪費,讓企業自我調整好生產經營節奏,《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實施前,企業可以選擇執行原強制性國家標準或者新強制性國家標準。

  7、試論述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的意義。

  參考答案:

  (1)了解最新動向

  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技術會議、研討、論壇活動,開展合作交流能夠了解最新動向,獲得國際標準制定的信息和資料。

  (2)建立聯系

  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可以結識國際技術專家,有利于建立廣泛的聯系,開拓視野開展合作。

  (3)影響國際標準的制定

  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可以有機會直接參加國際標準的起草工作,還有可能擔任起草組的召集人,進而將技術創新成果納入國際標準。

  (4)鞏固和提高話語權

  擔任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成員,承擔TC工作,實質性地參與標準化活動,能夠提高話語權,也能鞏固已經取得的地位。

  8、試論述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定程序。

  參考答案:

  強制性國家標準制定程序的階段構成由《標準化法》確立,在《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中予以細化,主要包括提出項目提案、立項、組織起草、征求意見和對外通報、技術審查、批準發布等。在制定程序的各個階段,體現了公開、透明的制定原則。

  1.提出項目提案。提出項目提案為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責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制定項目提案的過程。在提出項目提案之前,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需考慮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及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提出的強制性國家標準立項建議,充分征求有關政府部門的意見,調研消費者代表、企業、社會團體等方面的實際需求,組織專家對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論證評估,并在此基礎上,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強制性國家標準制定項目提案。

  2.立項。立項為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對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的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提案進行審批的過程。在立項階段,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將對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提案進行立項審查、公開征求意見,視情況下達計劃,或終止項目提案并將理由告知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3.組織起草。組織起草為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專家組起草形成強制性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的過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專家組在調查分析以及對相關機構開展的實驗、論證、驗證數據分析的基礎上,完成強制性國家標準草案稿,向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送。

  4.征求意見、對外通報。征求意見為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對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進行征詢意見的過程。在此過程中,若標準需要對外通報, 還需按照WTO要求對外通報。征求意見途徑包括通過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官方網站,以及向涉及有關部門、行業協會、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業、檢測認證機構、消費者組織等有關方的書面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期限不少于60日。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反饋意見修改完善強制性國家標準草案。

  5.技術審查。技術審查為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組建審查專家組對強制性國家標準送審稿進行審查的過程。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技術審查采取會議審查形式,重點審查技術內容的科學性、合理性、適用性以及與相關政策要求的符合性。審查會需形成會議紀要,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議程、審查意見、審查結論、專家名單等,并經與會全體專家簽字。

  6.批準發布。批準發布為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對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材料進行審查、編號,并由國務院批準發布或授權批準發布的過程。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主要從合規性、與相關標準的協調性、是否正確處理了重大意見分歧、報批材料是否齊全等方面進行審查。

  9、試論述地方標準的制定程序。

  參考答案:

  1.確定地方標推的制定主體和范圍

  通常由設區的市級以上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地方標準立項建議,再將收到的立項建議通報同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對制定地方標準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論證評估,對立項申請是否符合地方標準的制定事項范圍進行審查。

  3.制定地方標準立項計劃,起草標準草案,并征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消費者組織和教育、科研機構等方面意見,根據征求意見情況修改完善,形成地方標準征求意見稿。

  4.將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征求意見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

  5.組織對地方標準報批稿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核,批準、編號,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6.地方標準正式發布后,向省(區、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7.公開地方標準目錄及文本。

  10、試論述現有有關標準的法律規定存在的不足之處(試與實踐相結合)。

  參考答案:

  1.更新不及時:標準的發展往往跟不上技術和社會的快速變化,導致法律規定中的某些標準滯后,不能有效適應新情況。

  2.缺乏協調性:不同領域、不同層級的標準法律規定可能存在沖突或不一致的地方,造成執行混亂。

  3.細則不完善:對于一些具體操作和特殊情況的規定不夠詳盡,導致在實際應用中存在模糊地帶,容易引發爭議。

  4.監管力度不足:法律規定對于違反標準行為的懲處措施可能不夠有力,或監管機制不夠健全,使得一些違規行為未能得到及時有效地處理。

  5.國際化銜接不夠:在全球化背景下,與國際標準相關法律規定的對接和協調可能存在不足,影響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

  6.對新興領域覆蓋不全:對于一些新興產業和技術領域,相關標準的法律規定可能尚未充分建立,存在空白點。

  7.公眾參與度有限:在標準制定和法律規定完善過程中,公眾參與的途徑和機制可能不夠完善,不能充分反映社會各方的意見和需求。

  11、試論述推進標準的立法進程的重要意義。

  參考答案:

  (一)對經濟發展的意義

  1.促進市場規范:通過明確標準的法律地位和要求,有助于規范市場秩序,減少低質、不合規產品和服務的流通,營造健康的市場競爭環境,推動經濟良性發展。

  2.提升產業競爭力:使企業在統一的標準框架下進行生產和經營活動,有利于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產業整體水平和競爭力,促進產業升級。

  (二)對社會管理的意義

  1.保障公共安全:嚴格的標準立法確保產品質量、工程建設、環境保護等方面符合安全要求,能有效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

  2.增強社會治理效能:為各領域的管理提供了明確依據和準則,便于政府部門實施有效監管,提高社會治理的科學性和精準性。

  (三)對科技創新的意義

  1.引導創新方向:標準立法能為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提供目標和導向,促進科技創新成果更好地轉化和應用。

  2.促進技術交流與合作:統一的標準有利于不同地區、不同企業間開展技術交流和合作,加速技術的傳播和擴散。

  (四)對國際合作的意義

  1.增強國際競爭力:有利于本國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提升在國際市場上的認可度和競爭力,促進國際貿易和投資。

  2.掌握國際話語權: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并推動國內立法,可以在相關領域爭取更多的國際話語權和主導權。

  總之,推進標準的立法進程對于促進經濟、社會、科技等多方面的協調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2、試論述《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與《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出臺,對標準化工作的重要意義。

  參考答案:

  (一)《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出臺的意義

  1.保障公共利益:明確了強制性國家標準在涉及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等方面的重要地位,確保這些關鍵領域有嚴格的規范和底線。

  2.提升標準質量: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定程序、內容要求等進行細化規定,有助于提高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權威性,從而提升整體質量水平。

  3.增強統一性和協調性:避免標準混亂和沖突,使得各行業、各領域在關鍵事項上遵循統一的要求,促進全國范圍內的協調發展。

  4.強化監管依據:為政府部門對強制性標準的執行監督提供了更明確的準則和依據,便于更好地履行監管職責,保障標準的有效實施。

  (二)《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出臺的意義

  1.適應地方特色需求:使地方能夠根據本地的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產業特點等制定適合自身的標準,更好地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特色產業培育。

  2.促進區域協調發展:通過地方標準的規范和引導,助力解決區域內存在的共性問題,加強區域間的協同合作,提升區域發展的整體性。

  3.補充完善標準體系:地方標準作為國家標準體系的有益補充,豐富了標準的層次和內容,滿足不同地區差異化的發展需求。

  4.提升地方治理能力:為地方政府開展社會治理、公共服務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有助于提高地方治理的精細化和專業化水平。

  5.激發地方創新活力:鼓勵地方在標準制定方面積極探索和創新,促進技術進步和管理優化,推動地方形成獨特的發展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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